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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04-15 10: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甘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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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精细化 管理,严控扬尘污染

8 . 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各类建设施工场地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和“四个一律”制度,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抑尘防尘措施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 已开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 年内全市施工工地符合“6个100%”抑尘措施合格率达96%以上。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全年

9 . 持续加大 城市保洁、 道路机械化湿扫和洒水作业力度, 各保洁抑尘车辆定时、定点、定路段开展作业,增加洒扫和抑尘频次, 甘州区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同比提高6%以上,其他各县城市清扫率同比提高6-8%。遇 大风天气时,洒水车辆和湿扫保洁车辆全部上路进行洒水、湿扫作业。 严格 规范道路清扫保洁行为,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责任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卫计委(爱卫办)

实施时段:持续推进

10 . 渣土、砂石料和商砼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覆盖、防漏袋和防漏闸板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使用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向交警和运管部门登记备案使用车辆的数量、车号、运输路线等基本情况。 强化联合执法,严格落实“一违三罚”措施, 对渣土、砂石料及商砼运输车辆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覆盖监管,对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运政管理和建设部门按照“一违三罚”要求,分别依法严加处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张掖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 市城管执法局

实施时段:持续推进

11 . 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建设、谁覆盖”的原则,对城区及城郊内不能开展施工的或者不能及时开展施工的裸露场地,相关单位要进行复绿或建设围墙、用抑尘网覆盖。对砂石、泥土、煤炭等各类物料堆场,要全面落实密闭存储、设置防风围挡或安装自动喷淋装置等防尘措施。对城区未铺装道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进行表面固化。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全年

12 . 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 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彻底清除道路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 及时清除 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 实现各街道、路段卫生保洁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卫计委(爱卫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实施时段:持续推进

13 . 在发生沙尘等重污染天气时 ,城区所有土方开挖、拆迁工地作业一律停工,工地内裸地、土堆等物料必须进行全覆盖,施工场地内部开展连续洒水抑尘作业。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组织吸尘保洁车辆上路吸尘,洒水车辆上路洒水降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气象局、 市卫计委(爱卫办)、市房管局

实施时间:全年

14 . 适时开启喷灌设备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及时 对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带、行道树坑采取固化、绿化等措施,使绿化带内土面低于路面,控制泥土外溢造成的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全年

(四)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防治烟雾围城

15 . 实行目标管理,网格化监管,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与相关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及领导干部考核挂钩,严禁随意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败叶、农用废旧地膜、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对生活垃圾堆存点开展填埋、转运等集中治理和经常性巡查,防止自燃和人为点燃。对焚烧秸秆、垃圾及行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和制止,对屡教不改、抗拒执法、行为恶劣的依法严厉处罚,必要时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实施时间:全年

16 . 严格规范管理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禁止燃放任何类型的烟花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殡葬祭祀活动中焚烧祭祀品必须使用专用器皿,焚烧物必须及时倾倒于固定的垃圾收集箱,严禁当街随意焚烧。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要求燃放鞭炮和焚烧祭祀品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

实施时间:全年

17 . 城区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并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抽查使用安装率达到 98 % 以上。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

实施时段: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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