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四)建立企业VOCs管理体系
塑料制品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包括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境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环保奖励和考核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等。加强企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与VOCs产排相关的原辅料使用、产品生产及输出、废气治理等信息应进行跟踪记录。VOCs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完整,定期更换VOCs治理设备的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应有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加强废气监测。企业每年定期对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开展监测,监测指标包括主要特征污染物和臭气等指标;废气处理设施须监测进、出口参数,并核算处理效率。
(五)确保企业VOCs处理装置运行效果
企业应明确VOCs处理装置的管理和监控方案,确保VOCs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环境监管部门要将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列为现场执法要点,进行重点检查。VOCs处理装置的管理和监控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管控企业的VOCs污染防治设施应设置足以有效监视装置正常运行的连续监控及记录设施。健全各类台账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含有机溶剂原辅料的消耗台账(包括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废气处理耗材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四、项目管控
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突出以项目作为VOCs总量减排工作重要抓手为原则,根据本地情况,制订管控企业名单,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本次综合整治项目管控分为行业十大排放企业(依据《江西省第一批工业企业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报告》)、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由环保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摸底调查后确定。重点管控企业选取原则:①工艺设备及技术落后,生产线未设置VOCs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②原辅材料用量较大、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产排放量较多;③原辅材料中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较多;④原辅材料及产品中含有恶臭类污染物;⑤生产管理水平低、清洁生产水平低、“跑、冒、滴、漏”严重;⑥群众意见大,有污染纠纷。一般管控企业选取原则:生产管理水平较高,挥发性有机物产排放量较少,环境污染较小的企业。行业十大排放企业、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应认真落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治内容和项目,最大限度的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五、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8年4月-5月)
行业十大排放企业2018年4月确定各具体整治内容和项目,并报县环保局审定;5月县环保局将审定后各企业整治内容和项目报市局备案并经市局审定;5月启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和项目整治工作。
组织企业开展VOCs排放情况摸底工作,确定辖区内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及其相应各企业具体整治内容和项目,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2018年6月-2019年6月)
行业十大排放企业2018年12月前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和项目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并报环保局审查。
辖区内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开展整治内容和项目(各重点管控企业是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由环保局根据当地及企业实际情况决定);辖区内项目完成率不低于70%,完成企业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并报县环保局审查。
县环保局2018年8月前依据本方案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整治项目验收方案;完成行业十大排放企业整治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1月)
辖区内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继续开展整治内容和项目,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完成企业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并报金溪县环保局审查。
金溪县环保局于2019年8月前完成所有企业整治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对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企业VOCs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人员保障、资金来源、进度安排等,确保按期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每年组织实施一批VOCs污染治理项目,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强化源头和过程控制,不断提高VOCs防治水平。
(二)加强申报管理
组织开展对本地区企业VOCs污染现状摸底排查工作。企业应将VOCs的治理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明确记录VOCs污染治理设施年度运行情况、处理效率、排放浓度等,估算VOCs排放量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企业VOCs排放量、削减量。
(三)严格监督执法
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其中重点管控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不少于2次。监测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指标须包含原辅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总烃等指标等,并根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参数核算VOCs净化效率。管控企业应实时监控VOCs污染防治装置运行情况,确保VOCs处理装置稳定有效运行。
对列入名录的管控企业每年进行监督性监测抽查,环境监察部门要将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和治理设施耗材的采购、更换流转等列为现场执法重点。
附件5
金溪县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摸底调查本行业企业VOCs排放的基本信息,制定源头预防、工艺控制、末端治理和综合利用等全过程控制方案,并结合企业所在地环境状况和不同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筛选相应的控制和治理技术,加强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严格环境管理,加强环境监管,开展有关监测,全面提升包装印刷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少VOCs排放,全面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通过本次综合整治,全县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相应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提高环保设施治理效率和稳定运行水平,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整治范围为C231印刷行业,包括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等。
三、重点任务
(一)注重源头污染预防
