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条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逐步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制定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对已建成的煤矿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用户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
第二十三条燃煤电力企业、焦化企业、钢铁企业以及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用技术改造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当达到规定标准。
第二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和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将城市建成区划定为禁煤区,并逐渐扩展。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禁煤区范围。
禁煤区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散煤管理,禁止销售、使用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禁止褐煤、洗中煤、煤泥等低质、劣质煤作为民用煤使用。
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焦化、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高排放、高污染项目。
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焦化、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限期完成搬迁、改造、转型或者退出。
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
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建成的,应当逐步搬迁。
第二十九条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无挥发性有机物或者含低毒、低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
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活动,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工艺,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一)煤炭加工与转化;
(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
(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材料的生产;
(四)涂装、印刷、粘合和工业清洗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使用;
(五)生物发酵等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第三十条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工业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
第三节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减少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路网布局,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倡导低碳、环保出行。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鼓励和支持公交、出租、市容环境卫生、邮政、物流配送、机场铁路通勤等用车和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者清洁能源汽车。
第三十四条未达到本地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第三十五条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对出具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的排放检验报告。
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市机动车维修单位名录。
第三十七条抽检、路检或者定期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当进行排气污染防治强制维修,取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维修单位出具的排气污染防治维修合格凭证,并进行排气污染复检。抽检、路检不得收取费用。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维修或者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
第三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推广使用高于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和清洁车用能源。销售车用燃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明示油品质量标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燃油和添加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燃油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联动执法机制。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
第四节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构)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从事水利、交通、矿山、电力等工程建设、建(构)筑物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二)采取密闭措施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在施工工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施工工地出入口、主要通道、加工区等采取地面硬化处理措施,在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式防尘网;
(四)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五)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第四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作业,设置废石、废渣、泥土等专门存放地,并采取围挡、硬化施工道路、洒水降尘、设置防风抑尘网等防尘、降尘措施,并及时进行生态修复,防治扬尘污染。
第四十五条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
第四十六条企业物料堆放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安装防尘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抑尘措施。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抑尘措施。
第四十七条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指导农林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指导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防止畜禽养殖对大气的污染。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未达到规模养殖的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四十九条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殡葬服务机构祭祀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公民文明、绿色祭祀。
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十二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信息通报和数据共享等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体系。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当编制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第五十四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
第五十五条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或者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错峰生产、施工和运输。
