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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丨广东省《江门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18-08-01 11: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江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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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及时发布信息

落实环境新闻宣传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应对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及时公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保护法实施、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等情况,向社会公众传递及时、准确、权威信息。关注并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释疑解惑,凝聚和增进共识,形成推动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合力。(督查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二)加强政策解读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政策措施、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重要政策出台时,相关解读材料在环保公众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文件,承办科室应深度解读宣讲。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分析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切实增强政策解读实效。(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加强舆论引导

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我局环保公众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作用,形成联动效应。密切关注因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等引发的重大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防止误解误读。(督查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江门市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围绕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确定公开事项、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完善各部门“五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完善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开展修订后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学习贯彻,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力度,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企业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与应用模式,规范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数据共享与集中发布,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方便管理部门和公众查询、监督。(环监分局落实)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政务服务大厅、局公众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建设,通过网站、公报、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加强网站互动栏目建设,为公众答疑解惑,便于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最新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务资讯。(办公室、督查科、信息中心、行政总汇窗口落实)

(四)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申请信息的权利,规范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分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以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做到经得起社会公众和第三方评估。

(二)加强激励约束。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结合党风政风、政纪建设,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归口指导。机关各科室、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深化细化,抓好贯彻落实,形成亮点特色。机关各科室、分局要加强对直属单位的归口指导,及时跟踪落实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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