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政策正文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9-02-26 11: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城乡排水工程城乡排水工程建设污水系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5.1.2 在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满足表5.1.2的要求。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特别重要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采用规定的下限。交通枢纽属于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为0.5h。

表5.1.2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jpg


5.1.3 对超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降雨,应采取避免人员伤亡和灾后迅速恢复城市正常秩序的应急措施。

5.1.4 排涝除险设施应具有调蓄和排放功能,包括城镇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行泄通道等。

5.1.5 多功能调蓄设施和行泄通道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警示牌应保持明显和完整;

2应设置防涝和非防涝2种运行模式,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并应确定启动和关闭预警的条件;

3启动预警进入防涝模式后,应及时疏散人员和车辆,做好交通组织。

5.1.6 应根据城市规模、城区类型、降雨特点、防汛设施配置、保障级别、响应时间等配套设置相应的防汛基点、设备和人员,汛前应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清疏。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城乡排水工程查看更多>城乡排水工程建设查看更多>污水系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