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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罐运行维护导则(试行)》

2018-03-20 09:2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罐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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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附属设施设备

4.4.1排放口

4.4.1.1及时检查、清理清洁采样井和排放口。

4.4.1.2及时打扫排放口周围的卫生,以保持排水通畅和美观。

4.4.2水、气管路

4.4.2.1检查曝气管道、水管有没有破损、变形、漏气(水)、堵塞(无出气或水),如有则应在一周之内更换、疏通管道。

4.4.2.2检查手动阀门是否能灵活开启或关闭,有问题及时维修。

4.4.3风机

4.4.3.1风机的开机、停机、日常维护及保养按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执行。

4.4.3.2检查风机能否正常运转(包含正反转运行),.通过控制柜的手动开关,手动开启风机,检查运行情况,开启后控制柜跳转,说明风机电机漏电或损坏,需要维修。

4.4.3.3查看风机主机,包含滴油嘴(每分钟25-40滴)、皮带松紧无断裂磨损、皮带罩和安全阀及压力表完好无破损、检查皮带两头轴承无偏心,有问题及时维修。

4.4.4泵(水泵、污泥泵)

4.4.4.1泵的开机、停机、日常维护及保养按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执行。

4.4.4.2检查泵能否正常运转(包含正反转运行),通过控制柜的手动开关,手动开启泵,检查泵运行情况,开启泵后控制柜跳转,说明泵漏电或损坏,需要更换,泵能运行但无出水,需要把泵提上来,查看泵是否被堵塞或管路是否被堵塞,堵塞应及时清理。

4.4.4.3检查液位浮球开关是否灵敏,通过PLC输入端的指示灯,判断液位浮球的好坏。

4.4.4.4把水泵提到地面上查看水泵的腐蚀性,有没被堵塞,腐蚀了需要在外表面从新刷反腐沥青漆。

4.4.5绿化

现场绿化长势良好,无杂草;草类高度控制在不高于15cm,每季度对绿化进行1次修剪。

4.4.6其它

保持围栏、广告牌、站房的卫生整洁,围栏外1m范围内为卫生区,在区域内无垃圾、堆放物。站点木屋及围栏牢固无破损,保持清洁卫生。木屋发生风化、腐烂、生锈、白蚁侵食等情况,根据相应程度进行修复和配件更换。

5运维单位维修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需要维修的,应根据维修难度和需求时效,进行分级维修或抢修。

5.1罐体维修

5.1.1罐体维修包括罐外体破损、漏水的修补,罐体内各功能池隔墙的修补,罐体内附属管道、填料的修补与更换等。

5.1.2罐体维修必须根据池体的材质选择相应的修补方式。

5.1.3罐体修补前需对罐体内污水进行排空与通风,对罐体外进行清理,露出需修补部位。

5.1.4玻璃钢或非金属罐体修补修补步骤:清洗、晾干、裁剪、配胶、涂胶、固化、闭水测试等。

5.1.5碳钢或其它金属罐体

修补步骤:清洗、晾干、裁剪、焊接、清渣、闭水测试等。

5.2机械设备维修

5.2.1机械设备的维修包括风机、水泵、液位计、控制柜、监控设备、电子阀等电气设备的维修。

5.2.2机械维修应找专业人员进行拆卸,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5.3维修期污水应急处理

5.3.1在维修或抢修期间,运维单位应做好污水应急处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设施的修复工作。对维修后正常运行的处理罐应及时接收,开展正常运行维护。

6安全

6.0.1各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6.0.2运行管理人员和维护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特别要严防燃爆、触电、中毒、滑跌、溺水、机器伤亡等事故的发生,并熟悉相应的急救方法。

6.0.3台风期间,现场巡视或操作时,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并采取防范措施。

6.0.4终端设施将排放有害或可燃气体的,下池维修或检查作业时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作业前要先通风换气、检验合格方可下池作业,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6.0.5现场作业时应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

6.0.6各种临时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6.0.7运营单位应制定停电、设备故障、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天气等应急预案,向主管部门报备。

7本导则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8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导则。

1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GB795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3GB14554-2003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5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6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7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8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GB50203-20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GB50268-20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1GB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即验收规范

12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3HJ574-2010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4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15CJJ123-2008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

16CJJ124-2008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17DB33/973-201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8DB33/T868-201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规范

19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215号)

2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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