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2018年攀枝花市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重点工作

2018-04-27 09:5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防治环境污染防治四川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7.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落实《攀枝花市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意见》,大力推动秸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充分发挥相关农业政策的鼓励引导作用,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力度,落实区县、乡镇、村三级秸杆禁烧责任制,严控秸秆焚烧。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8.严格环保执法监管。

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加强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钛白粉、球团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散排现象。强化对钒钛高新区和全市各工业园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的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环保设施不能稳定正常运行的企业实行限产等强制性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9.推进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1)全面实施《攀枝花市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扭转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推进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在管控重点排污企业、建筑工地、烧烤油烟、城市扬尘、农作物秸秆违规露天焚烧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检查。

牵头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常态化管控,各县(区)政府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或持续改善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3)加强预警研判,健全不利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预警和研判机制,科学研判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

(二)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

10.开展工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

对“双有”、“双超”企业全面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化改造。督促完成钢铁行业焦炉干熄焦技术改造、造纸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11.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省级以下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程,确保2019年底前,相关工业园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攀枝花格里坪工业园区; 攀枝花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 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按规定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牵头单位:市经济与信息化委

12.实施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实施攀枝花市柱宇钒钛有限公司新建应急污水收集池,建设多效蒸发装置和废水膜分离系统、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钒制品厂新增一套脱氨系统、盐边县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建1座处理能力1500m3/d污水处理站、攀钢钒炼铁厂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80m3/h的生化处理系统和一套300m3/h深度处理系统等水污染整治项目。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13.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

新建加油站未按照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的不予经营许可,积极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建立验收台账资料,确保完成2018年度考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加快推进城市(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开展已建污水处理厂设施运维专项检查,全力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进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完成2018年阶段性目标。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管理,取缔非法堆放点,实现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80%以上,加快推进污泥处置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5.实施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行动。

(1)加快推进观音岩饮水工程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沿金沙江4个地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2)巩固现有地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成果,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年内完成。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3)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落实保护责任,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公开城市饮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加强饮用水源地风险管理,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保障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染防治查看更多>环境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四川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