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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四水共治” 持续推进大气环境和垃圾综合治理

2018-03-12 15:4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垃圾综合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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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滨水生态绿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和农田,大力推进“四水共治”,持续推进大气环境垃圾综合治理。详情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武政〔201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效破解城市转型中面临的人口、土地、环境、安全等约束日益凸显的矛盾,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城市工作“五个统筹”“六个结合”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充分认识、尊重、顺应武汉城市发展规律,牢牢把握武汉战略定位,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努力构建一批世界级标志性城市景观,实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超大城市的引领作用,强化经济、科技和文化影响力,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创意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功能品质和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着力提升国际通达能力,将武汉建设成为联通世界、联接“一带一路”、联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枢纽城市,打造国际交往中心,不断提高武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充分彰显滨江滨湖生态特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将武汉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国际知名宜居城市。

二、强化规划战略引领作用

(一)谋划多层次的国家战略承载空间。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战略在武汉落地,努力把武汉打造成为中部崛起战略的支点、长江经济带的“脊梁”、“一带一路”的枢纽和内陆开放新高地。加强与长沙、南昌等长江中游省会城市之间的合作,引领长江中游城市群快速发展。加快武汉大都市区规划建设,强化武汉“主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周边区域协同配合,统筹产业经济、生态保护、公共交通等综合布局,推进沿汉孝、武鄂、黄黄高速公路等城市连绵带一体化发展,促进武汉城市圈城市同城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完成时间:2018年底)

(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在市域范围内固化轴、廊、环、楔的永久性生态框架,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生态边界、历史文化保护边界和主城建设拓展边界,控制城市风道和生态廊道,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强化长江新城(新区)的核心带动作用,着力提升主城商务商业、文化旅游、时尚创意等功能;促进光谷、沌口、临空港三个副城升级,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区域辐射带动等功能;加快建设东部、南部、西部三个城市组群,着力提升产业集聚、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完成时间:2018年底)

(三)打造世界一流的城市亮点区块。规划建设长江新城(新区),集聚高端产业、高效经济,引领高端智慧新生活方式,体现绿色低碳的生态模式,围绕“创新名城、生态绿城、现代智城、国际友城、创富大城”的目标定位,以超前理念、世界眼光,打造代表城市发展最高成就的展示区、全球未来城市的样板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之城。(责任单位:长江新城管委会、市国土规划局;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前完成长江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优化武汉“长江主轴”,坚持交通轴、经济轴、文化轴、生态轴和景观轴“五轴一体”,全方位推进提升长江水体品质,美化、亮化、彩化沿岸桥梁,整治提升沿岸码头,修复滨江生态画卷,建设城市阳台,完善文化设施,提升江滩景观,打通长江绿道,优化城市沿江建筑立面和城市天际线,合理控制两岸腹地开发,全面展示长江文化、生态特色、发展成就和城市文明,建成世界级城市中轴文明景观带。(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武汉新港管委会、市旅游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城管委、市国土规划局;完成时间:2019年9月底前建成示范段)规划建设东湖城市生态绿心,按照“世界名湖、生态典范、城市绿心、最好景区”的总体定位和“生态优先,突出保护;以人为本,人水和谐;水岸联动,林湖统筹;生态多样,景观丰富”的原则,继续推进东湖绿道建设,实施“景中村”改造,提升东湖水质,提升山体植被和景观形象,促进东湖城市生态绿心与城市融合,传承楚风汉韵,打造世界级城中湖典范。(责任单位: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市国土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委;完成时间:2021年底)

(四)推进主城功能提升和旧城更新。主城集中推进重点功能区开发,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疏解人口,降低开发强度,引导产业和人口合理布局。分类、分区制订城市更新策略,划定城市改造范围、在建待建范围、整治范围和保留范围,实行“动区”“静区”分区管控,逐步降低主城居住用地比例,增加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增加民生设施,全面提升主城功能、设施标准和宜居品质。实施城市修补、生态修复,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成片区、有步骤地推进老旧社区综合整治,维护传统特色建筑外观,完善配套服务和基础设施,提高居住水平。(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底)

(五)促进新城区产城融合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差异发展,加快推进新城区和开发区独立成市。以区域干道、城区轨道等“多快多轨”复合交通走廊为支撑,引导副城、新城组群组团式轴向发展。促进产城融合,完善用地结构,提升用地绩效,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后管理,实现职住平衡。强化副城、新城组群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地铁小镇建设,依托地铁小镇、轨道交通和公交站点,完善日常生活圈设施配套,提升新城区、开发区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底)

