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十四条全市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应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海绵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借助多规合一综合平台,在联合技术指导环节,对项目设计是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评估,出具指导意见,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明海绵城市设计方案以市海绵办出具的意见为准。
项目设计文件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要求、工程设计方案、海绵城市计算书(雨污管道设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海绵城市设施计算等)和其他相关资料等具体设计内容。
重大或重点项目设计评估应通过数学模型模拟等先进技术手段,保证项目用地中的雨水调蓄利用设施、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湿地、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等海绵城市设施符合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刚性指标要求。
建设项目应尽可能尊重和利用周边的自然地势和沟壑,实现雨水重力流方式的自然渗排。建筑、广场、道路等建设项目周边的绿地,一般应低于相邻硬化面积的高程;特殊情况确需人工设置高出相邻硬化面积高程的绿地,应从严掌握,向规划、市政园林部门专门提出报审。除大面积的绿地公园建设和建筑周边沿线保留自然山体丘陵地势外,城市街区和城乡道路沿线一般不再以人工“堆高”方式建设绿化。
第四章土地开发利用管理
第十五条建设用地供地前,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首先确定海绵城市相关刚性控制指标,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当中;海绵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六条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水系、绿地与广场等用地选址时,应统筹考虑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并结合上述区域及周边条件(如坡地、洼地、水体、绿地等)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优先考虑保留或利用原有坡地、洼地、水体、绿地等用地。
第十七条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水系、绿地与广场等用地应限制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则需满足海绵设施、地面植被覆土等建设要求。规划具有海绵功能的生态空间(如公园、水系、绿地、湿地)等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八条优先恢复和改造城市建成区暗涵化渠道、“三面光”和截弯取直的河道,结合城市建设和有机更新,因势利导,重塑健康自然的河岸线,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重新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
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优先划定水系空间格局、水系蓝线、水系控制线、水系管理范围,并划定水系岸线外侧生态地保护范围。不得擅自调整水系,或者填堵、缩减原有水系沟汊、湖塘;确需调整或者填堵、缩减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所占用的水域面积、容量及其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强化落实“河长制”和“湖长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湖长”,负责河流、湖泊等水系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第五章建设管理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确保项目的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和施工保持一致,设计单位应同步做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设计。
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编制设计文件,进行海绵设计。并与项目周边已建成的海绵城市项目相结合,形成协同合作、组织有序的城市海绵系统。
图审机构应依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的海绵城市规划控制指标、海绵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指导意见、海绵城市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及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控制指标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条城市绿地建设应在满足自身的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及游憩功能等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形、地势以及周边条件等因素,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的径流雨水,发挥城市“大海绵体”的功效。应优先使用简单、非结构性、低成本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应符合场地整体景观设计,并应与总平面、竖向、建筑、道路等相协调。注重选用适宜本地的海绵生态化设施,如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多功能调蓄水体等,并与园林景观和水体景观相结合。海绵设施种植设计应根据场地气候条件、土壤特性因地制宜地选择植物种类及配置模式。
第二十一条已建公共建筑等应结合有机更新、植物维护、景观提升等途径,有计划地分年度进行海绵城市改造。鼓励已建建筑与小区、商业区等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新建建筑与小区应按照海绵城市刚性控制指标要求,并尽量融合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等要求,实施海绵城市建设。
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因项目实际情况不能完全按海绵城市相关标准建设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指标区域平衡等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最大程度技术可行性原则,充分应用可以接受的、合理的雨水滞留和利用技术,明确具体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第二十二条城市道路、立交、公园绿地、广场等设施应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强化削减地表径流及其径流污染为主的海绵城市工程措施建设。在不影响主体功能的前提下,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方便易行为原则,满足相关海绵城市技术指标要求。
建设项目周边道路、广场及园林景观建设,在满足必要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硬化面积和硬化施工。靠近自然环境的乡村绿道、生态绿道或自然保护区及公园内的人行绿道,宜尽可能采用沙土路、砖石嵌土、钢木栈道等绿色材料和生态工艺,以实现自然过渡的海绵效果。确需硬化的地面,应采用透水铺装入渗。
城市道路的海绵城市建设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和标准断面、市政雨水系统布局等,充分利用既有条件合理设计,合理确定雨水“渗、滞、蓄、净、用、排”设施。人行道、专用非机动车道和轻型荷载道路,宜采用透水铺装;城市快速路、非重载交通高架道路、景观车行道路宜采用透水沥青铺装,并设置边缘排水系统,接入雨水管渠系统。行道树种植可选择穴状或带状种植,应采用生态树池,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有条件的地区,行道树种植可与植草沟相结合,提升人行道对雨水的蓄渗和消纳能力。城市道路绿化带内海绵城市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绿地建设应根据绿地类型和功能设计相应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并合理设置植草沟、下凹式绿地、雨水湿地、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海绵城市绿地种植应根据区域立地条件及景观需求,因地制宜地选择植物种类及配置模式,充分发挥植物的净化、滞留、促渗、低维护、观赏等作用。
广场排水应结合广场竖向设计、广场场地布局、广场铺装伸缩缝位置、周围道路标高等要求采用单向或者多向排水。
城市道路海绵城市设施应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设施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同期举办“第四届广州国际建筑产业博览会暨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时间:2025年8月14-16日地点:广州.广交会展馆A区组织架构支持单位: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建设与材料设备分会、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广东省沥青混凝土供应链协会、广州市市政公路协会、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广州市建
日前,上海印发《关于发布2025年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提出,本市新增城市建成区50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约100个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系统等海绵重点项目,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管控,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品质。全文如
1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到2025年底,本区建成区4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本区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分为新改扩建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海绵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至2025年,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关于印发《金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
11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9年)》。提出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雨水管网、泵站建设改造和排涝通道系统整治。促进城市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垃圾
