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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三五” 规划(修订本)

2018-11-09 11: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保护生态环境宁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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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夏印发《宁夏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三五” 规划(修订本)》。全文如下:

宁夏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三五” 规划

(修订本)

宁夏位于黄土高原、蒙古高原和青藏高原交汇地带,地处西北内陆、黄河上中游地区,属干旱半干旱地带,具有山地、黄土丘陵、灌溉平原、沙漠(地)等多种地貌类型,是我国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两屏三带一区多点”中“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 “北方防沙带”和“其它点块状分布重点生态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在祖国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具有特殊地位,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保障着黄河上中游及华北、西北地区的生态安全。

宁夏是我国生态环境最脆弱的省区之一,86%的地域年降水量在300毫米以下,西、北、东三面被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和毛乌素沙地包围,生态环境敏感复杂,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严重。“十二五”期间,宁夏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城乡环境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但是随着全区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环境承载压力加大,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经济基础薄弱、生态环境脆弱仍将是长期制约自治区加快发展的“瓶颈”,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十分紧迫而艰巨。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推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攻坚时期。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大、环境承载能力低、经济欠发达的基本区情,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盼,把宁夏建设成祖国西部生态屏障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依据《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形势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建设,抢抓历史机遇,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呈现“整体好转,局部优化”的良好局面。生态面貌不断改善,优美生态环境成为宁夏最大优势。

林业建设成效显著。全区先后实施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等重大林业生态工程,林业生态建设呈现出“质量与效益同步,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新特点。森林面积由2010年的927万亩增加到2015年的984.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1.89%增加到12.63%,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草原保护与恢复取得显著进展。2003年在全国率先实行封山禁牧,草原得到休养生息,草原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草原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15年,全区补播改良退化草场面积达到702万亩,重度沙化草原面积由634.4万亩减少到246.75万亩,草原围栏建设面积达到2330万亩。天然草原可食干草产量由2010年的183.16 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189.15万吨,理论载畜量由278.78万羊单位增加到287.9万羊单位。

土地沙化趋势实现逆转。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始终把防沙治沙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按照“科学治沙、综合治沙、依法治沙”的方针,持之以恒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全区荒漠化面积由2009年的4348万亩减少到2015年的4183万亩,沙化面积由1743万亩减少到1686万亩,实现了由“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成为全国首个“人进沙退”的省区。

湿地保护和恢复成为新亮点。通过实施沿黄城市带湿地恢复和保护工程,建成中卫腾格里湖、吴忠滨河、银川典农河、石嘴山星海湖等重点湿地示范区,建设国家湿地公园13处、自治区级湿地公园9处,恢复和改善了湿地生态功能,极大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了沿黄城市品位。全区湿地面积10年间增加了30万亩,2015年达到310万亩,占全区国土面积3.99%,银川平原形成了“湖在城中、人在景中”的“塞上江南”新景观。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明显。通过“山、水、田、林、路”流域综合治理,到2015年,全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7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43.9%,其中宁南黄土丘陵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50%—70%。每年减少入黄泥沙量4000万吨。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由2000年的71.1%减少到2015年的37.9%。基本形成了“南部治理、中部修复、全面预防、重点监督”的水土流失治理新格局。

农田保护与改良取得成效。通过实施引黄灌区节水改造、银北百万亩盐碱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多措并举加强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和农田林网建设,显著改善了农田建设标准低、工程配套差、老化失修严重等问题。到2015年底,全区1592万亩基本农田得到全面保护。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368万亩。全区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44万亩,占灌溉面积的72.4%,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6万亩。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新增耕地34万亩,改良盐碱地9.2万亩,土地质量得到提升。

城乡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实施“黄河金岸”城市湿地、沿黄景观林带、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大环境绿化、村镇庄点绿化等工程,创建园林城市,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

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37.05%、34.68%,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7.24平方米,累计建成新村365个,综合整治旧村1720个,建设改造小城镇49个。获得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森林城市和绿化模范城市的比重在西北地区名列前茅,宁夏平原被评为中国“十大新天府”。

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大。加强全区功能性自然植被、珍稀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形成功能健全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体系。到2015年,全区建立9处国家级和4处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10.3%。全区400多种野生动物和近千种野生植物得到全面保护与有效恢复,动植物物种分别增加了62种和8种。宁夏平原湿地已成为欧亚大陆鸟类迁栖的重要通道之一。

