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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提高火车运输和多式联运比例,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加快老旧车淘汰。加强在用机动车监控监管,实施重型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抽测,大力推广电动汽车,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配合做好全省既有铁路线路扩能改造、设备升级,加快整合煤炭企业所辖的铁路资源,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铁路运输量。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完善铁路站与物流园区、集装箱中心站、重点企业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配合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公安局、商务局、鹤煤公司
2.切实保障国六标准汽柴油供应。持续做好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特别是中石化鹤壁石油分公司、中石油鹤壁销售分公司要做好国六标准汽柴油的供应保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中石化鹤壁石油分公司、中石油鹤壁销售分公司
3.开展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建立的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在涉及大宗原材料、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对承担企业原材料、物料、产品等运输任务车辆的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对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汽柴油的货运车辆,逐一溯源加油站点,依法从严查处;对未添加尿素的货运车辆,依法处罚并全部劝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4.持续打击劣质售油行为。按照“河南省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我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售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劣质油品反弹势头,推动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推广使用。质监部门要持续开展对汽柴油生产加工企业、变性燃料乙醇生产加工企业及乙醇汽油调配站等生产加工环节的油品质量抽查,工商部门要持续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的油品质量检查,依职能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商务部门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
5.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同时,公安、交通部门要将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现场查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环保局
6.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6月底前,要在城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0套以上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对于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并向社会曝光。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惩戒,依法责令车辆制造企业限期整改或召回,督促所属运输企业及时提升所属车辆排放水平或者淘汰更新超标车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7.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2018年5月底前,完善制定机动车管控实施方案,通过新建绕城环城道路、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同时,在部分路段设置限高杆,设立环保、公安、交通、质检、商务、工商联合执法点,定期抽查重卡尾气和油品,对于违规上路的重型车辆及驾驶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
8.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2018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城市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相关部门及各县区要每月组织一次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要加强现场疏导,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机动车怠速运行加重尾气排放污染。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9.强化新车源头管控。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商务局、质监局
10.加强新车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监局
11.全面推广车用尿素。2018年6月底前,市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工商局、商务局
12.开展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在用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总结探索柴油车尾气治理技术,重点加强物流运输等重型柴油车集中企业所属车辆治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1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机、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台账;环保、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农机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
14.加快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2018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不低于75%,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积极推行新能源纯电动环卫车辆,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500个,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事管局、质监局,鹤壁供电公司
(四)强化工业企业排放治理。完成化工等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鼓励试点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开展工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广绿色示范工厂建设和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全面建成工业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逐步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
1.全面实施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1)化工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无机化学、合成树脂、烧碱、聚氯乙烯、硝酸、硫酸等化工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有色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电解铝、铅、锌、铜、镍、钴、镁、钛、钒、锑、汞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钢铁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钛合金、焦化和钢铁企业的炼铁、炼钢、轧钢工序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
2.探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10月底前,鼓励在水泥熟料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
3.强化VOCs污染防治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设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2)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治理。2018年7月底前,完成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等化工企业VOCs治理。化工行业要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要求,全面推进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工序治理,现代煤化工行业要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其他行业逐步推广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3)开展生活源VOCs治理。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弃的全封闭式干洗机,2018年8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机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
(4)开展VOCs在线监控试点。加强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逐步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在线监测试点工作推广。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2018年8月底前,完成钢材、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封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10月底前,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等企业实现规范管理,按照“场地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膏、砂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实现“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11月1日起,对达不到要求的工业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停止使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
5.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继续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对全市应急管控企业名单和错峰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涉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筛选达到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要求标准,但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的排污单位,于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在全市基本实现污染源的全面监控。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监控制度,切实发挥自动监控在环境管理中“千里眼”的作用,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一个月内传输有效率达不到90%的排污单位,按不正常运行监控设施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
6.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规模以上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7.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2018年底前,建设1家绿色示范工厂,对于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园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
8.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电窑炉。在采矿、建材、食品加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运输环节,推广电驱动皮带传输。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环保局,鹤壁供电公司
9.开展燃煤自备电厂高效替代工程。结合电力体制改革,鼓励开展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清洁替代试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支持拥有30万千瓦以下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企业积极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将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转让给公用高效清洁机组代发。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发改委、环保局,鹤壁供电公司
(五)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组建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清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成效。
1.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2018年3月底前,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下设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员由交通运输、公路、国土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统筹负责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国土资源等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管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2.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豫环攻坚办〔2017〕191号)和《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鹤环攻坚指〔2017〕16号)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两个禁止”,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城市拆迁施工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清运车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
3.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淤泥;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性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写字楼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清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对清洁城市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对各县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工作进行评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爱卫办
4.加强环城国省道机扫保洁。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重点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绕城区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1-2次,有效减少绕城、环城国省干线公路的起尘量。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
5.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县区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6.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2018年冬季采暖季实施“封土行动”。城市规划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封土行动”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严格工地监管,对违规施工的工地(含市长“一支笔”审批同意的工地),依法处以罚款、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时限上延长封土时间15天。按照全省分时段“封土行动”实施细则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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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1月1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大兴区持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8日,河南灵宝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灵宝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到,今年将重点做好九方面工作,其中包括现代能源产业。全力服务总投资120亿元的“抽水蓄能电站+绿色能源综合体”项目建设。争取总投资9.4亿元的集中式储能电站项目6月底建成运营,总投资10亿元的宝鑫电子、华
3月19日,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通知提出,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和挑战。为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
3月19日,河南焦作温县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国网温县供电公司,各相关企业: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
近日,河南五龙口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河南迈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济源北斗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价格24702.45万元。据悉,该项目包括两个工程子项目,子项目一为五龙口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日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平顶山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展计划中指出,要坚持创新引领、“两城”带动、项目支撑、绿色转型,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建强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经济持续向好。2025年经济社会发
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利用,河南之后,山东紧随。(来源:微信公众号“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将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4类模式组织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并分别给出试点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电区域划分情况,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电区域面积10.235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边界为:西至迎宾大道,北至漯舞铁路,东至拓展路,南至舞阳行政边界—南环路。详情如下:关于舞阳经济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8日上午,空港磬德公司首批50台氢能源运输车交车仪式在河南郑州航空港区举办。据悉,空港磬德公司此次交付的50辆宇通氢燃料电池重卡,搭载行业领先的氢燃料电堆技术,具备零排放、长续航、高载重等优势,配套建设的1500kg/12h加氢撬装站已正式投运,形成“车辆运营+加氢服务”一
为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同研讨厂网界面有关情况,深入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3月12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河南省电力行业2025年第一次厂网联席会议。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和省内主要燃煤发电企业及新能源企业、河南省电力企业协会等参加会议。河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
北极星氢能网了解到,3月1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洛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氢能产业链条本地化、生产规模化、运营集约化,基本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化石原料制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相结合的氢能供给体系,建设1-2个能源制氢示范项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河南郑州市启动2023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自己申报工作。详情如下: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郑州市2023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和《关于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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