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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31个县(市、区)进行督查、核查工作,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04个(其中1家企业有2台经营性炉灶,见附件),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
其中,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1家、曲阳县1家;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
二、发现6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渔庄宴餐饮有限公司1台(0.5蒸吨),秦皇岛市卢龙县王小铁大众浴池1台(1蒸吨以下),邢台市桥东区合赢诚天商贸有限公司1台(0.1蒸吨)、南宫市垂杨镇赵家营村无名小食店2台(均为经营性炉灶);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中升农牧科技有限公司1台(0.1蒸吨以下)。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8个。
其中,北京市丰台区1家;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1家、沧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长治市郊区1家、高新技术产业区1家、屯留县1家;河南省新乡辉县市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1个。
其中,天津市津南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1家,唐山市路南区1家,衡水市滨湖新区1家,邢台市巨鹿县1家,邯郸市磁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长治市长子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1家,新乡市牧野区1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20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1家、循环化工园区1家、高邑县1家,廊坊市文安县2家、香河县1家,保定市莲池区2家,沧州河间市2家、新华区1家;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1家、长子县1家,晋城市陵川县1家;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1家、中牟县1家,开封市鼓楼区2家,鹤壁市浚县1家。
六、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7个。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1家、永清县1家,沧州市青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晋城市阳城县1家;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1家,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
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5个。
其中,北京市通州区2家;天津市津南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1家,唐山市丰南区1家、滦南县1家,秦皇岛市海港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家,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长治市屯留县1家;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1家、桓台县1家;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1家,鹤壁市鹤山区1家、淇县1家。
八、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19个。
其中,北京市昌平区2家;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2家、元氏县1家,廊坊市广阳区2家,保定市徐水区1家、白沟新城1家,沧州河间市1家,衡水市武强县1家,邢台市威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1家、阳曲县1家,阳泉市平定县1家,晋城市陵川县1家;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1家;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1家,新乡辉县市1家。
九、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2个。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30米)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13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花镇南高庄村、藁城区梅花镇木连城村,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孟团店村,保定市莲池区莲池村王辛庄、涞水县永阳镇北七山村,承德市滦平县虎什哈镇西红旗村、滦平县虎什哈镇岗子村,邢台市威县大高庙村;河南省焦作市温县西林召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北京市昌平区华铁建业不锈钢材料销售处;河北省廊坊三河市大定福村三河生活垃圾填埋场;山西省阳泉市郊区盈润达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对周边居民造成环境影响。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9月2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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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4-6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919个,发现问题47个,转交我省督办8个(见附件)。督办的8个环境问题,西安市2个、铜川市1个、渭南市4个、韩城市1个,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咸
12月29-3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825个,发现问题79个,转交我省督办25个(见附件)。督办的25个环境问题,西安市8个、宝鸡市3个、咸阳市1个、铜川市2个、渭南市8个、韩城市3个,杨凌示范区
12月25-27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809个,发现问题89个,转交我省督办22个(见附件)。督办的22个环境问题,西安市7个、宝鸡市3个、咸阳市6个、铜川市1个、渭南市2个、西咸新区2个、杨凌示范
12月19-2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782个,发现问题76个,转交我省督办21个。督办的21个环境问题,西安市4个、宝鸡市2个、咸阳市4个、铜川市2个、渭南市7个、西咸新区2个,韩城市、杨凌示范区
11月2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262个,发现问题49个,转交我省督办20个(见附件)。督办的20个环境问题,西安市8个、渭南市7个、宝鸡市2个、咸阳市2个、韩城市1个;铜川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无
10月1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1家,运城市盐湖区1家。二、发现10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鑫都餐饮娱乐中心1台(2蒸吨)、灵石县翰墨装裱店1台(1蒸
10月1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112国道南侧无名汽修厂1台(0.1蒸吨以下),保定市满城区米秋申养殖场1台(0.1蒸吨以下)、满城区鼎盛陶瓷有限公司1台(0.1
10月1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1家。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有1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整改。二、发现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恒源加油站1台(1蒸吨以下),晋中市
10月1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8家。其中,河北省廊坊霸州市6家;山西省阳泉市城区1家、平定县1家。二、发现1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廊坊霸州市杨芬港镇陈家堡村无名家具厂1台(0.1
10月1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其中,山西省运城市夏县1家;陕西省咸阳市大西安文体功能区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二、发现5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福客来饭店1台(1蒸吨以
10月1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4家。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1家,沧州市吴桥县2家、南皮县1家。二、发现7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腾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1台(0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监督帮扶工作,帮助地方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核查,推动地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
12月,生态环境厅统筹安排全省执法骨干,聚焦重点城市开展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第四批典型案例。
12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安排全省执法骨干,聚焦重点城市开展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第一批案例。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0月中下旬,生态环境部继续派出16个专业组,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各工作组严格落实“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要求,围绕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紧盯排污许可、治污设施、达标排放、自动监测等关键环节,既在“督”上下功夫,又在“帮”上做文章。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核查,推动地方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切实做好监督帮扶“后半篇文章”。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9月上旬,生态环境部再次派出16个专业组和46个常规组,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各工作组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帮助地方发现涉气环境问题,推动地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核查。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一批典型问题。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3月1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40个,3月2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3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3个。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1家,唐山市古冶区2家,廊坊市广阳区1家、文安县1家,沧州市献县1家
2018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强化监督范围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展到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截至2018年底,生态环境部先后派出1.2万余人次,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向地方政府交办涉气环境问题2.3万个,全力推动这些区域企业守法、政府履责成为常态。只为那一片蓝天深冬的华北大地,寒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1月25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31个,1月26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0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0个。其中,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1家,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安阳林州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1月19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6个,1月20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4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4个。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1家、大城县1家;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1家,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1月17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6个,1月18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7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7个。其中,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1家;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1家,吕梁市交城县1家;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每周一榜”(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情况,内容如下: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每周一榜”(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为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第14轮次第2
11月4日,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目标2024年10—12月,市本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县(区)完成市本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5年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10月3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新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新乡市PM2.5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7.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5%以内,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
近日,青岛市政府印发《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对近阶段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方案》明确,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重点实施6大行动,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到2025年,PM2.5年
日前,湖北荆门印发《荆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2024—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81.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高于6天,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计划目标分别不低于0.31万吨和0.25万吨,工作
10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完成上级下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全文如下:杭州市人民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10月21日发文,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24425万元,用于支持修文县苏达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15个项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92号有
赤峰市人民政府10月18日印发《赤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提出9方面28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开展涉气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实施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二是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加快推进能源结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10日印发《南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指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
日前,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蓝天保卫战的总体思路、改善目标、任务措施,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4.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
2024年9月24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介绍我省空气质量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王军敏,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单阳,南京大学校长助理、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丁爱军出席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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