推广环保型油墨、胶粘剂、润版液、清洗剂、上光油等材料的使用。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油墨、胶粘剂,禁止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胶粘剂。印刷过程推广使用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UV油墨)、辐射固化油墨(EB油墨)、醇溶性油墨、植物基油墨(例如大豆油墨)等低VOCs低毒的原辅材料,复合、包装过程逐渐使用水性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推广无溶剂复合技术,书刊印刷行业推广使用预涂膜技术。
(二)加强工艺过程控制
1.印刷工序的VOCs产生环节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包括油墨槽挥发(即印刷机下排风的排放)和烘箱烘干过程产生的排放,无组织排放包括油墨、稀料、润版液等有机类原辅材料的存放、添加过程造成的逸散,清洁印版、胶辊过程使用的煤油、汽油等有机类清洗剂造成的无组织排放以及印后废弃油墨、稀释剂、清洗剂存放处置过程造成的无组织逸散。
2.干式复合工序VOCs产生环节的有组织排放包括粘合剂涂布机头涂胶部分和烘箱烘干过程产生的排放。无组织排放包括覆膜过程中稀释剂使用造成的排放,油性上光过程中的稀释剂使用造成的排放以及废弃粘合剂处置过程造成的无组织排放。
3.针对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挥发性原辅材料应密封贮藏,沸点较低的有机物料应配置氮封装置。产生VOCs废气的工艺线应尽可能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集中排风并导入VOCs控制设备进行处理。无法设置密闭工作间的生产线,VOCs排放工段应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系统。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单张印刷应避免无组织排放,利用车间换气系统的收集废气;轮转印刷应在所有VOCs排放点设立废气收集装置;使用溶剂型胶粘剂的复合过程应密闭干燥段,在工艺线上安装废气收集设施。
4.推荐使用柔印等低(无) VOCs排放的印刷工艺替代凹印等高 VOCs排放的印刷工艺;采用压力固化、调温固化、反应固化等固化工艺替代加热固化工艺。工艺过程控制平版印刷中将水斗液加以冷冻降温或降低水斗液中异丙醇含量以改善水斗液槽 VOCs逸散。
5.推广使用VOCs排放控制效果较好的固化工艺,减少烘干装置使用,降低VOCs排放。加强工艺过程控制及管理,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对物料输送、溶剂储运、油墨搅拌等进行管道化、密封化,减少原辅材料贮存、配制及供应过程中VOCs逸散;对有机溶剂浓度进行实时控制,设置中央供墨系统,降低油墨的损耗及减少油墨在印刷机的存放量;引入湿布清洗滚筒技术,减少停机清洗滚筒的时间;采取治理措施对废油墨、废胶黏剂、洗版液进行回收处理,从生产各环节减少无组织排放。
(三)大力开展末端治理
强化印刷行业VOCs排放达标治理工作。根据印刷行业废气组成、浓度、风量等参数选择适宜的技术,对车间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净化效率应达到90%以上。根据废气组成、浓度、风量等参数选择适宜的技术,对车间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建议如下:
1.对高浓度、溶剂种类单一的有机废气,如软包装复合工艺排放的甲苯、乙酸乙酯溶剂废气,可采取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回收利用。
2.对高浓度但难以回收利用的有机废气,宜采取热力燃烧和催化燃烧法。
3.对于低浓度、大风量的印刷废气,适宜采用吸附浓缩-蓄热燃烧或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并可视成分、规模和环境敏感性等情况,选用吸附法、吸收法或生物法。
4.各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效率应不低于90%。
相对复杂的尾气处理可采用组合工艺技术,且在减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有机溶剂的回收利用(注: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应根据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种类,保证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鼓励回收的有机溶剂优先在生产系统内直接回用;无法直接回用的可以开展系统外综合利用。
(四)建立企业VOCs管理体系
包装印刷企业应将VOCs的治理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原辅材料使用动态档案、VOCs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制定VOCs监测和治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对未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排放不达标的包装印刷企业,责令其限期停产整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加强企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与VOCs排放相关的原辅料、溶剂的使用、产品生产及输出、废气处理等信息应进行跟踪记录。企业“一厂一档”要足以查证企业VOCs实际以及潜在的排放量,主要包括:企业环评文件及“三同时”验收报告、VOCs定期监测报告(监督性监测、第三方监测及企业自测报告)、VOCs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回收利用率统计及相关证明材料、处理率及相关证明材料、运行记录)、原来排放记录及环保设施建设档案等。环保部门应保留拆除生产设备及关闭企业的相关文件、现场监察记录及前后影像对比等资料,以核定VOCs减排量。
(五)确保企业VOCs处理装置运行效果
企业应明确VOCs处理装置的管理和监控方案,确保VOCs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环境监管部门要将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列为现场执法要点,进行重点检查。VOCs处理装置的管理和监控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管控企业的VOCs污染防治设施应设置足以有效监视装置正常运行的连续监控及记录设施。健全各类台账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含有机溶剂原辅料的消耗台账(包括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废气处理耗材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四、项目管控
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突出以项目作为VOCs总量减排工作重要抓手为原则,根据本地情况,制订管控企业名单,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本次综合整治项目管控分为行业十大排放企业(依据《江西省第一批工业企业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报告》)、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由市级环保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摸底调查后确定。重点管控企业选取原则:①高污染、高VOCs含量的有机溶剂;②工艺设备及技术落后,生产线未设置VOCs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③挥发性有机物产排放量较多;④原辅材料及产品中含有恶臭类污染物;⑤生产管理水平低、清洁生产水平低、“跑、冒、滴、漏”严重;⑥群众意见大,有污染纠纷。一般管控企业选取原则:生产管理水平较高,挥发性有机物产排放量较少,环境污染较小的企业。行业十大排放企业、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应认真落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治内容和项目,最大限度的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五、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8年4月-5月)
行业十大排放企业2018年4月确定各具体整治内容和项目,并报县环保局审定;5月县环保局将审定后各企业整治内容和项目报市局备案并经市局审定;5月启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和项目整治工作。
组织企业开展VOCs排放情况摸底工作,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及其相应各企业具体整治内容和项目,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2018年6月-2019年6月)
行业十大排放企业2018年12月前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和项目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并报金溪县环保局审查。
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开展整治内容和项目(各重点管控企业是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由市环保局根据当地及企业实际情况决定);项目完成率不低于70%,完成企业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并报县环保局审查。