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全区1530.8万亩森林资源纳入天保工程管护范围。755.4万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纳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1444.7万亩林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2600多万亩草原已承包到户。全区出台有关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30余部,基本形成了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体制机制。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是全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优化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约束,生态环境脆弱将是我区长期存在的现实。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全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既有难得的机遇,也有诸多挑战。

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我区被列入国家生态安全战略“两屏三带一区多点”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北方防沙治沙带、东北森林带、南方丘陵带,近岸近海生态区、其他点块状分布的重点生态区域)的“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和“北方防沙带”中,成为国家西部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了宁夏的生态战略地位。三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国家批准建设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呼包银榆经济区、陕甘宁革命老区等域开发已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宁夏沿黄经济区列为18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区之一,国家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提供了政策机遇。四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空间格局和功能定位,提供了机制保障。五是全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提供了有力支撑。六是全民绿化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不断提升,对优美生态环境更加期盼,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愿望更加强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挑战。全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总体形势良好,但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逐步凸显,环境承载能力仍然较低,生态脆弱的瓶颈依然存在。宁夏南部水土流失、中部土地沙化和草地退化、沿黄湿地水体污染、引黄灌区土壤污染和次生盐渍化等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水土流失依然严重。全区仍有水土流失面积1.96万平方公里,尚有适宜改造为水平梯田的15°以下坡耕地369万亩,有250万亩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是重要的风沙源区和入黄泥沙策源地。

———草原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全区3665万亩天然草原中90%以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重度退化面积1346万亩、沙化面积1177万亩,草原生态系统仍十分脆弱。同时由于社会经济发展, 征占用草原日益增加, 草原保护和持续利用形势严峻。

———湿地生态功能退化严重。由于黄河沿岸湿地渔业养殖、农药化肥过量使用,以及地表水污染、农田退水、土壤和固废污染等环境问题,影响了湿地水体水质,威胁着湿地生态系统。城镇扩张改造导致其周边湿地被蚕食和破碎化,影响了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湿地淤积、缺水等问题造成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下降。

———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受水资源条件限制,优质耕地少、低产旱地多,水浇地占比不高。全区耕地面积1936万亩,其中水浇地751.55万亩、中低产田面积1620万亩,分别占全区耕地总面积38.8%和83.6%。中南部地区旱耕地面积1185万亩,占区域耕地总面积61.2%,土地瘠薄,产量低而不稳。引黄灌区各市县轻中重度盐渍化面积163万亩,占引黄灌区耕地面积的26.4%,尤以银北地区最为严重, 盐渍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6%。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用地矛盾凸显,一些地方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难度加大。

———地下水超采严重。全区地下水总量不足30亿立方米,其中83%集中在银川平原,占全区国土面积85%的中南部山区仅为17%。全区人均地下水拥有量仅为全国平均值的1/12。沿黄城市集中地、人口密集地区、工矿业地区和清水河沿岸,地下水超采严重。全区5个地下水超采区(位于银川平原的银川市和石嘴山市一带,银川市存在1个,石嘴山市存在4个)水位持续下降,地下水污染也有加重趋势。南部山区淡水超采,咸水入侵、水质变异等问题逐渐显现。

———水资源严重短缺。宁夏降水稀少,时空分布不均,多年降水量约为250毫米,人均占有水量197立方米,为全国平均值的1/12,水资源匮乏。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大,同时由于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低下以及水体污染加剧,黄河上下游用水矛盾突出等问题,使宁夏今后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凸显。

———农业水土环境污染加剧。由于农业过量施用农药和化肥、残膜回收率低等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呈增加趋势,导致耕地质量下降,河湖水体富营养化,造成农产品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上东部地区的高资源消耗、高环境成本的工业逐渐向西部转移,全区农业生态系统的外源污染有扩大的趋势。

