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卫政策正文

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三个专项实施方案

2018-12-18 09:12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黑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治理要求

(一)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模式和工艺。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以及村庄分布、道路交通、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选择并努力探索适宜本地的垃圾收集、集中、运送、转移、处理模式和工艺。一是城乡环卫一体治理方式。通过市场化运营手段,统筹考虑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农村日常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运营。二是“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分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治理方式。立足村内日常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由村集体组织实施,对交通便利且运距合理的村庄,加快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提升县城或乡镇终端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辐射周边乡镇、村屯垃圾治理需求。三是“镇村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的治理方式。地处偏远的乡镇村屯,可依据人口规模、发展趋势等要素,科学规划建设小型垃圾处理设施,以垃圾源头分类和就地减量化为基础,对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就近就地处理。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加强对农户的引导,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分类处理,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可分类后就地减量,植物枝叶、厨余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可就地堆肥,具备条件的可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灰土、炉渣、建筑废弃物等无机垃圾可铺(垫)路或填坑(沟);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再生利用垃圾,可进行回收利用;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可降解的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移送危废处理机构处置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示范县要重点抓好垃圾收集场点、乡镇垃圾转运站以及现有处理设施的建设,对超出处理能力和没有达到处理标准的处理厂(场)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加快村级废品回收站建设,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方便农村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工作指导、政策保障、督导检查。市(地)政府(行署)负责对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落实,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推动,做好项目规划和经费保障,整合各类资源,完善相关设施,加强管理执法。乡镇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日常保洁维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二)多元筹措资金。各市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可统筹利用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贫困县要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在国家明确的支持范围内统筹支持贫困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环境整治。逐步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出资、村民适度缴费的多渠道投入机制,明确村集体出资原则,建立村民缴纳卫生费制度,合理设定收费标准,重点支持村庄清扫保洁、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对符合实施PPP模式条件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探索全面引入企业或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村务公开栏,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文明卫生习惯和生态环保常识,激发农民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开展文明农户、星级卫生户等评选活动,宣扬先进,曝光“脏乱差”行为,营造讲卫生光荣和大家动员、全体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村干部、“五老”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乡风。

(四)开展考核验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的通知》(建村〔2015〕195号)要求,自2018年起,每年年底前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市(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和验收。各县(市、区)认为本地区已有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可向市(地)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各市(地)认为本地区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经市(地)政府(行署)同意,向省住建厅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程序参照建村〔2015〕195号文件执行,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要率先达到验收标准,先期完成验收,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部分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给予资金支持。

(五)加强督导检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列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重点内容,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定期检查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市县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开展不力、情节严重的,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及室外公共厕所

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厕所革命”重要指示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以造福农民生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合理选择改造模式,同步考虑粪污治理,有序推进农村室内户厕、行政村办公区室内厕所及室外公共厕所改造建设,逐步实现农村户厕退街、入户和无害化、水冲式目标,加快农村公厕提档升级,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村容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考虑农民意愿,完善决策机制,保障农民选择权、监督权。调动农民改厕积极性,明确责任义务,积极引导农户出资或投工投劳,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政府引导、统筹推进。实行省统筹、市(地)推进、县(市、区)负总责、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县(市、区)统一组织,有效结合危房改造、饮水工程和精准脱贫,多渠道筹措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尊重客观实际,充分考虑村庄类型、地域条件、房屋结构、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设定改厕目标,突出投资少、易维护等实用性原则,科学选择改厕模式,防止生搬硬套、盲目建设和“一刀切”。

——建管并重、形成长效。严格改造标准和质量要求,防止粗制滥造。加快建立厕所改造、维修和收集处理机制,避免出现建了不用、中途停用或“用的好、管不好”等问题,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二、任务安排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省卫生厕所普及率现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室内改厕目标,按照“城镇化推进一批、新建房屋配建一批、试点示范带动一批、农家乐旅游完善一批”的推进方式,2018至2020年累计完成32万户农村室内户厕改造任务,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改造室内户厕6.4万、12.8万、12.8万户。推进行政村办公区厕所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村民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公共厕所建设。

(二)主要任务。

1.编制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及公共厕所建设工作方案。各市(地)、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室内户厕及公共厕所改造三年工作方案,明确改厕目标、技术路线、资金投入、推进形式和保障措施,分解年度计划任务。要科学划定室内改厕重点地区,优先安排重点河流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抵边地区、旅游景区周边村庄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示范村、贫困村实施室内户厕改造。加快推进行政村办公区室内厕所和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室外公共厕所建设。

2.合理选择室内改厕模式。坚持“简单、实用、经济、耐久、环保”原则,室内改厕应满足厕所粪污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冬季正常使用、造价成本适中、维护检修方便、农户满意接受等基本要求,城镇周边村屯可考虑并入城镇污水管网,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基础较好的中心村可考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较为分散的村屯宜分户建设收集处理设施,部分不具备改造室内水冲厕所的可采用室内非水冲生态厕所作为补充。统筹考虑厕所粪污治理,优先采用三格化粪池厌氧发酵技术、生物降解技术改造农村室内厕所,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对建设分户集污池进行厕所粪污收集的,要同步考虑后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改厕实效。

延伸阅读:

多图|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怎么推?来看看江苏这个地方做法……便民又扶贫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农村生活垃圾查看更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查看更多>黑龙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