日前,上海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上海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底这一比例将提高至80%以上。方案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城市河湖系统韧性、完善城市排水防涝
近日,四川《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公布,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设六章三十三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和社会参与制度等内容;明确了发改、自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的海绵城市建设职责;规定了海绵城市设
近日,《河北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保护和改
5月31日,由中国铁工投资集团投资、建设、运营的江西省鹰潭信江新区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完工,预计今年11月全部验收后,进入18年的运营期。项目建设总面积27.75km,总投资约13.92亿元,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每年实行按效付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清单》中总结了地方在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等5个方面的探索实践。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水务局,天津市、上海市
5月22日,安徽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征求《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指出条例适用于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条例中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系等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滞和净
1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到2025年底,本区建成区4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本区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分为新改扩建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海绵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至2025年,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关于印发《金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
11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9年)》。提出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雨水管网、泵站建设改造和排涝通道系统整治。促进城市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垃圾
日前,上海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上海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底这一比例将提高至80%以上。方案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城市河湖系统韧性、完善城市排水防涝
近日,四川《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公布,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设六章三十三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和社会参与制度等内容;明确了发改、自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的海绵城市建设职责;规定了海绵城市设
近日,《河北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保护和改
5月31日,由中国铁工投资集团投资、建设、运营的江西省鹰潭信江新区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完工,预计今年11月全部验收后,进入18年的运营期。项目建设总面积27.75km,总投资约13.92亿元,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每年实行按效付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清单》中总结了地方在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等5个方面的探索实践。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水务局,天津市、上海市
5月22日,安徽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征求《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指出条例适用于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条例中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系等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滞和净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发布,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本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4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
4月28日,江西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简介,详情如下:1、裘家洲生态保护工程本项目为海绵型城市水系类工程。施工完成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91.65%,面源污染削减率为87%。项目通过设置大面积生态绿地、生态驳岸、植被栽植、硬质铺装与透水材质相结合的海绵设施,不仅实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2025年市重点项目名单(第一批)及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市重点项目519个,总投资1017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04.0亿元。其中:产业项目259个,年度计划投资506.7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22个,年度计划投资168.7亿元;城乡基础设施项目138个,年度计划投资428.6亿元。涉及华夏电力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5日,海纳特电【2025】01号厦门东渡港区110kV港口变储能项目集装箱式储能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中标(成交)候选人:北京海博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701.6(人民币,元),其他公示内容:投标报价明细:每kWh综合含税单价701.6元/kWh,单套额定能量(充电容量)5000
2月13日至22日,1000千伏福州—厦门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展年度检修。这是该工程投运后的首次年度检修。此次检修涉及1000千伏输电线路和变电站两部分。检修人员通过无人机巡检和人工登塔走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修234千米输电线路、426基铁塔,涉及26个作业面160余项工作,同时对1000千伏榕城变电站、长泰变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中国电子院承接厦门嘉庚创新实验室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项目。据了解,该项目由厦门大学、嘉庚创新实验室和火炬集团联合推动,中国电子院主导设计,选址厦门科学城核心区(翔安南部片区)。该项目一期占地60亩,计划于2027年上半年投入运营,建成后将实现福建省大科学装置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厦门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销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苏州市金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281.80元/吨,公示如下:
2月7日,*ST中利发布公告称,常熟光晟的实际控制方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图:公告显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常熟光晟及实际控制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1月26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厦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碳普惠方法学(试行)》的公示,该方法学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内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家庭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发电设施位于控排企业履约边界内的除外),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碳普惠项目。全文如下:厦门市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4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2025版)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企业增产增效(适用于一季度)。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2025年一季度用电产生电费的50%予以奖励。其中2024年度工业总产值3亿元以下单家企业奖励
1月9日10时,福建厦门供电公司调度台响起告警声,提示位于思明区厦门大学南门的2号环网柜10千伏大学八环912开关因电缆本体故障跳闸,影响大学周边及沙坡尾等旅游景点区域客户正常用电。随即,该公司配网馈线自动化动作成功,用时13秒完成故障区域判定、隔离、复电及故障电缆隔离,思明区110千伏曾厝垵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近日,厦门市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该平台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承建,是福建省首个碳足迹数字化认证平台。据悉,该平台首单完成了厦钨新能源三元材料产品的碳足迹认证。三元正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中的一种关键材料,主要出口到欧盟。经厦门产权
近日,在福建厦门供电公司半兰山集控站内,运维人员运用新一代集控系统对3千米外的110千伏龙山变电站1号主变压器开展远程送电操作。进入年末攻坚关键阶段,变电站检修、建设等工作较多,设备操作量随之增大。厦门供电公司将原仅部署于智能生产管控中心监控班的新一代集控系统延伸部署至各驻地变电运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