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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19-02-28 10:25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攻坚战碧水保卫战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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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修复如何实施?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八个专项行动

中国日报记者:近日,贵部与发改委联合印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请问贵部将如何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张波: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工作,全国人民都高度关注,生态环境部会同发改委及有关部门下了很大的力气,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昨天生态环境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视频会,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发改委的有关负责同志也做了讲话,媒体也做了相关报道。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如何来抓落实呢?大致上就是1+8的一个工作架构,1就是作为综合协调部门,我们将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部门各地区工作要分好工,我们也会及时调度相关工作进展,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指导帮扶,及时向媒体公开。对工作滞后的地区将召开调度会,并实行滚动管理,工作滞后的地区有关负责同志要亮亮相,对下一步该怎么办作个表态;好的地区也会介绍经验,有关情况都将向社会公开,也欢迎大家到时候参加我们的调度会。对一些工作推动特别困难的地方,我们会去开现场会;工作开展特别好的地区,我们也会召开现场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一些全局性问题,我们会开一些研讨会议,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生态环境部为落实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制定了落实行动计划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将开展八个专项行动。这个方案材料已经摆在会场了,你们可以拿回去。

工作方案中,一是开展劣V类水体整治,对长江流域2017年底的12个劣V类国控断面,通过整治要基本消除,今年争取消除7个左右,明年再消除剩下5个左右,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长江流域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当然我们也希望有条件的地方把省控、市控劣V类断面消除掉。

二是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先在江苏的泰州市和重庆的渝北区开展了排查整治试点,然后在试点基础上形成一整套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这个小小的排污口整治为什么这么困难?以往排污口分散在几个部门管理,去年的机构改革把排污口管理划转到了生态环境部。之前,原环保部门管的是排污单位,企业厂区边界的排污口比较清楚,但出了厂界后,污水“到底排到哪”不清楚;水利部门只管入河排污口,对排到排污口里的污染源,也就是“到底谁在排”不清楚。尤其是对于很多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责任不清,甚至存在浑水摸鱼现象。这样的排污口怎么排查?怎么监测?怎么分清责任?怎么整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从“查、测、溯、治”等四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这个工作很负责,工作量非常大。

三是推进“绿盾”专项行动。

四是启动“三磷”排查整治,所谓三磷就是磷化工企业、磷矿、磷石膏库,他们排放大量的磷污染物,长江流域集中了全国60%以上的“三磷”企业,这场攻坚战也很有意义。

五是推动“清废”专项行动。

六是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今明两年侧重在长江经济带乡镇级的排查整治。

七是持续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长江经济带黑臭水体整治将为全国启到示范作用。

最后还有治污,就是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前段时间是97%以上企业都建成了治污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控。治污设施建成后就要看管网是不是全覆盖?污水是不是应收尽收?能不能达标排放?监控设施能不能正常运行?今明两年重点整治这项任务,今年主要是国家级的工业园区要率先完成任务,明年其他的工业园区都要完成此项任务。

这八个专项行动是我们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此外我们还要担起综合协调的任务。

污水处理厂出水要达标排放是法律规定,这个问题不应有争议

经济日报记者:有的污水处理厂因为出水超标被处罚后喊冤,认为是进水浓度超标造成的,应该免责。您如何看待这个现象?

张波:你讲的这个问题是一个热点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我注意到前段时间还有一场官司,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了,地方部门处罚他了,他觉得冤,到法院申诉。这个问题背后是PPP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实际上有很多深层次的原因。这件事我们稍微做一点分析,大家就看的很清楚了。

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是水污染防治法的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只要接纳了这个污水了,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达标排放,这个是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有其他原因导致了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就好比说你把我撞倒了,给我造成了损失,我肯定先追究你的责任,你说是那个人撞你导致的,你再追究那个人的责任,不能因为那个人撞的你,我就不追究你的责任。当然我们首先要尊重法院的判决。

第二,污水处理厂有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的责任。大家都要敬畏法律,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在接受来水的时候就要特别小心,有这个本事,能保证达标处理再承担这个项目。如果接纳的工业废水太多,有毒有害污染物太多,没有把握处理达标,就要谨慎接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实质是如何通过发挥市场作用来实现公共服务目标,这个也是PPP的核心。公共的服务目标,要通过市场主体来实施。所以要想合作好,实现公共目标,双方必须有智慧、有担当、有道德。有智慧就是各方要把可能出现的情况搞清楚,不能糊里糊涂的就签合同;有担当就是政府要有政府的担当,企业要有企业的担当,通过政府更好的发挥作用来激发和保障市场主体发挥决定性作用。

比如说在这个问题上,作为企业,是专业机构,在建污水处理厂之前就应该调查评估污水来源,这个工作不能少,而且很重要。PPP合同中要明确哪些污水可以进,哪些污水不能进,或者治到一个什么程度才能进,如果发现有可能某些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就应该提前在PPP合同里面说清楚,这些废水我要拒绝不能接受,或者要接受的话要给他一个纳管标准,只有满足了纳管标准才能入管网。同时政府部门要维护和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权利,一旦PPP合同上规定了纳管标准,监管部门就要按照标准去监管相应的工业企业。企业自己也要监管浓度,并且对自己的技术进行监管。如果发现了问题及时报告政府部门。如果报告了,并且有事实依据,有关监管部门不处理、不作为,污水处理厂可以起诉。这就体现了各方的责任,就会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问题。

前段时间一些PPP合同出现问题,多数都是因为企业老想把项目拿下来,但没有把可能产生的问题搞清楚、想明白,一旦发生问题以后不想认帐了,互相推诿了,这就涉及到道德问题。我个人比较赞成污水处理厂出水要达标排放,这是法律规定,这个问题不应该有争议。

第三,我们提倡工业企业首先应该进相应的各类工业园区,将工业废水纳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并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我们不提倡工业废水直接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是处理城市生活污水的。如果能够明确分开就不会出现刚才说的这一类问题。

黑臭水整治我们会紧盯不放 想蒙混过关的,没有指望

新京报记者:黑臭水体整治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地方通过撒药、填埋河道等急功近利的方式治理,请问生态环境部会不会出台具体的整治细则?针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会不会加强问责?下一步将如何防止黑臭水体反弹?

