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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丨沈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

2018-08-20 11: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湿地保护湿地保护修复沈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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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湿地修复重大工程。2018年开展蒲河辽中下游段湿地修复工程;2019年开展法库獾子洞湿地修复工程、卧龙湖湿地保护修复工程;2020年开展周坨子水库湿地修复工程、浑河沈阳下游段湿地修复工程、新民市四台子苇塘湿地修复工程、康平辽河湿地修复工程、法库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农经委;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完善生态用水机制。根据湿地监测结果,从生态安全、水文联系的角度,利用流域综合治理方法,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明确生态补水的技术路线、资金投入及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各地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应根据水资源条件为湿地生态补水配置水量,全力保障生态用水。水库蓄水和泄洪要充分考虑相关野生动植物保护需求。(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农经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六、开展湿地监测评价

(一)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各地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湿地资源的监测和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规划国土局、农经委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

(二)健全湿地监测评价规程和标准体系。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全市湿地保护工作实际,组织湿地保护相关部门制定全市湿地资源调查、监测、重要湿地评价、退化湿地评估等规程和标准。(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规划国土局、农经委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三)建立健全湿地监测网络。统筹规划全市湿地监测站点设置,逐步建立健全湿地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开展国家、省重要湿地监测,在条件具备的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省重要湿地设立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到2020年,在全市设置30个湿地监测点,初步形成湿地监测网络,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农经委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四)共享监测信息。

1.林业、水利、环保、农业、规划国土、气象等部门获取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对全市重要河流、湖泊的水文数据、气象数据、水质数据、农业面源污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全市湿地资源监测报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农经委、气象局、规划国土局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建立生态风险预警机制,防止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发生不良变化。建立湿地保护修复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各地区湿地保护修复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农经委、规划国土局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七、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将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建立市级湿地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情况,协调解决落实湿地保护修复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湿地保护的合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农经委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出台《沈阳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依法保护我市湿地资源。辽宁法库獾子洞、辽宁沈北七星、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要制定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实现“一园一法”。(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法制办、规划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农经委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湿地保护资金,充分发挥区、县(市)政府自主投入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开展沼泽、湖泊、河流等各类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和科学研究,在湿地修复关键技术上取得进展,重点加强对卧龙湖、仙子湖、獾子洞、辽河等湿地保护修复及演替规律等课题研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区和湿地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重要工作节点,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广泛的湿地保护宣传,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手段,普及湿地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湿地价值和效益的认识。抓好广大中小学生湿地保护知识教育,树立青少年湿地保护意识。研究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和相关知识传播,加大宣传科普力度,不断增强公众保护湿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到2020年,全市建立3支湿地保护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教育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农经委及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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