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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江西省赣州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8-04-08 10:5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蓝天保卫战环境质量江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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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印发了《市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将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核心,全力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发挥环境效益为导向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推进解决一批水、气、土等方面存在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全面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不断提升赣州市优良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市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环保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和环保各项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引领,全力打好环保“十大硬仗”,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有效保障了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当前,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中心城区PM10平均浓度值7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3.8%,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国家、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分别为98.7%和93.5%,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为100%,均高于《水十条》考核目标。

一、主要工作任务及成效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切实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市局坚持落实问题整改督导调度和销号制度,统筹推进各个问题的整改。今年全市多次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几次赴环保部、华东督察局汇报整改工作,市整改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开展全覆盖整改督查,对阶段性整改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下发督办函,市政府分两次约谈整改滞后的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目前,整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市的24个问题中,已完成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其中省委、省政府要求的2017年底前须完成的5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地方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危险废物生产单位处置不规范、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有违规项目和环境监管执法缺失),畜禽养殖污染和龙南足洞河流域废弃稀土矿一期治理项目未完成治理等2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已提前完成。根据调度,近期还可提前完成中央资金支持的10个废弃稀土矿山治理项目未完成和“威绿达公司”环境违法等2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剩余的15个问题均在有力有序推进。

(二)大气、水、土污染防治逐步加强。一是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上下联动突出开展“四尘三烟三气”专项整治,重点实施6大专项行动,即专题督查行动、部门联合巡查专项行动、联合督查行动、夜查行动、专项问题媒体曝光行动、面商行动,检查企业和工地数千家,处罚违规工地145起,处罚总额超达875.6万元,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7063辆,完成率为100%,淘汰燃煤锅炉64台,完成率为100%。市政府支持购置了多功能雾炮车12台、移动扬尘监测车1台、吸尘车设备14台。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全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为浓度为73μg/㎡,排名全省第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优良。二是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方面,全面开展地下饮用水源补给区内化工类工业源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完成城镇、农村地下饮用水源和化工类工业污染源等“双源”清单更新补充。扎实推进《水十条》国家督导组反馈的“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尚不规范问题”整改,有关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的5个问题中已有3个整改到位。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面,推进园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全市1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有8个建成污水处理厂并安装在线监控,6个实现联网;推进清治化改造工作,6家需进行清洁化改造任务的企业已如期完成;强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全市禁养区需关闭或搬迁的3174家养殖场(企业)已全部关停到位;扎实推动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全市1350个地下油罐已完成624个,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提升断面水质方面,重点加大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总磷浓度上升的8个断面和氨氮浓度上升的4个断面的水质改善力度。今年总磷浓度上升的8个断面中有4个断面总磷平均浓度较2016年总磷平均浓度有所下降;氨氮浓度上升的4个断面中有3个断面氨氮平均浓度较2016年氨氮平均浓度有所下降,且11个断面全部总磷和氨氮均控制在Ⅱ类标准。三是落实《土十条》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全面按照“土十条”安排部署,重点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编制印发《赣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布设农用地详查点位2545个进行农用地详查。开展赣州市土壤现状调查,完成了重金属污染调查(第一阶段)3909个土壤样品和300个泥样品的采集和检测,编制《赣州市土壤和重点流域底泥重金属调查与污染评价报告(评审稿)》。启动应用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赣州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确定76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强化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管理,全市未发生涉及土壤的环境事故。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一是助推主攻工业战略。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选址、环保政策等业务指导,对65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现场指导,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到位。同时,将国道、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项目下放至县(区)级环保局审批。二是严格环评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发现存在擅自变更、批建不符、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等违法行为严肃予以查处,2017年共拒绝或劝退污染大、限制类建设项目37个,并对6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做出了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的决定; 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843个,验收项目305个,对9个未批先建项目实施了先处罚,后审批。三是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定了《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计划》和《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电镀、印染等7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计划》,举办了排污许可证有关工作培训,2017年发放涉及火电、造纸、水泥、平板玻璃、电镀、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制造行业排污许可证60张,不予核发6张,其中批建不符的3家企业,关闭企业2家,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1家。

(四)生态红线划定、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补偿三大生态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有序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自2016年全市生态红线初步划定以来,今年4月以来我局三次组织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对初步划定的生态红线进行校核调整完善,在不影响生态红线范围整体性、稳定性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省市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做到应划尽划,国家明确要求划入的全部涵盖在内,同时突出我市特色,体现我市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的定位。根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6199.54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为41.12%。二是积极指导全南、寻乌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全南已通过省厅组织的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指导赣县、宁都和会昌等29个乡镇编制《生态乡(镇)建设规划》,今年我市5个乡镇、13个村分别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命名。目前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县1个、省级生态乡镇95个、省级生态村125个,市级生态村1519个。三是扎实开展“绿盾”专项行动。9月初,根据省政府“绿盾2017”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组建了自然保护区联合督查组,对全市3个国家级、5个省级和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现场督查和查阅资料,共排查发现1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存在45项问题,主要涉及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水电站、畜禽养殖等问题。市政府多次部署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有14个问题整改到位,剩余31个问题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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