县环保局2018年8月前依据本方案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整治项目验收方案;完成行业十大排放企业整治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1月)
重点管控企业、一般管控企业继续开展整治内容和项目,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完成企业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并报金溪县环保局审查。
县环保局于2019年8月前完成所有企业整治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同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VOCs污染防治工作。企业是 VOCs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制定企业VOCs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人员保障、资金来源、进度安排等,确保按期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申报管理
组织开展对本地区企业VOCs污染现状摸底排查工作。企业应将VOCs的治理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础数据与过程管理的动态档案、VOCs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明确记录VOCs污染治理设施年度运行情况、处理效率、排放浓度等,估算VOCs排放量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企业VOCs排放量、削减量。
(三)严格监督执法
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其中重点管控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不少于2次。监测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指标须包含原辅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总烃等指标等,并根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参数核算VOCs净化效率。管控企业应实时监控VOCs污染防治装置运行情况,确保VOCs处理装置稳定有效运行。
环境部门应对列入名录的管控企业每年进行监督性监测抽查,环境监察部门要将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和治理设施耗材的采购、更换流转等列为现场执法重点。
(四)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手段,不断强化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工作宣传。积极推进绿色系列创建,大力倡导绿色、节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社会共同参与VOCs防治的良好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未来一段时间大气治理工作画出蓝图,在颗粒物、硫化物、氮氧化物排放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无疑是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要措施。有研究报告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国VOCs治理市场规模年均超过千亿,并将保持稳定增长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济南富聚春包装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入选,豁免类型包含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末端治理设施共两类。关于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4月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涉VOCs行业企业于4月30日前认真开展自查活动。济源涉VOCs行业企业要迅速行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企业自查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源头控制情况,包括原辅材料替代、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巴彦淖尔市德源肥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提标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4800万。该项目计划针对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实施提标技改,进一步减少企业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具体包括(1)对现有生产车间实施密闭改造,同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到,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大力解决高值区域污染问题、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秋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推进
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倡议各企业加快源头替代,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末端治理,提升管理水平,按期开展监测,开展错时生产,减少VOCs排放,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各企业家:你们好!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环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的运行维护、质量检查和日常保障,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7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厅最新要求,通过进一步修改完
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27日对天津某管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参考该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单位涂胶工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集气装置+喷淋塔+干式过滤棉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胶工序的含挥发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重庆市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旨在聚力打好夏秋季“治气”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据介绍,本次攻坚时段为2024年4月1日—9月30日。攻坚目标为到2024年9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较近三年平均值稳中有升,细颗粒物(PM2.5)累积浓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方向、重点任务及预储备项目清单,认真谋划一批成熟度高、减排效益明显的项目申报入库,全力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有关意见的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有关意见的函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你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的请示》(惠市环报〔2024〕17号)收悉。经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辽阳石化分公司三箱式RTO蓄热式氧化废气处理装置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三箱式RTO蓄热式氧化废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
2020年“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部提出“注重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因时因地因事采取适宜策略和方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十四五”以来,大气污染治理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的难度较以往明显上升。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