———森林生态功能较低。全区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林分单一,抗逆性差,整体生态功能较弱。全区森林覆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占全国人均面积的62%,人均森林蓄积量仅为全国人均的9.3%。现有宜林地质量差,造林难度大。我区处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两屏三带一区多点”中的“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北方防沙带”“其他点块状分布的重点生态区域”,是国家西部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黄河上中游以及华北和西北地区生态安全。目前,我区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经济基础、制度保障和社会环境日益改善,要充分利用我区生态区位优势和国家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一带一路”建设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机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以四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优化空间格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防护体系,把生态保护与建设推向新阶段,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构筑起体系完整、功能完善的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屏障,把宁夏建设成祖国西部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绿色明珠,绘就美丽中国“宁夏画卷”。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和制度红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兼顾生态、生产和生活,着力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着力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努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着力优化生态布局,提升生态承载能力;着力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巩固和发展生态成果。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努力把宁夏建成国家西部生态全屏障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 保护优先。依据《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的方针,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建设的关系,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建设中贯彻和体现保护理念。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差异, 统一规划, 分类指导, 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

突出重点,分区施策。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条件,突出重点,合理布局,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与建设措施。集中人财物力,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科学发展,综合治理。广泛利用先进的生态治理科技成果,提升科技含量。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各项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发挥整体效益。

改革驱动,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依法明确草原权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生态补力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生态保护建设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基本形成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适应的区域、城乡一体的生态空间格局,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增强,全区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确立,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全区森林、草原、沙漠、湿地、农田自然生态系统趋于良好稳定状态,提高宁夏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建成西部生态文明示范区。

2.具体目标。到2020年,新增造林面积620万亩,治理荒漠化土地500万亩,每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8%, 天然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到56.5%。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依法进行生态保护和建设。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全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初步构建起坚实的生态安全体系、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优美的城乡绿化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7%。基本实现生态空间网络化、生产空间集约化、生活空间宜居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北部川区建成西北环境优美、宜业宜居、人水和谐的生态宜居示范区,中部干旱带建成西北防风防沙生态示范区,南部山区建成宁夏及周边省区的生态后花园。实现天蓝、地绿、水美,把宁夏建设成国家西部生态屏障和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绿色明珠,绘就美丽中国“宁夏画卷”。

三、总体布局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域布局。

在《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9个区域布局中,宁夏属于“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三北风沙综合防治区”的组成部分。结合宁夏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特征、生态系统类型、生态环境问题,将全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划分为5个区域。各个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各个区域内依法依规进行生态保护和建设。

1.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生态区。位于宁夏北部黄河沿岸,北到石嘴山惠农区,南至中卫沙坡头区,东跨黄河东岸接鄂尔多斯台地,西止贺兰山。包括石嘴山市惠农区东南部、大武口区南部、平罗县大部分,银川市兴庆区全部、金凤区全部、西夏区东部、永宁县东部、贺兰县东部、灵武市西部,吴忠市利通区北部、青铜峡市北部,中卫市沙坡头区北部、中宁县西北部,总面积6130.42平方公里。区内以冲积、洪积平原等为主。年降水量200毫米左右。土壤以灌淤土、盐土等为主。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土地和光热资源丰富、气候干旱。

功能定位:属于重点开发区和国家农产品主产区。是宁夏现代产业的集聚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生态文明的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核心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高地,能源化工“金三角”重要增长极,也是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划定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林地生态红线。加强沿黄湿地、现有林地、灌区农田防护林网的保护。保护好基本农田、城市绿地、景观水系水质。严格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加强沿黄城市带黄河金岸防护林网、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城市绿地建设和美丽乡村绿化美化,加强景观水系、交通主干道、主要灌溉渠系、工业园区绿化。构建环城、环镇、环村、环路、环水、环田、环园区大林网,营造覆盖城乡舒适和谐的绿色生态空间和多区域贯通的生态廊道。提升改造重点区域农田防护林网。加快治理银北土壤盐渍化和农业面源污染。结合黄河宁夏段综合治理工程,依托防洪排水系统和沿黄湖泊湿地,开展沿黄水系水生态修复,防治水体污染,恢复和优化引黄灌区湿地生态功能,建设海绵城市。

专栏1 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生态区功能定位

1. 重点开发区

兴庆区城区、掌政镇、大新镇、通贵乡、月牙湖乡,金凤区良田镇、丰登镇,西夏区兴泾镇,灵武市东塔镇、临河镇,大武口区城区,惠农区城区、红果子镇,利通区板桥乡、古城镇、金积镇、上桥乡,沙坡头区滨河镇、文昌镇、东园镇、迎水桥镇。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包括永宁县杨和镇、望远镇,贺兰县习岗镇、洪广镇,平罗县城关镇、崇岗镇、红崖子乡,青铜峡市小坝镇、青铜峡镇,中宁县宁安镇、石空镇、新堡镇。

