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河北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21日
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和《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38号)的精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解决全省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重点问题,采取“一保两治三减”的综合措施,即通过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推行化肥和农药施用减量化,限制农业用水总量,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等多措并举,强化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保护,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有效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综合镇(乡)村人口规模、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模式。合理布局建设项目,实现区域共享、连片治理。积极选用工艺先进成熟、运行成本经济、符合农村特点的治理技术。
建管并重,长效管理。加快完善设施设备,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污染治理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示范引领,有序推进。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以点促面,整体提升,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循环利用,绿色发展。打通种养结合通道,优化空间布局,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养殖生产全过程,整治突出问题,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治理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循环利用,修复养殖生态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攻坚,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到2019年,完成1万人/日或1千吨/日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和安全评估,农村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和管控,全省农药使用总量和化肥使用总量零增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
到2020年,完成1万人/日或1千吨/日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并实现有效监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村庄占比有所提高,得到有效管控的村庄基本全覆盖;亩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亩均农药使用量降低6%,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2019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排查和调查评估,2020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2019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评估。自2020年起,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各地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地水质本底状况确定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彻底清理积存垃圾。继续组织对所有村庄及周边积存垃圾彻底清理,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河道两侧、雄安新区周边等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公路沿线的垃圾集中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2018年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坚持分类整治、分类施策,持续进行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要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推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的完善,现有垃圾处理场覆盖范围内的村庄,优先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终端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可采取不产生二次污染的过渡方式,尽快采取措施,具备条件后进行再处理。加强对农户的引导,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省定38个创建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治理示范县(市、区)外,每个县(市)至少确定1个乡镇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河北省38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名单
石家庄市:高邑县、井陉县、灵寿县、晋州市、新乐市、井陉矿区、鹿泉区7个县(市、区)1324个村;承德市:滦平县、双滦区、双桥区3个县(区)306个村庄;秦皇岛市: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北戴河区、抚宁区、山海关区6个县(区)1872个村庄;唐山市:丰南区1个区445个村庄;廊坊市:文安县、香河县、永清县3个县1069个村庄;保定市:曲阳县、涿州市、满城区、徐水区4个县(市、区)1253个村庄;沧州市:海兴县、任丘市2个县(市)610个村庄;衡水市:安平县、阜城县、饶阳县、深州市4个县(市)1500个村庄;邢台市:巨鹿县、南和县、任县、威县4个县1226个村庄;邯郸市:鸡泽县、邱县、武安市、峰峰矿区4个县(市、区)1037个村庄。
建立规范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完善设施设备,配齐收运车辆。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埋场,通过整治达到卫生填埋条件或逐步关停。现有垃圾处理场覆盖范围内的乡镇,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至少一座转运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落实县、乡(镇)、村委会监管责任。乡镇要带头组织清理积存垃圾,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落实日常保洁责任,保持农村环境卫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项目
实施承德市滦河流域章吉营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秦皇岛市秦皇岛市抚宁区香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沧州市泊头市西部区域垃圾填埋场项目、邢台市清河县卫运河沿途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处置项目、廊坊市北运河沿线农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等16个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30亿元。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类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推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一管理制度。提倡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以园区带村”等方式,将临近县城、镇街、开发区(园区)等市政管网可覆盖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离城镇较远、常住人口密集、经济较发达的村庄,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小型净化槽等方式进行分散处理。(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先治理重点区域生活污水。重点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优先治理人口密集区、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省级河湖长管理区、南水北调输水沿线和46条重点河流沿线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到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治理率有所提升,对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进行有效管控的村庄基本全覆盖。(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健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范围
1128个镇政府驻地,规划纳入城镇(园区)收水管网的村庄2762个,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村庄42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村庄136个、二级保护区内村庄1333个,13个设立省级河湖长的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村庄2192个,潮河、白河、府河、孝义河等46个重点河湖沿线村庄4124个。合计12102个村庄。
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控机制。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管护体系。建立基于污水处理绩效的付费机制,实现从“买工程”向“买服务”转变,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监管和考核,提升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运维水平。鼓励先行先试,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污水处理农户缴费制度,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项目
实施承德市滦平县张百湾镇周台子村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张家口市崇礼区奥运核心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南戴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廊坊市北运河沿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保定市竞秀区一亩泉河周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邢台市巨鹿县南哈口中心村污水处理建设等16个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42亿元。
专栏5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实施承德市承德县大营子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张家口市宣化区傍水农村综合环境治理、保定市侯河和百草沟周边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廊坊市史各庄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邯郸市成安县团结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邢台市广宗县河道沿岸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等29个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8.56亿元。
(四)强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
