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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

2018-08-30 10:09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畜禽养殖废弃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安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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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各市人民政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地的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部门、省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考核指标及评分表

畜禽养殖废弃物

畜禽养殖废弃物

畜禽养殖废弃物

概念解释

1.猪当量

指用于比较不同畜禽氮(磷)排泄量的度量单位。1头猪为一个猪当量,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2.规模养殖场

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年存栏2000只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其它畜禽标准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3.大型规模养殖场

指按设计规模,生猪年出栏≥2000头,奶牛存栏≥10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肉羊年出栏≥5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肉鸡年出栏≥40000只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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