江苏宿迁聚焦涉VOCs排放的人造板制造产业,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从源头减量、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等方面完善人造板行业排污许可证VOCs管控内容,采用量化管控方式,非现场+现场结合形式强化精准执法,探索出一套涉VOCs排放限值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落实〈关于构
北京市延庆区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实施VOCs减排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贴办法,对延庆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以及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企业开展VOCs深度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改造项目竣工结算金额(不含税)的50%给予补贴。北京市延庆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VOCs减排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贴
近期,温岭生态环境发布现对温岭市内涉及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或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艺的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核定。核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后续排污权的有偿使用缴费,请企业认真审核,如有异议及时向技术人员提出,否则需企业自身承担相应责任。致VOCs排放企业的告知书根据台州市生态
为推动宝安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涉VOCs企业整治任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根据“利剑七号”行动部署,积极推进2023年第三季度垃圾焚烧行业及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8月至10月,宝安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VOCs排放升级改造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南方环境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2860.271万元。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涂装厂房VOCs排放升级改造设备(60000m3/h,沸石转轮+CO)8套,预处理线VOCs排放升级改造设备(25000m3/h,RTO)2套,以及在线监测系统、旧设备拆除
2023年5月26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执法人员对南海区狮山镇某装饰材料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印刷、复合工序废气收集效果差,车间未密闭,部分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现场由佛山市南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其生产车间出入口进行VOCs无组织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该单位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倡议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落实严格源头控制、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末端治理、实施精细化管理等减排措施。详情如下: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各相关企业负责人:你们好!近年来,随着
江西省印发《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
4月30日,江西九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提标改造项目EPC(勘察、检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115049.04万元,招标人九江环优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大项:一是永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新增4.0万立方米/天处理规模(分期建设),包括污水预处理设
4月30日,中国电建抚州南城县里塔镇一期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南城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是自电建新能源公司成立后在江西省第一个建设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南城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里塔镇廖坊村附近,项目规划光伏容量200兆瓦,实际装机容量140兆瓦,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0亩,新建一座
5月1日,在南昌高新区昌东镇,武汉-南昌双回1000千伏线路工程(江西段)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施工人员五一假期坚守岗位,正在跨越赣江南支段150余米高空进行消缺作业,确保工程今年“零缺陷”按期投运。
4月30日,江西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获批。一、为进一步优化500千伏电网网架结构,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5月5日,江西湖口县纯锂GWh固态储能电池设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公告如下:湖口县纯锂GWh固态储能电池设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湖口县纯锂6GWh固态储能电池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xsggzy.cn/web/)获取招标文件,并
4月30日,华润峡江二期风电项目配套储能20MW40MWh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罗田镇标段名称:配套储能20MW40MWh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即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监造、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江西省南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填埋场、绿化养护等)招标,项目预算为1.5亿元,最高限价约为11765万元,服务期3年,招标公告如下:项目概况:南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填埋场、绿化养护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
4月30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发布全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建设计划清单汇总,规模达到122.1065MW。原文如下: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补充完善〈江西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开发工作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管理已下放到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屋
4月12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江西遂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江西遂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的单级立轴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新建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以及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77.4亿元。江西省发展改革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9日,江西井冈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井冈山市政公用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1.720211亿元中标该项目,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赣鼎坤招〔2024〕-2号(招标文件编号:赣鼎坤招〔2024〕-2号)二、项目名称:井冈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采购项目三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