在错峰生产、施工和运输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安排,对生产经营活动和土方施工、运输进行调整,减少或者暂停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拒不公开的,处三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使用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的,或者将褐煤、洗中煤、煤泥等低质、劣质煤作为民用煤使用的,以及在禁煤区内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未按照规定设置合理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泄漏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或者限产、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错峰生产、错峰施工和错峰运输安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生产、作业,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作业的,可以自责令停止生产、作业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六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6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山西调研高考组织保障和能源改革发展等工作。丁薛祥首先前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晋源区实验中学考点,听取高考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考务组织各环节工作情况。他说,高考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2025上半年,电气风电人以风机为笔,绘就绿色动能新篇章,决胜半年度目标。5月28日,一重上电龙江二期200MW风电项目成功提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齐齐哈尔龙江县,占地面积46308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200MW,采用32台电气风电陆上卓越平台机组。项目塔筒采用“上钢下混”结构,风机高度达160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5月28日,中国一重龙江二期200MW风电项目成功提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中国一重龙江二期200MW风电项目位于齐齐哈尔龙江县,占地面积46308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200MW,建设3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道路、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工程,以1回220kV线路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12月1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贾明星介绍,今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全区看,乌海市及周
11月1日,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全面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会议宣读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批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晓云出席启动仪式,市环委会成员单位、社会
电改快讯江西2018年11月电力直接交易发用电侧双向挂牌交易:成交均价0.4012元/千瓦时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2018年11月江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发用电侧双向挂牌交易结果的通报》,本次交易共有11家发电企业、28家售电公司、1家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发用电侧双向挂牌交易申报,总成交电量18.34亿
日前,黄河新闻网公布了《山西省大气污染条例(修订草案)》,拟在2018年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现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燃煤电力企业、焦化企业、钢铁企业以及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用技术改造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
01或许就是杂而不精这点成为了我们的核心优势。试问还有哪个专业可以同时对化工、土木、机械、电子、计算机、生物都有所涉猎?原来要6个工程师做的事情,现在只要一个就可以了,这难道不是核心竞争力吗?不同意一种流行的说法,化学专业、生命科学、材料学等等,都可以随随便便替代我们。化工算是和环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山东省大气污染条例》。详情如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也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今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全社会最关注的环境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陈吉宁谈道,今年将出台土十条,并将全国的黑臭水体名单定期对媒体公布。陈吉宁还透露,年内京津冀地区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将全部统一。计划出台统一的重污染
文章导读:如今,一边是严峻突出的雾霾、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一边是群众对APEC蓝阅兵蓝常态化满怀期待。那么,在2016年的这个春天,会内会外能否看到更多的青枝绿叶呢?在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又做出了怎样的建言献策?同时推动各行各业始终绿意盎然。张德江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全面修订张德江谈到大气污
如今,一边是严峻突出的雾霾、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一边是群众对APEC蓝阅兵蓝常态化满怀期待。那么,在2016年的这个春天,会内会外能否看到更多的青枝绿叶呢?在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又做出了怎样的建言献策?同时推动各行各业始终绿意盎然。张德江: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全面修订张德江谈到大气污染防治法
夏收时节雾霾锁中原 秸秆为何屡烧不止?11日,河南省12市县遭遇重度污染。此间正值夏收时节,焚烧秸秆被指“罪魁祸首”。秸秆年年禁,为何屡屡烧?根据河南环保部门提供的空气质量数据,当天,该省郑州、鹤壁、新乡、焦作等12市县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其中鹿邑的AQI(空气质量)指数更是达到了500,该指数大于等于300即属于严重污染。在郑州街头,可见城市上空飘着一层灰色的烟雾,高层建筑在烟雾中若隐若现。“烧麦秸秆的味道。”对于弥漫在空气中的刺鼻味,曾在农村生活过的市民郑继盈说,正是麦收的时
6月12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6月份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例会,总结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形势、明确目标,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出席会议。集团公司领导余波、王瑛出席会议,曲波、陶云鹏、李建伟、王海腾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会议指出,1至5月份,集团公司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杨根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杨根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金,
6月13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9日-6月13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因地制宜开展离网制氢等试点构建风光氢储一体化能源架构6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深远海、沙戈荒、“高海边无”等电网薄弱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离网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
本系列前述文章,我们已经对分时电价政策的存在意义,现行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来源:黄师傅售电)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是不会倒退的,批发侧的“中长期#x2B;现货”模式以及用户侧的“直接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模式也注定是未来的终局。但在这个期间,诸如电网代理购电以及行政分时
5月31日,中国能建山西电建承建的海南新华万宁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工程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海南省万宁市龙滚镇境内,采用“农光互补”新型绿色发展模式,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建设一座110千伏升压变电站,配备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和20公里送出线路。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1.6亿
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王坪二期2×100万千瓦项目可研编制询比采购公告(采购编号:JNC342-CG-250529235、SXMTZB2502F-599(F))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一、采购条件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王坪二期2×100万千瓦项目可研编制(采购项目编号:JNC342-CG-250529235、SX
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消纳矛盾日益凸显,原有的管理规范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环境。(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作者:Chloe)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
一、现货运行情况实时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正式运行五省与省间,除甘肃、广东价格上涨外,其他市场实时月均价均下降。多数市场需求同比上升,但新能源等供给增加更显著,最终价格同比下降的市场更多。甘肃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了56.18%,上涨幅度较大,原因是负荷与外送大幅增长,尤其外送上升显著,相比
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02/25-QT-009)一、招标条件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蒲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