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梅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顺利实施梅州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效改善梅州市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梅州市城市建成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确保用3年左右时间使梅州市城市建成区的2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系统治理,有序推进。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关系,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坚持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既集中力量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歼灭战,又抓好长制久清的持久战。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治污规律,扎实推进治理攻坚工作。
多元共治,形成合力。落实中央统筹、地方实施、多方参与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体制,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强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协调好跨区域权责关系;加强部门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加强指导督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鼓励公众发挥监督作用。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通过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
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赢得群众满意。
(三)工作目标。
经核查,梅州市城市建成区现有2条城市黑臭水体,黄塘河从黄塘陂“老桥”至黄塘电排站1.463公里河段、周溪河从嘉应学院饶公桥至东山中学状元桥4.1公里河段,均为轻度黑臭水体。2019年3月底前,在现有基础上,全面核清建成区黑臭水体数量和情况,定期排查建成区黑臭水体数量和情况,“发现一个,治理一个”。加强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增加水动力、生态修复等措施,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加快实施梅州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一)水质净化。
推动梅州市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系统完善,计划到2019年底,在2条黑臭水体下游各建成1座处理规模5万吨/日的半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将周边生活污水就近集中处理。(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施单位: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配合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二)控源截污。
⒈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制定文件推进城区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所截生活污水尽可能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对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⒉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研究制定排污口管理相关文件,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排污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河长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⒊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全面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城市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管道截流、调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频次,采取快速净化措施对合流制溢流污染进行处理后排放,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梅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⒋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证排污并达标排放。对超标或超总量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排入环境的工业污水要符合国家和我省地方排放标准的较严值,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应依法依规执行。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组织评估现有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对设施出水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⒌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改善城市水体来水水质,严禁城镇垃圾和工业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避免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产生负面影响。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总结推广适用不同地区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鼓励相邻镇区共建污水处理设施。积极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水体边随意堆放。(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平远县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三)内源治理。
⒈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在综合调查评估2条城市黑臭水体范围内水质和底泥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疏浚方案,既保证清除底泥中沉积的污染物,又为沉水植物、水生动物等提供休憩空间。在清淤底泥污染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妥善对其进行处理处置,严禁沿岸随意堆放或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一次梅州市城市建成区现有2条城市黑臭水体的清淤疏浚。(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
⒉加强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治理。全面划定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规范垃圾转运站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禁将其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将符合规定的河(湖、库)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捞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相关工作台账。(牵头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卫局)
(四)生态修复。
⒈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在满足城市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对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牵头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⒉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进行改造建设,从源头解决雨污管道混接问题,减少径流污染。(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活水保质。
⒈恢复生态流量。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理由的各类调水冲污行为,防止河湖水通过雨水排放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分别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
⒉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要求,我市已建立了包括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在内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各部门和相关区域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按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时限要求,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牵头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畜牧兽医局)
加强巡河管理。河长湖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建立巡河台账,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监控设施,对河道进行全天候监督,着力解决违法排污、乱倒垃圾取证难问题。全面拆除沿河湖违法建筑,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严格执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等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牵头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建立并严格实施“三个一”制度。
按照建立实施黑臭水体“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台账”“一河(湖)一评估”“三个一”制度,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一河(湖)一策”,按照“发现一个,治理一个”的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最新要求,针对每个黑臭水体制定和完善治理方案并加快实施,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治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内容。“一河(湖)一台账”,结合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建立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治理进展,分析研判治理效果,及时把握治理动态。“一河(湖)一评估”,按照《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黑臭水体初见成效和长制久清的效果评估,严格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公众评议、水质监测、政策机制建设等检查环节和要求。(牵头单位:梅县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
