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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4大省市村镇污水政策看点

2018-06-01 08:50来源:E20水网固废网作者:徐冰冰关键词:污水治理村镇污水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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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分三阶段由重点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近、远期治理相结合

四川省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目标,《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约4.5万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根据《方案》拟定的行动指南,治理分三个阶段。

推进阶段(2018—2019年)扎实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600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所辖行政村、16282个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2020—2021年)持续开展“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长江干流四川段等五大重点流域周边行政村和持续创建的幸福美丽新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2022年)进一步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全省约4.5万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江苏:到2022年力争实现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江苏省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促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到2022年力争实现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为加快推进全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督查和考核,结合实际,江苏省还出台了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组织、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和保障措施等。

福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整村推进

福建省印发的《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中提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整村推进。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建成100个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主要配套管网;采用截污纳管集中处理、配建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站、三格化粪池分散处理等方式继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完成村庄污水治理50万户,实行整村推进。列入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省政府重点扶持的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列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28个中国传统村落污水处理任务未完成的,列入2018年农村污水治理整村推进计划。

安徽:平均每年完成200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及120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安徽省印发的《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中提到,加大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自2017年开始,平均每年完成200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及120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及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合肥市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中提到,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在12月底实现全覆盖。2017年度70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2018年5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营。2018年度8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在年底前基本建设完成。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及行蓄洪区优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其中行蓄洪区建设任务在年底前完成。

以县(市、区)及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引领,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城市周边乡(镇)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宜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污水处理模式。提倡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在市政污水管网能够覆盖的村庄,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中心村应根据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处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处理模式,人口600人以上的,采取集中处理为主;其他村庄(永久性居民点)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进行生态治理。

云南:2018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0%

《云南省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中提到,2018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0%;完成2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级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80%。

2019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完成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90%。

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新疆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新疆印发《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里提到,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新疆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进一步落实禁养区、限养区规模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工作,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

山西:农村生活污水要与农村改厕紧密结合,优先治理厕所污水

《山西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指出,到2020年,建制镇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1.1万吨/日,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所有设区城市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因地制宜,选择先进的、适合当地自然条件、适宜在农村推广的生态化处理技术。要与农村改厕紧密结合,优先治理厕所污水。大力推进厕所污水资源化利用,将厕所污水收集进行堆肥等无害化处置,达到有关标准后用于施肥。对人口密集、采用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厕所、生活污水产生量大的村庄或处于水源地等保护区的村庄,厕所污水和家庭洗浴废水都要治理。加快推进农村污水综合利用试点县建设,探索适合山西农村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利用模式。

吉林:到2020年,全省114个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要改善农村水环境,梯次推进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总结经验,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鼓励城市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着力推进重点镇、辽河等重点流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稳定运行。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恢复水生态。到2020年,全省114个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山东: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处理体系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山东省不仅在工作方案中对农村污水作出指示,还上升到法律层面,山东省环保厅起草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足见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

在《山东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中提到,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理确定规划布局,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县域村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创新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

到2020年,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8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

在《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三条中提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处理体系,在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区域规划建设污水处理站或者其他适宜的处理设施,并保证建设及运转资金。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侧等重点区域应当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不切实际)。

陕西:开展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同周边乡镇打捆运营试点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中指出,加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同周边乡镇打捆运营试点。(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为加快推进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西安市制定《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暨2018年工作方案》,2018年,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西咸新区、国际港务区确保完成44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周至县、蓝田县创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创建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区。

方案中还提到,加快农村污水PPP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完成PPP项目可行性分析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实施方案(两评一案)的编制和审核,完善投融资方案;制定合理的定价机制,完善项目质量监管和定价寻租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每年5月底前完成PPP项目前期工作,6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全部建成。

2018年度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全部建成;2017年建成的50个农村污水治理示范项目,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确保达标排放,规范运行。

按照《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标准规定,各区县、开发区要结合各自区域特点选用推荐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严禁采用高能耗、高成本、高运行费和低效率的工艺技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国家政策不断催化村镇污水处理市场落地,然而,村镇污水治理依然任重道远。国家在村镇污水处理方面的扶持力度还不够,村镇污水PPP模式中工程和运营分离难以保证效果。在村镇污水排放标准方面,目前国家层面还尚未出台村镇污水排放标准,大部分项目仍采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地方工艺确定和建设标准困难等问题。 一系列的问题亟待国家出台对应政策进行规范引导,期待村镇污水市场日益进入效果时代。

原标题:2018年14大省市村镇污水政策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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