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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附任务分解表)

2018-03-29 14: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宜昌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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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攻坚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1.总结垃圾分类试点经验,在全市逐步推广。

2.强力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3.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

4.开展年度考核。2019年底,宜昌城区及各县市区要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任务,完成县(市、区)域剩余6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宜昌城区、夷陵区、点军区、远安县、枝江市、宜都市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7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全面达标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1.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测。

2.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

3.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

4.市、县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不漏项。

5.全面考核验收。市政府提前对各县市区进行全面验收,对不达标的地方严肃问责、限期整改。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负责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统筹推进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市城管委负责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智慧环卫系统建设等工作。建立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主体责任。县(市、区)政府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的责任主体,要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整合各类资源,筹措工作经费,落实管理队伍,保障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进行。各地可逐步探索解决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管理机构问题。

(三)强化部门联动。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强上下联动,分头抓好落实。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创建与复查工作的考核内容。

(四)强化资金投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行PPP模式,市县政府通过运营补贴方式对项目予以支持。资金筹措有困难的,采取地方申报、省级审核的方式,由省财政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统筹支持。根据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做好以奖代补资金的争取、分配、监管等工作。探索建立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委、减负办等部门参照省级办法制定。

(五)强化监督考核。市政府建立考核排名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排名情况在全市通报。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指导督办力度。各地政府要加大推进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各级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附件:宜昌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宜昌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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