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4.1.5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其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4.2无组织排放控制
4.2.1一般地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新建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下列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4.2.1.1物料储存与运输
a)硅砂、煤粉等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封闭料场(仓、库)中;生铁、废钢等其他散状物料应储存于封闭、半封闭料场(仓、库、棚)中,或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挡风墙。采取半封闭料场措施的,料场应至少两面有围墙(围挡)及屋顶,并对物料采取覆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采取防风抑尘网、挡风墙措施的,防风抑尘网、挡风墙高度应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并对物料采取覆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料场出口应设置车轮清洗设施,或采取其他有效控制措施。
b)生铁、废钢、硅砂、煤粉等物料应采用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罩式皮带等输送装置。硅砂、煤粉等粉料采用车辆运输的,应采取密闭措施。汽车、火车卸料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或采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皮带输送机头部加装防护罩或加装帆布,避免扬尘。
c)除尘灰应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抑尘措施。
d)厂区道路应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
4.2.1.2熔炼工部
a)熔炼设备、炉前脱硫、出铁扒渣、铁水包及渣包的维修或烘干,炉渣的干法泼渣及水淬渣,铁液球化孕育处理等铁水预处理设备上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b)冲天炉加料口应为负压状态,防止粉尘外泄。出渣口应设置密闭罩,并采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
c)电炉加料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d)电弧炉烟气应采用工艺孔直接集尘,炉体或炉顶罩式集尘,或厂房顶罩式集尘与其他集尘相结合的集气方式,并配备除尘设施。
e)精炼炉、氩氧脱碳炉等精炼装置应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f)炉后原辅材料料仓配料、上料应配置防护挡板。
4.2.1.3浇注冷却、造型、制芯、落砂、清理、旧砂回用、废砂再生
a)浇注冷却应在浇注及冷却区上方设置侧吸或移动式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b)造型、制芯设备出砂口上方应设置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
c)落砂、磁选、清理(去除浇冒口、铲飞边毛刺等)、旧砂回用、废砂再生工序应设置固定工位,采取密闭措施。
d)对大、特大型铸件需要就地开箱落砂时,应采取铸型浇水湿法落砂和喷水雾降尘等控制措施。
e)抛丸机应密闭,并配备除尘设施。
4.2.1.4表面涂装
VOCS的产污点应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或采取局部废气收集措施。收集的废气导入VOCs污染控制设备进行处理。
4.2.1.5其他工序或产尘点
a)废钢、回炉料等金属物料切割破碎等原料加工工序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b)除尘器灰仓卸灰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对卸灰区进行封闭。除尘管道内积灰不得超过30cm,应
定期清理,保证除尘效果。
4.2.2重点地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重点地区的企业执行下列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重点地区的地域范围和执行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4.2.2.1物料储存与运输
a)硅砂、煤粉等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封闭料场(仓、库)中;生铁、废钢等其他散状物料应储存于封闭、半封闭料场(仓、库、棚)中。半封闭料场应至少两面有围墙(围挡)及屋顶,并对物料采取覆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料场出口应设置车轮清洗和车身清洁设施,或采取其他有效控制措施。
b)厂内物料应采用封闭通廊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封闭方式输送。
c)除尘器灰仓卸灰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除尘灰应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
d)粉料运输,汽车、火车卸料点,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以及厂区道路等其他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与一般地区相同。
4.2.2.2熔炼工部
a)电弧炉应设置固定工位,在炉上排烟基础上采用密闭罩。
b)熔炼车间外不应有可见烟尘外逸,并设置24小时视频监控。
c)熔炼工部的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与一般地区相同。
4.2.2.3浇注冷却、造型、制芯、落砂、清理、旧砂回用、废砂再生
浇注冷却、造型、制芯、落砂、清理、旧砂回用、废砂再生工序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与一般地区相同。
4.2.2.4表面涂装
VOCS的产污点应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并安装有效的VOCS治理措施,处理效率应达到设计处理效率。
4.2.2.5其他工序
其他工序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与一般地区相同。
4.2.3运行与记录
a)废气收集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转,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b)应记录废气收集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喷淋/喷雾(水或其他化学稳定剂)作业周期和用量等。
4.2.4企业可通过工艺改进等其他措施实现等效或更优的无组织排放控制目标。因安全因素或特殊工艺要求不能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可采取其他等效污染控制措施,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6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详情如下: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国家能源集团安徽能源有限公司:《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北极星公开数据显示,5月至今,新疆光伏电站并网规模达到3.9GW。项目业主来自于国家电投、中核集团、中广核等6家央企,其中国家电投并网规模1.7GW。具体来看:国家电投国家电投新疆900MW光伏项目并网5月15日11时26分,河南公司新疆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迎来关键节点——90万千瓦光伏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0日,陕西分公司鲁能韩城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陕西省韩城市隆重举行。韩城市重大项目推进专班办公室主任高卫东,韩城市发改委煤炭和能源管理科科长杨海鹏,桑树坪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赵国渊,中国绿发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刘树国、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树刚同志出席开工仪式,项目建设、
5月9日,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脱硝超净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08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哈泰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世纪华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97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立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4月2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自2025年11月01日实施。详情如下: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6月11日,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热风炉废气脱硫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工程要求投标方对热风炉废气脱硫进行改造,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装置,利用高性能钙基吸收剂(消石灰)进行干法脱硫,保证出口SO2排放≤35mg/Nm(干基、标态、实际氧),粉尘排放≤10mg/Nm(干基、标态、实际氧),且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山东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德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暨2025年推进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据介绍,近年来,德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一是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拟对现有三台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达到国家《GB13223-2011》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设计依据:锅炉额定燃煤量45t/h、风量67万m/h。结合历年入炉煤及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编者按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在高端芯片等方面关键核心技术上全力攻坚。要加快推动关键技术、核心产品迭代升级和新技术智慧赋能,提高国家能源安全和保障能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推动全省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加大环保治理力度。铸造和锻压企业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起草了《关于推动我省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6月3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强化企业责任,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推进绿色方式贯穿生产全流程,开发绿色原辅材料、推广绿色工艺,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福建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6月12日印发《泉州市铸造行业企业废气治理提升方案》,要求各地应根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92-2023)规定,督促辖区内铸造企业采取低污染原辅材料替代、科学的设备或工艺预防技术、适用的污染治理技术等方式,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泉州市铸造行业
4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行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具体包括: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绿色方式贯穿铸造和锻压生产全流程,开发绿色原辅材料、推广绿色工艺、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公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现批准《铸造工业
河南省发布地方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1/T2388—2023)》,新标准将自2023年6月6日起实施。规定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环境管理等要求。适用于铸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
为加强河南省铸造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促进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推进铸造行业健康绿色发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河南省《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制定工作,2022年3月公开征求了意见,编制单位按照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如下: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咸阳市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对咸阳市范围内所有铸造企业能源使用、治理技术等提出具体要求。详情如下: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切实提升咸阳市铸造行业污染治理能力水平,降低污染排放量,推动环境空气质
生态环境部就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本标准提出了铸造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铸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造工业生产中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