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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8-08-07 11: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辽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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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好河流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实施河(库)长制,健全全市河流保护管理机制,实行“一河一策”,削减污染负荷,降低纳污总量,保护河流自然生态,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巩固已达标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实行精准治理,加强农村污水分布式生态处理和乡镇污水厂站建设,保障运行达标排放。实施河道清洁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与评价。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编制《大连市主要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核定方案》。

(四)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保护。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法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渤海禁止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对围填海闲置用地进行科学规划,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存量围填海资源。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规划,黄海海区新增围填海项目报国务院审批。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治理,加大渤海、黄海等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重点整治普兰店湾等重点海湾污染,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排污总量控制。实施劣V类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方案,到2020年,消除劣V类入海河流。加强休渔禁渔管理,推进渤海湾等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推进海域、沿海地区生态健康养殖和污染防治,实施近海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科学界定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试养区,严禁海岸线和近岸海域不合理的水产养殖发展和规模控制。落实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建设方案,完善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等港口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船舶污染物处置能力。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严格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将自然岸线保有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建立海岸线整治修复责任制,对自然岸线整治修复不达标的地区实施用海项目限批。到2020年,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35%。

八、扎实推进净土行动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重点,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控制用地准入,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

(二)大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地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和国家出台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开展国家要求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实施农膜回收行动。

(三)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快推进全市废弃尾矿库综合治理,落实工作责任和完成治理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3座废弃尾矿库的综合治理,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尾矿库生态环境明显修复。对重点监管尾矿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结合全国第二次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实施矿产资源辐射环境监测,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管。

(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针对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规范、有序开展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全面掌握全市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五)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城市实现密闭化收运,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现强制分类,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六)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提升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基本实现主要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市内及省内就近集中处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准入标准,推动产业升级,逐步淘汰规模小、工艺水平低的企业。建立废铅蓄电池和废机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产废企业生产者延伸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理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产废企业监管,到2020年,实现重点产废企业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全面整治农村生态环境

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条块管理联动推进、点源面源同步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状况,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科技创新引领农村农业高质量发展。统筹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构建城乡协调融合发展新格局。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厕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集中连片整治,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0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完善,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实现全市建制村环境整治全覆盖。

(二)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广和示范苹果化肥减施增效综合技术和主要道地中药材安全生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减少1%,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

(三)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坚持“以地定畜”和“种养结合”原则, 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布局、规模,编制《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促进畜禽养殖合理布局,集中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推进畜禽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加强畜禽散养户养殖管理,对畜禽散养户养殖种类及数量、疫病防控、废弃物产生及利用、污染物排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等情况建立台账并定期跟踪监管。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

(四)健全农村垃圾污水管理制度。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运行资金保障办法,推动已建成设施有效运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村庄90%左右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全市17%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实现收集处理。

十、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

开展全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2019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到2020年,完成勘界立标核定,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监督和成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监督和成效考核机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二)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恢复。2018年底前,各地区全面完成排查违法违规侵占生态用地、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强化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推动一批海岸线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重大项目实施。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源涵养区、防风治沙区和资源开发区等为重点,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安全格局。加快城镇生态保护与治理,在城区道路、河道、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开展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到2020年,全市“三区两线”(即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区周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海岸线直观可视范围)范围内53个废弃矿山(区)完成综合整治,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5%。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5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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