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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提高火车运输和多式联运比例,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加快老旧车淘汰。加强在用机动车监控监管,实施重型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抽测,大力推广电动汽车,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配合做好全省既有铁路线路扩能改造、设备升级,加快整合煤炭企业所辖的铁路资源,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铁路运输量。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完善铁路站与物流园区、集装箱中心站、重点企业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配合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公安局、商务局、鹤煤公司
2.切实保障国六标准汽柴油供应。持续做好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特别是中石化鹤壁石油分公司、中石油鹤壁销售分公司要做好国六标准汽柴油的供应保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中石化鹤壁石油分公司、中石油鹤壁销售分公司
3.开展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建立的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在涉及大宗原材料、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对承担企业原材料、物料、产品等运输任务车辆的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对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汽柴油的货运车辆,逐一溯源加油站点,依法从严查处;对未添加尿素的货运车辆,依法处罚并全部劝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4.持续打击劣质售油行为。按照“河南省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我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售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劣质油品反弹势头,推动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推广使用。质监部门要持续开展对汽柴油生产加工企业、变性燃料乙醇生产加工企业及乙醇汽油调配站等生产加工环节的油品质量抽查,工商部门要持续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的油品质量检查,依职能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商务部门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
5.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同时,公安、交通部门要将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现场查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环保局
6.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6月底前,要在城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0套以上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对于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并向社会曝光。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惩戒,依法责令车辆制造企业限期整改或召回,督促所属运输企业及时提升所属车辆排放水平或者淘汰更新超标车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7.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2018年5月底前,完善制定机动车管控实施方案,通过新建绕城环城道路、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同时,在部分路段设置限高杆,设立环保、公安、交通、质检、商务、工商联合执法点,定期抽查重卡尾气和油品,对于违规上路的重型车辆及驾驶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
8.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2018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城市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相关部门及各县区要每月组织一次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要加强现场疏导,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机动车怠速运行加重尾气排放污染。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9.强化新车源头管控。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商务局、质监局
10.加强新车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监局
11.全面推广车用尿素。2018年6月底前,市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工商局、商务局
12.开展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在用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总结探索柴油车尾气治理技术,重点加强物流运输等重型柴油车集中企业所属车辆治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1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机、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台账;环保、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农机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
14.加快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2018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不低于75%,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积极推行新能源纯电动环卫车辆,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500个,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事管局、质监局,鹤壁供电公司
(四)强化工业企业排放治理。完成化工等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鼓励试点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开展工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广绿色示范工厂建设和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全面建成工业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逐步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
1.全面实施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1)化工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无机化学、合成树脂、烧碱、聚氯乙烯、硝酸、硫酸等化工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有色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电解铝、铅、锌、铜、镍、钴、镁、钛、钒、锑、汞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钢铁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钛合金、焦化和钢铁企业的炼铁、炼钢、轧钢工序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
2.探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10月底前,鼓励在水泥熟料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
3.强化VOCs污染防治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设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2)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治理。2018年7月底前,完成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等化工企业VOCs治理。化工行业要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要求,全面推进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工序治理,现代煤化工行业要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其他行业逐步推广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3)开展生活源VOCs治理。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弃的全封闭式干洗机,2018年8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机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
(4)开展VOCs在线监控试点。加强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逐步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在线监测试点工作推广。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2018年8月底前,完成钢材、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封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10月底前,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等企业实现规范管理,按照“场地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膏、砂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实现“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11月1日起,对达不到要求的工业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停止使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
5.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继续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对全市应急管控企业名单和错峰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涉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筛选达到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要求标准,但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的排污单位,于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在全市基本实现污染源的全面监控。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监控制度,切实发挥自动监控在环境管理中“千里眼”的作用,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一个月内传输有效率达不到90%的排污单位,按不正常运行监控设施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
6.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规模以上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7.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2018年底前,建设1家绿色示范工厂,对于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园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
8.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电窑炉。在采矿、建材、食品加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运输环节,推广电驱动皮带传输。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环保局,鹤壁供电公司
9.开展燃煤自备电厂高效替代工程。结合电力体制改革,鼓励开展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清洁替代试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支持拥有30万千瓦以下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企业积极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将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转让给公用高效清洁机组代发。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发改委、环保局,鹤壁供电公司
(五)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组建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清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成效。
1.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2018年3月底前,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下设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员由交通运输、公路、国土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统筹负责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国土资源等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管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2.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豫环攻坚办〔2017〕191号)和《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鹤环攻坚指〔2017〕16号)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两个禁止”,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城市拆迁施工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清运车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
3.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淤泥;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性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写字楼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清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对清洁城市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对各县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工作进行评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爱卫办
4.加强环城国省道机扫保洁。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重点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绕城区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1-2次,有效减少绕城、环城国省干线公路的起尘量。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
5.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县区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6.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2018年冬季采暖季实施“封土行动”。城市规划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封土行动”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严格工地监管,对违规施工的工地(含市长“一支笔”审批同意的工地),依法处以罚款、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时限上延长封土时间15天。按照全省分时段“封土行动”实施细则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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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河南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河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进一步对能源重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能源工作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指明了
4月14日,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通风兼安全洞顺利开挖贯通,这是电站建设取得又一重要进展,为后续地下洞室群施工提供了有利条件。巩义抽蓄电站通风兼安全洞全长1222米,洞身净断面尺寸7.5米×7.0米,Ⅳ、Ⅴ类围岩占比约48.4%。通风兼安全洞岩层平缓、岩性软硬相间,局部断层规模较大、形状较差,
2025年1—3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3174亿元,同比增长4.2%(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增速比1—2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4%,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081亿元,同比增长1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河南、陕西发布关于公示恢复交易资格售电公司的公告,涉及4家售电公司。河南: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对正瑞供电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恢复交易资格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通过核验的售电公司有关信息予以再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恢复在河南电力交易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河南巩义中孚实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交投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4.94元。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暂定20日历天。本项目利用连霍高速、焦桐高速、焦平高速沿线边坡及互通区等进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一期项
4月9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研制的特高压防舞复合相间间隔棒在1000千伏豫阳Ⅰ线挂网安装,开始试运行。这种间隔棒应用于垂直排列的100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路相间防舞,经仿真验证可降低线路舞动幅值80%以上,抵御极端天气条件下的线路舞动停运风险,增强电网韧性,保障特高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近年来极
4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564家“双百企业”名单,详情如下:“双百企业”名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
4月12日,河南五岳抽水蓄能电站3号机组在顺利完成各项启动调试、涉网试验后,顺利进入15天考核试运行,机组正式移交华中网调调度管理。3号机组自2023年2月18日首节尾水管安装以来,从设备基础施工至安装调试,各环节都按照精品机组要求进行统筹策划和严格把控。2024年9月29日,3号机组转子顺利吊装,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4日,河南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2025年全力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加快推进连霍高速氢能管线、巩义大唐制氢和荥阳豫能制氢项目建设。开展登封大熊山、荥阳环翠峪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建设。推进巩义安投、东象电力、中谷智汇
4月1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配网物资联合采购示范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次招标共8项物资,分别是10kV电力电缆(山东)、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山东)、低压电力电缆(山东)、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山东)、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天津)、10kV电力电缆(重庆)、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河南省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推荐名单的公示,包含40MW级高效低排放轻型燃气轮机、高效能柔性负荷微网系统等项目。详情如下:关于河南省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推荐名单的公示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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