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来信:
根据《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为重点管控和污染防治对象,特此请教:1、对于非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是否需要申请总量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2、重点行业中重有色金属冶炼业是否包含以金属状态的有色金属(不含灰渣状态的有色金属)为原料而生产合金锭或铸锭的项目?比如以废杂铜为原料熔炼后铸锭的项目是否属于重有色金属冶炼业范畴?
回复:
一、根据《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国家对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非重点行业新、改、扩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但若项目所在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有非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应执行相关要求。 二、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行业类别说明对生产活动的描述及《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进行判定。以金属状态的有色金属(不含灰渣状态的有色金属)为原料生产合金锭或铸锭的项目,应属于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以废杂铜为原料的生产项目,如其生产活动包含通过熔炼、精炼、电解等工艺提炼有色金属的生产活动,应属于有色金属冶炼业。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山西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3年)。截至2023年12月份,全省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清单共194家,2021年以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企业7家。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山西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3年)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布广西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请单(2022年)的公告,全区现有全口径清单涉重企业共428家,现予以公布。详情如下: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要求,我厅组织全面排查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按照“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防风险”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推进试点,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入推进,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
云环发〔2019〕19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目标完成云南省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其中2019年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9.6%,2020年,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集中解决一批威胁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建立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期组织各市在全省范围内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起了全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据统计,河北省共排查出涉重金属重点企业469家,关停企业133家。为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按照《河北省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河北
近日,吉林印发《关于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详情如下: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各县(市、区)环保局:现将《关于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青海省环保厅发布了《青海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其中青海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在产企业清单涉及51家企业,青海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关停企业清单24家,具体内容如下:青海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日前,甘肃省环保厅发布了《甘肃省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名单》,详情如下:[$NewPage$]
近日,浙江发布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详情如下:关于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公示根据《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充分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关重点污染源信息,组织全省对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
近日,哈尔滨市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哈环规〔2018〕8号各县(市)环保局,危辐处、审批办,局属各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进一步做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环保
近日,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000.00万元至3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168.23万元至9168.23万元,同比增加30.44%至34.17%。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营销变革成果凸显,今年上半年产品销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倾倒含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饮用水源保护、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在区域部门联动、属地网格发现、非现场监管、行刑衔接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
江西省印发关于征求《江西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意见,其中指出: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为:全省范围内所有新、改、扩建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为:重有色金属矿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23日,河南发布关于《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跟踪监测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
近日,为加强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提高,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科技进步,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对2023年度北京市政科技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高能环境两项技术成果“多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山西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3年)。截至2023年12月份,全省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清单共194家,2021年以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企业7家。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山西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3年)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要求,帮助企业搭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台,更好服务企业找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贵州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技术指南(试行)》。《指南》适用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陕西省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镉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防治资金主要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纳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污染物包括主要污染物和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重金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铊污染防治,指导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降低污染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就《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倾倒含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饮用水源保护、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在区域部门联动、属地网格发现、非现场监管、行刑衔接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
江西省印发关于征求《江西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意见,其中指出: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为:全省范围内所有新、改、扩建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为:重有色金属矿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要求,帮助企业搭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台,更好服务企业找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贵州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技术指南(试行)》。《指南》适用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陕西省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镉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纳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污染物包括主要污染物和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重金属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意见,决定在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意见的通知按照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通知,其中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包括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具体的污染因子按照沪环规〔2023〕4号文中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执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
为进一步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污染物种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制定我省2023—2025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的通知》,规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为铅4300元/千克、汞4500元/千克、镉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重点区域铅锌冶炼和铜冶炼行业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在贵溪市、余江区、铅山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横峰县、玉山县、德兴市、广信区,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特别排放限值。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区
1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从今年2月1日起,在省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和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23〕1号为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涉及长沙市(宁乡市),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娄底市(冷水江市、新化县),衡阳市(常宁市、耒阳市、衡南县),郴州市(临武县、桂阳县、宜章县、苏仙区、永兴县),永州市(零陵区),岳阳市(临湘市、平江县),邵阳市(新邵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