(三)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强化城市建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城市黑臭水体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单位的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单位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四)强化运营维护。
落实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维护的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切实保障稳定运行。推进机械化清扫,逐步减少道路冲洗污水排入管网。定期做好管网的清掏工作,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淤泥,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分批、分期完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权属普查和登记造册,有序开展区域内无主污水管道的调查、移交和确权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落实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污水收集管网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队伍,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监督检查
(一)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每半年开展一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沿河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广泛发动群众对黑臭水体进行举报投诉,发现一条、新增一条、通报一条,对于新增发现未纳入整治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有关区政府要向市政府做出解释说明。(牵头单位:梅县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
(二)完善黑臭水体整治督办机制。
对水质改善不明显或工程进度缓慢的河长发出预警函;对非施工原因造成水质恶化、上级巡查黑臭水体反馈意见整改明显滞后的,将予以督办;对问题反复出现、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通报或上级各项环保督察发现突出的问题的,将挂牌督办。(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河长办)
(三)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要求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每月定期开展监测,监测因子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等4项指标,持续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动态开展治理工程提供依据。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完成后,由各区黑臭水体整治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公众评议,参考连续 3 个月的水质监测数据,符合验收条件的申请考核验收。(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梅州市人民政府成立“梅州城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梅州市城市建成区梅江区区域黑臭水体整治的实施,梅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梅州市城市建成区本区区域黑臭水体整治的实施,落实黑臭水体整治措施,合理制定黑臭水体整治中净化厂和河道清淤项目的年度计划,以目标倒逼进度,尽快推进整治相关工作。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建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共同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梅江区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和协调项目建设周边关系等工作,负责黄塘河、周溪河流域辖区段的河道整治和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梅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梅州市城市建成区梅县区区域黑臭水体整治的实施,负责周溪河流域辖区段的河道整治和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平远县人民政府:负责黄塘河流域辖区段的河道整治和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梅州市城市建成区梅江区区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梅州市城市建成区梅江区区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中净化厂和河道清淤项目的实施,负责梅州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特许经营协议监督执行,负责及时组织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黄塘河、周溪河上游流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含水体漂浮垃圾)。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等环境监测规范,对黄塘河、周溪河黑臭水体城区段定期开展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项目的水质监测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政府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相应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市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黄塘河、周溪河河道整治工作,负责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和监督检查。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立项、可研等审批工作,负责牵头制定梅州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涉及的相关国土手续办理。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配合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涉及的相关规划手续办理。
市农业局:负责黑臭水体周边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黑臭水体周边的畜禽养殖场养殖管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服务工作。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建立项目库,统筹做好项目的捆绑打包,引导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金参与黑臭水体整治,确保整治资金落实到位。
(四)优化审批流程。
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推进力度,在严格前期决策论证和建设基本程序的同时,对报建审批提供绿色通道。
(五)加强信用管理。
将从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纳入信用管理,建立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科研攻关和技术支撑,不断提炼实用成果,总结典型案例,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和成功经验。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强技术指导,制定指导性文件。
(七)鼓励公众参与。
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黑臭水体治理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群众参与度。采取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果,不向水体、雨水口违法排污,不向水体丢垃圾,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发现问题,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
附表:梅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清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前不久召开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主体应当通过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在督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前,每年对外公开1次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督察整改情况,以及各项整改措施具体进展情况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的
日前,湘潭市住建局与河东污水处理厂成功签订污水处理按效付费协议。该份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湘潭市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全部实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的城市。目前,市本级4座污水处理厂均已成功签订按效付费协议并实施,经测算,比按量付费每年可节省约1300万元。湘潭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云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十四五”以来云南省下大力气实施“五城共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等情况。近年来,云南省抢抓国家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实施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扎实推进“三改”改造,加快补齐基
11月27日,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环能)与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环投)在重庆环投总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重庆环投党委书记、董事长赖生平,重庆环投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唐忠林,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继,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为,中建环能党委书记、董事长佟庆远