(六)推进土地集约和空间复合利用。建设用地要锁定总量、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探索土地空间资源集约节约发展的有效途径。土地资源供给重点向现代服务业、公益性服务、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倾斜。加快已批准而未建设存量用地的消化利用,实施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开展低效工业用地调查,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和复合利用,加强轨道站点周边及地下空间的整体开发利用,打造“立体城市”。(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完成时间:2020年底)

(七)建立“多规融合”的规划体系。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的融合,构建“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整合交通、体育、医疗卫生、中小学、农业、园林和林业等部门各类专项规划的空间布局方案,实现各类规划在空间布局、基础数据、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统一,建立统一协调的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机制。以城乡规划和国土规划的“合一”为核心,完善提升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的“一张图”系统,作为规划建设管理乃至全市行政审批管理的基本平台,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间:2020年底)

三、提高城市品质与特色

(一)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滨水生态绿城。强化“两江交汇、三镇鼎立”和“百湖之市”的城市意象,彰显长江、汉江和东西山系构成的山水景观“十”字轴特色。延伸“两江四岸”生态画廊,加强环湖地区城市空间形象塑造,严格控制滨水地区建设高度和强度,贯通望江、观湖景观视廊,引导控制滨水地区公共开放界面。实施“绿化、彩化、亮化、美化”工程,深入推进“绿满江城,花开三镇”工程,提升“新花城”形象,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园林城市。加快构建全域生态水网,充分利用水下、水面、水上空间,建成一批滨水公共中心、环湖公园、滨水游园和观湖景观节点,形成疏密有序、错落有致的滨水城市空间体系,勾画出江湖相济、湖网相连、人水相依的美丽画卷,打造国际知名的滨水生态绿城。(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规划局;完成时间:2020年底)

(二)全面开展城市设计。构建全市“总体—区段—专项”的三级城市设计体系,先期完成“动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逐步实现规划建设区域城市设计全覆盖,并向小城镇推广,将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融入各层次城市规划。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城市设计配套技术标准,推进城市设计“法定化”。研发城市设计管理辅助决策系统,打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升级版”,建立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全过程管控机制。(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完成时间:2018年底)

(三)因地制宜推广街区制。推进小街区建设,合理控制街区规模和空间尺度,加强对街区公共要素配置要求及实施标准的研究,制定城市街区规划设计导则。城市新建区域要推广实行街区制,试点规划建设一批开放式住宅小区,坚持密路网布局,加强次干道和支路网建设,原则上次干道按照300—400米、支路按照100米左右间距进行控制。城市建成区要进一步整合梳理城市微循环路网,打造一批休闲商业街区、文化街区、小微科创园等充满活力、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开放街区。(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底)

(四)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以长江、汉江交汇的南岸嘴为原点,以武汉“长江主轴”和东西山系绿轴串联“两江四岸”文化功能区,打造“长江文明之心”。加快建设以琴台文化艺术区为核心,以武昌古城—环东湖和沙湖、汉口沿江—张公堤园博园为支撑的“一核两带”文化功能集聚区。严格保护中山大道沿线、青岛路片、“八七”会址片、一元片、昙华林片、归元寺片等历史街区,大力推进历史优秀建筑的活化利用,按照“保护优先、修旧如故”的原则,对功能不相适应的历史建筑进行“微改造”,引入创意、设计、文化产业,加强传统文化和现代功能的融合。抢救性保护一批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具有时代特点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评选确定市级历史文化名村,完善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和建设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底)

(五)加强特色小镇集群和村湾建设。坚持“生态+”“农业+”“旅游+”导向,重点推进“小镇集群+生态村庄”的功能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武汉山水、人文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具有武汉特色的创新小镇、创意小镇、旅游小镇、生态小镇、养老小镇、度假小镇等小镇集群。将村庄建设与生态保护、农业生产、旅游发展等相结合,打造“居、产、服、游”一体化的生态村庄,加快编制村庄体系规划和建设规划,构建乡村建设“一张图”,按照发展、保留、迁并3种类型推进村庄集约发展,留住“乡愁”,彰显乡村特色。(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底)

四、提升城市宜居环境

(一)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以“高端服务集聚成板块、基层服务全覆盖”为理念,大力推进公共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依托武汉教育、医疗等既有优势,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体现国家战略、耦合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大型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具有国际化标准的医疗健康服务业专业园区和重大体育赛事场馆,形成战略性高端公共服务集聚区,打造全国教育服务中心、医疗健康服务中心、体育休闲之都。以街区和中心社区为基本单位,完善各类文化、教育、医疗、体育、商业、菜场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构建“15分钟生活圈”,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基层延伸和倾斜,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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