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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和 GB/T 20001.5-2017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沈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起草人:周国华、李建武、黄伟、张宝杰、王强、饶良星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术语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使用的可进行大气环境监测的移动实验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 冲击
GB/T 2423.5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制) 和导则
GB/T 2819 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5080 可靠性试验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4172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B/T 18268.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T 29471-2012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3-2012 移动实验室分类、代号及标记
GB/T 29474-2012 移动实验室内部装饰材料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6-2012 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7-2012 移动实验室实验舱通用技术规范
GB/T 29478-2012 移动实验室有害废物管理规范
GB/T 29479-2012 移动实验室通用要求
GB/T 31016-2014 移动实验室 样品采集与处理通用技术规范
GJB 2093 军用方舱通用试验方法
HJ/T 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 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ZO2、O3、CO)连续自动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J/T 194-2017 环境空气质量 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664-2013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QC/T 476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479-2012、GB/T 29473-2012 、GB 3095-2012、HJ/T 193-2005 、HJ/T 194-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9479-2012、GB 3095-2012、HJ/T 193-2013 、HJ/T 194-2017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移动实验室 mobile laboratory
满足特定目的和要求,由成套装置组成的,在可移动的设施和环境中进行检测、校准或科学实验等活动的实验室。
[GB/T 29479-2012,定义3.1]
3.2 移动实验舱 mobile laboratory shelter
用于承载移动实验室实验人员、检测设备、校准设备及相关专业设施的舱体,能为正常开展检测、校准或科学实验等活动提供适宜的作业环境。
[GB/T 29479-2012,定义3.3]
3.3 载具 carrier
用于承载和(或)运动移动实验舱及相关装置的工具
[GB/T 29479-2012 ,定义3.4]
3.4 环境空气 ambient air
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GB 3095-2012,定义3.1]
3.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automated methods for air quality monitoring
在监测点位采用连续自动监测仪器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连续的样品采集、处理、分析的过程。
[HJ/T 193-2013,定义3.1]
3.6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 manual methods for air quality monitoring
在监测点位用采样装置采集一定时段的环境空气样品,将采集的样品在实验室分析仪器分析、处理的过程。
[HJ/T 194-2017,定义3.1]
3.7 无人值守工作时间 period of unattached operation
仪器在无手动维护和校准的前提下,长期漂移(≥7d)符合指标要求的时间间隔。
[HJ/T 193-2013 ,定义3.6]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在下列外部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 -40~45℃;
——空气相对湿度 95%以下;
——海拔高度 3000米以下;
4.1.2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外廓尺寸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
4.1.3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在路面附着系数不小于0.7时,应能稳定停放在12%的坡道上。
4.1.4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30°。
4.1.5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防雨密封性限值应不小于94分,分值计算按QC/T 476的规定。
4.1.6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宜设置踏步,方便人员进出。在承受1.8kN垂直向下静载荷时,应无塑性变形或损坏,应满足GJB 2093的规定。
4.1.7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宜在移动或非移动状态时进行实验。
4.1.8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根据需求配备满足可调温设备、全程原始温度记录装置或设备,设备固定应有防震设施的要求。
4.1.9 大气环境移动实验室应配置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系统、可实现导航功能。
4.1.10 大气环境移动实验室应具备信息化软件管理系统,实验室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数据采集及传输、通讯应符合HJ/T 193的要求。
4.2 载具
载具应选用具有生产资质、国家许可的生产商生产的车辆、底盘或方舱。根据检测要求,可在载具上设置调平机构来满足检测条件。
4.3 实验室
4.3.1 一般要求
4.3.1.1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舱体设计、制造应符合GB/T 29477-2012 的有关要求,在满足移动特性的基础上,合理布局,突出可操作性、可维护性,满足人机工程学原理。
4.3.1.2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舱体油漆涂层必须喷涂均匀,不允许有裂纹、脱皮、分层、气泡、流痕和堆积等缺陷,应符合QC/T 484的TQ1甲规定。
4.3.1.3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舱体内装饰材料应平整光滑,不积尘、易清洁,气密性好,不渗透,耐腐蚀,振动不落尘,不破裂,地板耐磨、防滑、防渗漏、易清洗消毒,内装饰应符合GB/T 29471-2012中5.3.1.3的有关规定;内饰材料选择应符合GB/T 29471-2012中第5章的有关规定。
4.3.1.4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实验舱应分为工作区、辅助工作区,工作区应有出入控制。
4.3.1.5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实验舱应设置安全逃生通道,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2 环境要求
4.3.2.1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内工作温度宜控制在20℃~30℃范围内,相对湿度宜控制在80%范围以下。
