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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替代实施方案(“油改水”第一阶段)(征求意见稿)

2018-03-10 08:41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油改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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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引领市场导向

以技术进步为主线,涂料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份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绿色产品。油墨行业重点研发低(无)VOCs的水性油墨、单一溶剂型凹印油墨、辐射固化油墨。禁止生产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取缔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鼓励提高水性涂料和水性油墨生产规模,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按要求完成“油改水”替代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根据VOCs减排量,“按绩效,分梯度”进行资金奖励。在2018年10月1日前,提前完成“油改水”替代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将增加额外资金奖励。同时,建立“油改水”试点奖励资金库,实行“先到先得”、“竞争性分配”等原则,以推动相关行业的“油改水”积极性。

(三)强化执法监管

增加对涉VOCs排放源的日常巡查频次,强化监测、监察与监管工作,确保“油改水”整治成效。提高执法人员装备,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质检、安监、消防等部门,以“双随机”方式开展重点企业现场监察。

(四)建立档案化管理

落实“一企一档”档案化管理,建立各企业原辅料年度报送制度,金属表面涂装、家具、汽修、印刷行业内涉VOCs企业每年年初报送上年度涉VOCs原料使用情况。

(五)完善绿色产品体系建设

引导重点行业提高生产技术和污染控制水平,组织相关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及企业,研究制定VOCs相关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开展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工作,发布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录,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加强标准宣贯,树立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引领企业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技术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宣传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可采取的措施,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宣传先进典型事例,引导和鼓励公众和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其它说明

(一)相关术语的定义

1、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2、“油改水”,即淘汰原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和高VOCs含量的油漆、油墨等,并改进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等的生产工艺升级改造。

3、低(无)VOCs原辅材料是指VOCs含量小于20%的原辅材料,如水性的、粉末的、热溶类的,都属于低VOCs原辅材料(详见附件2)。

4、共性工厂是指面向某个产业领域提供代生产加工或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实体工厂。共性工厂通过将同一产业或同一地区企业的加工或设计等某一特定环节聚集于该工厂,实现集中生产、集中设计或集中处理。同时,共性工厂内运用智能化、柔性化的制造技术,实现对产业的技术改造,形成高效、集约的新型生产运营模式。共性工厂须达到规模以上,即营业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

(二)本方案与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时,应从严执行。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要求适时修订。

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替代重点行业

表2-1金属表面涂装行业“油改水”前后原辅材料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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