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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
《通报》指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μg/m3),同比下降25.0%,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额完成《攻坚方案》提出下降15%的改善目标。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分别为53μg/m3、58μg/m3和63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安阳,分别为102μg/m3、97μg/m3和96μg/m3。重污染天数最少的4个城市依次是廊坊、长治、济南、阳泉,分别为5天、6天、8天、8天;天数最多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安阳和石家庄,分别为32天、30天、30天。
从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和保定,同比分别下降44.2%、42.1%和39.7%;降幅最小的3个城市为晋城、阳泉、邯郸,分别下降3.7%、12.2%、15.7%,均未完成《攻坚方案》改善目标。重污染天数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是廊坊、北京、太原,分别下降86.1%、74.4%、74.3%;晋城同比持平,济宁同比下降7.7%,均未完成《攻坚方案》改善目标。
从目标完成率看,PM2.5降幅目标完成率排名前6位的城市为廊坊、德州、保定、北京、新乡和石家庄,完成率分别为220%、211%、180%、177%、170%、168%;晋城、邯郸、阳泉完成率偏低,分别为37%、79%、81%。重污染天数下降完成率最高的3个城市为廊坊、长治、德州,分别为574%、571%、461%;晋城、济宁完成率偏低,分别为0%、77%。
按照《工作细则》规定,考核结果以PM2.5改善目标为基础,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作为修正项,综合PM2.5降幅排名和完成率排名,评定考核结果如下:
廊坊、保定、北京、德州、石家庄、鹤壁、新乡、衡水、安阳、唐山、天津等11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
滨州、聊城、济南、长治、淄博、焦作、邢台、沧州、太原等9个城市考核结果为良好;
濮阳、郑州、开封、菏泽、济宁等5个城市考核结果为合格;
邯郸、阳泉、晋城等3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大气函[2018]216号
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和《2017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要求,我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改善情况
《攻坚方案》要求,“2+26”城市2017-2018年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μg/m3),同比下降25.0%,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额完成改善目标。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分别为53μg/m3、58μg/m3和63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安阳,分别为102μg/m3、97μg/m3和96μg/m3。重污染天数最少的4个城市依次是廊坊、长治、济南、阳泉,分别为5天、6天、8天、8天;天数最多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安阳和石家庄,分别为32天、30天、30天。
从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和保定,同比分别下降44.2%、42.1%和39.7%;降幅最小的3个城市为晋城、阳泉、邯郸,分别下降3.7%、12.2%、15.7%,未完成攻坚行动目标。重污染天数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是廊坊、北京、太原,分别下降86.1%、74.4%、74.3%;晋城同比持平,济宁同比下降7.7%,均未完成攻坚行动目标。
从目标完成率看,PM2.5降幅目标完成率排名前6位的城市为廊坊、德州、保定、北京、新乡和石家庄,完成率分别为220%、211%、180%、177%、170%、168%;晋城、邯郸、阳泉完成率偏低,分别为37%、79%、81%。重污染天数下降完成率最高的3个城市为廊坊、长治、德州,分别为574%、571%、461%;晋城、济宁完成率偏低,分别为0%、77%。
二、评估考核结果
按照《工作细则》规定,考核结果以PM2.5为基础,重污染天数作为修正项。根据最新实际情况,对考核分级原则进行优化调整,考核等级采取权重指数评定,权重指数中PM2.5降幅排名和完成率排名各占50%,结果取整。权重指数小于10为优秀,11-20为良好,大于20为合格,未完成PM2.5下降目标为不合格。
经考核,廊坊、保定、北京、德州、石家庄、鹤壁、新乡、衡水、安阳、唐山、天津等11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滨州、聊城、济南、长治、淄博、焦作、邢台、沧州、太原等9个城市考核结果为良好;濮阳、郑州、开封、菏泽、济宁等5个城市考核结果为合格;邯郸、阳泉、晋城等3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日
抄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环境保护厅(局),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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