4.3.2.2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内噪声应不大于75dB(A),不得影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4.3.2.3 大气环境移动实验室的实验舱内采用普通照明光源,光源色彩不应对检测结果有干扰,工作区的照度应不低于250lx,辅助工作区不低于300lx,同时应设应急照明装置,照度值应不低于15lx且维持30min以上。
4.3.2.4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实验舱宜具备良好的电磁屏蔽性能,应避免强磁场干扰,保证检测、数据处理和通讯等设备正常工作。
4.3.2.5 在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中,按照对各参数的监控及测定要求不同,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4.3.2.6 大气环境移动监测移动实验室的实验舱宜配备通风装置,应符合GB/T 29477-2012中5.9的规定。
4.3.2.7 根据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工作环境特性和要求,要有相应遮蔽光区和隔热实施。
4.3.3 设施要求
4.3.3.1 供气系统要求
4.3.3.1.1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应配备试验供气接口和自带气源储存装置。
4.3.3.1.2 气源存储装置应使用标准气钢瓶,标准气体阀门,气钢瓶应独立存放,固定可靠,气阀门表数易于读取、拆装和维护。
4.3.3.1.3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实验舱内各种气源管路布置区分明确,应有对应标签,接口应有明显标识和防误操作警示。
4.3.3.2 温度系统要求
4.3.3.2.1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应配备温度表,并能智能化控制温度,保证温度18℃~28℃,可控,精度±2℃,且整个移动舱内温度要均匀。
4.3.3.2.2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仪器架内应配备温度感应器,实时监测仪器工作环境温度。
4.3.3.2.3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内应配备空调,用于仪器设备通风、散热,连续工作时间应符合HJ 664-2013 第5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要求中的5.1.3要求。
4.3.3.3 送排风系统要求
4.3.3.3.1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内应配备独立的送排风系统,风向应符合定向气流原则,应不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工作。
4.3.3.3.2 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内应设置有废气的排出口,且气体排出不能影响到人,动物及设备监测数据。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配备的废物处理和储存装置应符合GB/T 29478-2012中的第5章规定。
4.3.3.4 电力系统要求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应自带市电供电系统接入,UPS供电和发电机供电3种方式,应符合GB/T 29477-2012中5.15.1中的规定。在使用发电机组供电时,发电机应脱离车体,且离车体的距离大于25米,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发电机应符合GB/T 2819的规定。
4.3.3.4.1 供电要求
市电应配备两路独立输入,均通过电量表,仪器供电需经过稳压电源后才能使用,同时能为不间断电池充电用电,空调系统、水泵和仪器用电应成两独立供电单元,。车身配备专用两路市电接口,防护等级≥IP44。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强电均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
电力供应应满足实验室的所有用电要求,并应有冗余。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
4.3.3.4.2 防雷接地要求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要有良好的接地线路,接地电阻<1Ω。
有效的接地防雷装置,以保证人员、仪器设备和舱体在野外作业的安全。
4.3.3.5 应急设施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应配置紧急处理装置,如烟雾自动报警器、应急断电延时、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具等。
4.4 仪器设备
4.4.1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应满足HJ 3095-2016规定的监测项目。
4.4.2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宜配备大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性能指标,内容见表1。
4.4.3 实验室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应完全自动化、智能化,并具有移动特性,应符合GB/T 29476-2012中的规定。
4.4.4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应配备服务器数据处理系统,具备现场进行数据分析及数据输出和远程在线交互能力。
4.4.5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采样及监测设备,满足设备监测性能,可独立或集中分离采样。
4.4.6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设备应具备自校准功能。
4.4.7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设备应具备时间同步功能,测试数据与时间同步,报告日期不可修改。
4.4.8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的实验舱内设备、器具与载具的安装连接应牢固、可靠,根据设备性能要求增加减振措施。
4.4.9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设备应具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 18268.1的规定。
4.5 安全性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性应符合GB/T 29476-2012中5.5规定的要求。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采用的易爆气源,不得自行运输储存,需专用车辆运输。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监测产生废气应符合HJ/T193-2005,4.4规定要求
4.6 可靠性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应运行可靠,平均无故障运行里程不低于2000km。在规定的使用环境条件下,实验室内设施,设备可连续工作不低于15天。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使用年限根据 GB 7258 有关要求实施。
4.7 可维修性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维修性,应采用标准件、通用件,易损件应便于维修与更换,必要时宜配备特殊维修工具,故障排除时间为24小时。
4.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4.8.1 标志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标记及铭牌,应符合GB/T 29473-2012 5.3规定。
4.8.2 包装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包装前应加以清理,内部不得残留异物,锁闭门窗。包装材料应牢固可靠。经供需双方商定,可简易包装或免除包装。
4.8.3 运输
运输时应以自行或拖曳方式上下车(船),若必须用吊装方式装卸时,需用专用吊具装卸,避免损伤产品。
4.8.4 贮存
大气环境监测移动实验室停放的环境要求,应与说明书中仪器设备规定的要求相适应。长期停放的产品,应将冷却液及燃油放尽,电源断开,门窗封闭,放置于干燥、通风、防蚀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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