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发展多种形式的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建立健全生态健康养殖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养殖密度。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推广使用人工全价配合饲料。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生态化养殖、渔农综合种养等健康养殖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严格养殖环境管控。从严环境准入。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执行环评报告书制度,其他畜禽规模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制度,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参与)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运行和综合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执行等情况。力争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及时做好记录,建立管理台账。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畜禽养殖场,依法严格处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参与)
加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督促落实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制定“一场一策一方案”。实施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推进建立农牧结合机制,对有种植土地的畜禽养殖场,实行种养一体化,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对自有土地不足的畜禽养殖场,引导与周围的农户和种植基地对接,就地就近消纳畜禽粪污,确保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机构建设粪污集中处理和利用设施,对养殖密集区的畜禽粪污进行分户收集、统一处理。到2019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参与)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划定水产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实施养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养殖节水减排,逐步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增养殖,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严控河流、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水生生态环境,加强水域环境监测。(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参与)
(五)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推广生态化种植模式。开展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创建,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应用绿色高效技术。(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生态环境厅配合)
实施节肥工程。深入推进测土配方精准施肥,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推动化肥施用量负增长。合理制定各区域作物单位面积施肥限量标准。调整化肥使用结构,优化氮、磷、钾配比。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引导肥料产品优化升级,大力推广高效新型肥料。研发推广适用施肥设备和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叶面喷施等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亩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实施节药工程。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开展果菜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应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预防控制病虫发生。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使用;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到2019年,全省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到2020年,亩均农药使用量降低6%,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1]。(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推进农业节水。实施节水压采战略,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旱作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牵头)
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强化县级政府秸秆回收利用主体责任。优先开展秸秆就地还田,提升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质量效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对国家新颁布的地膜生产标准的宣传,大力推广应用标准厚度地膜,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估,逐步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促进地膜的减量增效。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落实国家重点用膜县整县推进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有关要求。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逐步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统一利用。2020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参与)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对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要及时划入严格管控类,实施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参与)
(六)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在重要湖泊、重要河口、重要海湾的敏感区域内,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河湖海洋、违法占用河湖水域和海域,严格管控沿河环湖沿海农业面源污染。(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增加涉重污染土壤的监测频次。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支持范围的县域,应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参与)
创新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手段。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相关部门已开展的污染源调查统计工作,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APP等技术装备,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管理。鼓励公众监督,对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举报。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任有人负、工作有人干。(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建立市负责、县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依据本实施方案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政府是农村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八)完善管理制度,提供政策支持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研究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支持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料。研究制定有机肥厂、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第三方处理机构等畜禽粪污处理主体用地用电优惠政策,保障用地需求,按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享受农业用电价格。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生产、运输等扶持政策,结合实际统筹加大秸秆还田等补贴力度。推进秸秆和畜禽粪污发电并网运行、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以及生物天然气并网。
(九)培育市场主体,强化专业服务
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采取城乡统筹、整县打包、建运一体等多种方式,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向符合支持范围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企业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机制。
(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财力支撑
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环保、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经费渠道。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合理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并向贫困落后地区适当倾斜,让农村贫困人口在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中受益。可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等支持农村污染治理。
(十一)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村民自治
促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举办“小手拉大手”等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十二)强化监督考核,落实主体责任。
实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责任制,严格目标管理。对各市县政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制定考核评估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通报市级党委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省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县进行严肃问责,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恶劣影响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
7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赵世新司长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做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裴晓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强土壤