时间:2025年8月8-10日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主办单位广东省粤港澳经贸合作交流促进会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单位武汉鸿威国博会展有限公司【展览范围】1、污水/废水处理:水务、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气浮、拦污设备、过滤沉淀设备、蒸发器、结晶器、消毒杀菌、过滤器材、曝气
时间:2025年8月8-10日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主办单位广东省粤港澳经贸合作交流促进会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单位武汉鸿威国博会展有限公司【展览范围】1、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展区:污水/废水处理、污泥处置、材料药剂、膜与膜组件/膜分离设备、净水设备、海水淡化、过滤设
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环保绩效创A创优。2025年全部完成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创A;分步推进铸造、炭素等其他重点行业创A创优,力争到2026年全市47个行业重点涉气企业全部完成。全文如下:关于《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11月15日,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文件提到,加快煤炭替代,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加快建设南宁抽水
10月29日,金秋十月,硕果累累之际,由山东中海新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高密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建及焚烧发电配套工程(飞灰填埋场)BOT项目,在高密市密水街道项目现场隆重举行。该项目作为山东省内首个投资过亿飞灰填埋BOT模式实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仪式现场旗帜飘扬,一片欢腾,高密市人
前不久召开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主体应当通过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在督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前,每年对外公开1次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督察整改情况,以及各项整改措施具体进展情况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的
日前,湘潭市住建局与河东污水处理厂成功签订污水处理按效付费协议。该份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湘潭市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全部实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的城市。目前,市本级4座污水处理厂均已成功签订按效付费协议并实施,经测算,比按量付费每年可节省约1300万元。湘潭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近日,黑龙江省发布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及地下水修复与管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生态环境监测、碳达峰碳中和、生物环保等相关技术,详情如下: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
近日,四川自贡市水务局印发《自贡市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2024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2024年,自贡市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平均达105毫克/升、县级城市平均达90毫克/升。自贡市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202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5月11日发布《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其中提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等措施,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继续推动更多工作争先创优。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近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48家有关责任单位部门研究制定的《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正式印发。据悉,《清单》分为9大部分,共201项任务。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8项。具体分为正在推进整改的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正在推进整改的省级督察反馈问题、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巴渝和美乡村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深入实施千个巴渝和美乡村示范创建行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和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推进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黑龙江省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在2024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35%以上,新增完成45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治理后的村庄实现“三基本”。完成19条国控监管清单水体和9条省控监管清单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确保治理完成的水体不出现“返黑
3月6日,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襄阳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六大任务和80项重点工作清单,全力干出新轮次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高度”,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2024年生态环境工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广东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共计2490个省重点项目清单。其中,重点建设项目1489个、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1001个,分为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工程、民生保障工程三大类。北极星汇总汇总环保项目如下:惠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云浮市
4月7日,南方电网在粤重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陈敏,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毅出席会议。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绍武主持会议。王伟中代表广东省委、省政府对项目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7日举行在粤重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其间透露,2025年,该公司在粤投资规模将保持在千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粤港澳大湾区的供电可靠性将进一步提升,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南方电网公司表示,今年将加快新增支撑性和保障性电源送出项目、重点输配电项目建设,推动三山岛海上风电送出等
4月7日,记者从南方电网公司在粤重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上获悉,2025年南方电网公司仍将保持在粤投资规模千亿元以上,全力支撑广东省“再造一个新广东”的战略目标。作为服务经济大省的能源“顶梁柱”,南方电网公司当前正以“三加快”战略布局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新增支撑性和保障性电源送出项目建设,加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广东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包括256个能源电力项目,整理如下:广东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三峡阳江青洲五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阳江青洲七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大唐南澳勒门Ⅰ海上风电扩建项目汕尾红海
近日,南网储能公司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以下简称“梅蓄二期”)尾水系统充水成功。截止目前,各水工建筑物和设备状态良好,各项试验数据平稳正常,施工支洞堵头“滴水不漏”,标志着梅蓄二期顺利完成尾水道充水里程碑节点目标。作为《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梅州市单体投资最大的
2024年我国发电设备行业发展情况及形势展望(2025年3月)机械工业发电设备中心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万亿元,同比增长5.0%。全社会用电量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全国主要发电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日,惠阳区50MW/3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惠阳图迹智慧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中海储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广东南海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
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公告显示,消纳受限区域主要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湛江、茂名、清远和云浮等8个地市25个县(市、区)212个镇(街)。原文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
3月28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产投”)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北京盛翌达光储算产业投资基金
3月25日,广东梅州市政府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一流电网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电网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松楠表示,梅州市与广东电网公司双方合作空间大,希望双方共同落实好框架协议,持续加强电网投资建设,推动解决梅州山区电网基础薄弱和局部区域新能源承载能力不足的问题,服务梅州铜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