2. 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永宁县李俊镇、望洪镇、闽宁镇、胜利乡,贺兰县金贵镇、立岗镇、常信乡,平罗县黄渠桥镇、宝丰镇、头闸镇、高庄乡、灵沙乡、渠口乡、通伏乡、高仁乡、姚伏镇,青铜峡市叶盛镇、瞿靖镇、邵岗镇、峡口镇、大坝镇,中宁县鸣沙镇、恩和镇、舟塔乡、白马乡、大战场乡、余丁乡。其他以提供农产品为主的乡镇包括灵武市郝家桥镇、崇兴镇、梧桐树乡,惠农区尾闸镇、庙台乡、燕子墩乡、礼和乡,利通区金银滩镇、高闸镇、东塔寺乡、扁担沟镇、马莲渠乡、郭家桥乡,沙坡头区柔远镇、宣和镇、永康镇、镇罗镇、常乐镇。农垦平吉堡、贺兰山、黄羊滩、玉泉营、莲湖、暖泉、南梁、简泉、巴浪湖、渠口、灵武、前进、长山头农场和银川林场。

3. 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自治区级:灵武市白土岗乡、中宁县舟塔乡。

4. 禁止开发区

(1)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沙坡头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沙湖自然保护区、青铜峡水库库区。

(2)风景名胜区:自治区级沙湖风景名胜区。

(3)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自治区级贺兰山北武当地质公园

(4)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区、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银川东部黄河湿地、西部湖泊湿地、吴忠滨河湿地、中卫滨河湿地;兴庆区通贵乡河滩湿地、月牙湖湿地、贺兰三丁湖湿地、于祥湖湿地、永宁鹤泉湖湿地、大武口简泉湖湿地、惠农滩湿地、宁夏天河湾湿地、平罗朔方湖湿地、西大滩湿地、威镇湖湿地、吴忠滨河湿地、梧桐湖湿地、青铜峡黄家地湿地、三道湖湿地、沙坡头区沙漠湿地、中卫小湖湿地、中宁渠口河滩湿地、银川阅海湿地公园、宝湖湿地公园、鸣翠湖湿地公园。

2.中部荒漠草原防沙治沙区。位于宁夏中部,东北灵盐台地与内蒙鄂托克前旗、陕西定边相邻,西南卫宁盆地与甘肃景泰接壤,西临引黄灌区,南以盐同黄土丘陵沟壑区为界。包括银川市灵武市东部,吴忠市红寺堡区全部、利通区南部、青铜峡市南部、盐池县北部、同心县西北部,中卫市沙坡头区南部、中宁县南部、海原县北部, 总面积2.3万平方公里, 其中沙化面积1.26万平方公里。区内以丘陵沟壑、沙漠、草原等为主。本区是全区沙地和草原的集中分布区,有盐环定扬水、扶贫扬黄灌溉、固海及固海扩灌四大扬黄灌区,还有中部干旱带上唯一的水源涵养林区罗山。气候干旱,年降水量200毫米—400毫米。土壤以棕钙土、灰钙土、风沙土等为主。植被以草原沙生植被和荒漠草原植被为主。本区光热资源丰富、水资源匮乏、植被稀疏、沙化土地广布、草场退化严重。

功能定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的防风固沙型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宁夏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也是形成我国北方沙尘暴的主要源区之一。

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划定草原、荒漠植被保护红线,以封育为主,实行自然修复,有效保护草地生态系统。继续封育禁牧,禁止滥垦滥牧。保护改良天然草场,对风沙危害严重的天然草原实行划管封育,防止草场退化沙化。加强自然保护区、沙区湿地和现有人工林地的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禁止发展高耗水工业。建设草地防沙林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大退牧还草和退耕还草力度,人工种草,发展舍饲养殖,恢复草原植被。以灌草为主,划管封育,综合治理沙化退化土地。重点对农牧交错带、退化沙化草原带、荒漠带的沙漠进行治理,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遏制沙漠化扩展。建设交通主干道防风固沙林带、扬黄灌区农田防护林网绿色屏障,绿化美化城镇村庄和工业园区。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特色林果业和沙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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