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3号)。《工作指南》指出,本指南适用于农村黑臭水体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生态环境部聚焦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于不久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此次指导意见在编制过程中,对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梳理,实地调研了地方在具体工作中的相关经验、问题和建议,又
4月3日,通化市二道江区浑江流域生态修复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计4月27日开标。通化市二道江区浑江流域生态修复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包含:通化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公司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通化市二道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
当前,北方地区陆续进入取暖季。今年,北方清洁取暖改造仍然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这一背景下,农村民用散煤治理的现状如何?有何典型做法?是否存在一些问题?在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支持下,由环保公益组织空气侠牵头执行的守护供暖蓝行动(以下简称“暖蓝行动”)团队日前启动了清
11月17日,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阜阳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着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要求,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修复,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甘肃出台了《甘肃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十四五”期间如何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日前召开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推进会,旨在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其中,绿色金融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本次推进会的一大亮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势在必行当前,氮磷已经成为长江流域、近岸海域以及不少湖泊的首要污染物,
9月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如何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与挑战?点多面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如何应对?县城垃圾处理短板怎么补齐?……面对这些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坦诚回应。制定八大行
近日,《上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根据方案,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新增完成9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持续巩固农村水体消黑除劣成效;农村生活垃圾保持100%有
3月12日,贵州紫云自治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施工、设计(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速(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对10座污水处理厂进行设备更新改造,设计处理总规模4140m3/d
3月7日,江苏惠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中标公告发布。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启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21443.344705万元。该项目涉及惠山区下辖的惠山高新区、钱桥街道、玉祁街道、前洲街道、堰桥街道和阳山镇共6个
3月6日,广东火炬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濠一、濠二、濠三等9个小区农污提质增效工程及下顷九涌化粪池改造、三涌下游沿河挂管改造、城中村多功能出租屋治理、村集体用地范围商铺治理工程等13个子项目,新建雨污水埋
3月5日,江西修水县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修水县黄田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F+O中标结果公示。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5.9亿元。
3月3日,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3月3日,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欧潭片区及空港新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2月25日,江苏无锡惠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农污项目中标人公示。拟确定中标人为: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2月25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新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该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0万m3/d,一次建成,主要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再生水回用、除臭工程和其他附属建筑物等。总投资约15195.2万元。公告如下:宜宾市南溪区新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并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切实提高资源化利用认识。二是积极实践污水资源化利用
2月24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区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河南君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中标。周口市淮阳区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10座(含智慧监控云平台建设),建设总规模为14500m/d。2、配套污水管网长度约91.88km。3、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
2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涉及10千伏及以上公共电网升级改造的,同步建设配套电网。对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供电企业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便民接电规划建设,通过“扫码用电”等模式为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实施电力业务“
随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首家废旧电力物资区域联合拆解中心——京津冀区域电力再生资源中心的启用,废旧电力物资的绿色循环经济模式引起了社会关注。据介绍,京津冀区域电力再生资源中心一期工程于2024年10月投入使用,可年处理变压器3000台、钢芯铝绞线5000吨、电缆300吨。该中心地处北京、天津、雄安新
3月11日获悉,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于3月初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这标志着河北南部地区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电力市场体系全面形成、日趋成熟,资源配置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将实现系统性提升。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共同构成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月7日,水电四局抽蓄市场再传佳讯,中标河北邢台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XT/Q3标)项目。邢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境内,工程区距邢台市中心40km,距石家庄市110km,距北京市直线距离约400km,装机4台,总装机容量为1200MW。本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电站枢纽建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1日,南大港二期渔光互补项目7.5MW/15MWh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招标人为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招标规模7.5MW/15MWh。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四维能源(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24.9794万元,折合单价0.5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国电南京自动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暂停新疆金润绿能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售电公司河北南网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21号)。截至2025年2月21日,新疆金润绿能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售电公司(详见附件)连续12个月未在河北南网电力市场开展实际交易。按照《售电公司管理
近日,中国水务所属山东区域总部接连中标两大水务工程项目,实现2025年度市场拓展的强势开局。荣成水务中标河北省肃宁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青岛水务中禹管业中标德州市马颊河(津期店闸上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荣成水务此次中标河北省肃宁县水环境综合整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3月10日至4月3日分别对石家庄市、邢台市开展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0日,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二、三期)70MW(140MWh)储能EPC工程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8511.199952万元,折合单价0.608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7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注销高邑县利辉浆纱厂等118家经营主体市场资格公示结果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18号)。河北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2月21日至3月5日对注销高邑县利辉浆纱厂等118家经营主体市场资格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有关方面提出的异议。按照《电力市
日前,河北元氏县公布220千伏变电站开放容量及供电范围一览表,该区域电网除去已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含已报装但尚未并网的在途分布式电源)外,一季度开放容量为28.94049MW。原文如下:元氏县220千伏变电站开放容量及供电范围一览表公示为积极推进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贯彻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