张波:感谢您提出这个黑臭水体整治问题。去年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确实打得很辛苦,但是成效还是蛮明显的。大家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会不会反弹。我想这个问题首先还是要正确认识黑臭水体整治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黑臭水体整治这样的攻坚战,一方面是人民立场的体现,它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这是群众的一个呼声,所以我们就要解决,这是我们共产党执政的一个特点。

第二,我们通过整治黑臭水体,改善了环境,你看起来是整治的黑臭水体,其实下游的断面、河流、湖泊整体上都得到改善。通过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带动整个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所以它对环境意义很大。

第三,对城市转型发展意义也很大。这几年所有黑臭水体整治成功的地方,不仅老百姓点赞,环境改善,而且周边形成新的经济体,无论是政府、老百姓还是市场主体都受益,经济上都受益了。仅仅36个重点城市,不完全统计投资1100多个亿,这还不说带动的相关投资。把城市一些脏乱差的地方变成美丽的地方,对招商引资、房地产方方面面都有带动作用,所以整治黑臭水体是一个经济、社会、环境共赢的结合点,也是我们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一个有力的着力点。所以一定要正确认识,什么事情只要大家认识到它的重大意义,这个工作就容易到位了。不是我要你干,而是我自己就想这么干、就该这么干,所以我们特别希望方方面面都要看到黑臭水体整治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把要我干变为我要干,我们上下结合,形成合力。要想不反弹,第一点思想认识得上来。

第二点,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我们会和住建部门一起,和媒体朋友们一起,和老百姓一起,严格督查、实事求是,就这八个字。即便是已经治好的黑臭水体,只要老百姓有意见,我们现场核实属实的,依然会列入国家整治清单,继续督促整治。对黑臭水体整治是滚动管理机制,不是说整治完了,我去一监测合格了,就合格了,万事大吉,不是这样的。我们会紧盯不放,去年这个时候,我说过一句话,不获全胜不会收兵。即便到2020年往后,我想这项工作依然会紧盯不放。搞形式主义的,想通过一些简单的方式蒙混过关,我看没有指望,这件事情只能扎扎实实。搞的标准是什么呢?实际上很清楚,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黑臭水体文件,那里面标准很清楚,首先水质上要达标,优于轻度黑臭的标准。第二,居住在周边的老百姓,群众满意率高于90%。这两项达到了还不算,我们只作为一个形式上的督查指标,还要从实质上看,因为黑臭水体的实质是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我们要看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了没有,你靠什么措施来解决。所以督查工作为什么特别费劲呢?就是我们的督查人员会到现场看管网怎么铺的,打开井盖看管网流的是清水还是污水,污水处理厂进的是清水还是污水,整个处理厂是不是运行正常,垃圾到哪儿去了,既有形式上的督查,又有实质督查,标准很严格。当然在督查当中坚持实事求是,有一些问题,有一些老城区的改造是历史形成的,多少年的历史欠帐,让这届党委政府担起来,他们非常辛苦。

所有积极整治黑臭水体,并取得明显进展,获得老百姓点赞的地方党委政府同志们,都应该为他们点赞,他们非常不容易。整治工作既要严格督查,同时还要遵循治污规律。有些历史上形成的问题一时难解决,只要扎扎实实取得进展,我们依然应该给予肯定。但是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行不通,我们会滚动管理,不断把群众举报的、不满意的、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国家清单进行督促整治。

西藏自治区依法禁止核心区旅游应予肯定和称赞

界面新闻记者:有媒体报道,自去年12月起,珠峰封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绒布寺以上核心区域旅游。请问消息是否属实?目前珠峰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和改善珠峰生态环境?

刘友宾: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珠峰生态保护工作,会同西藏自治区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措施,制定并严格实施《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了《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等;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巡查,对珠峰大本营5200米以下区域旅游景点周边环境进行整顿,建立专门队伍定期清扫转运垃圾,组织高山环保队对珠峰大本营5200米以上区域垃圾进行专项清理;三是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在珠峰保护区北大门至珠峰大本营沿线设置垃圾箱,安放修建生态环保厕所、移动厕所、旱厕等,并为每支登山队配备便携式马桶。目前,珠峰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定日县城至珠峰大本营道路沿线区域已无明显生活垃圾堆积和污水乱排现象,登山线路周边的垃圾得到初步管控。

近年来,随着珠峰保护区旅游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游客人数持续增加。在珠峰保护区核心区开展旅游活动,不仅违背《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也不断给珠峰保护区带来生态环境压力。为进一步规范珠峰旅游活动,强化珠峰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2018年12月5日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公告,宣布“从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绒布寺以上核心区旅游”,并将涉珠峰保护区核心区的旅游帐篷营地搬迁至S515省道绒布寺附近公路两侧100米以内的实验区。新的旅游中心营地与之前相比仅下撤2公里,不影响游客观赏珠峰美景。我们认为,西藏自治区依法禁止核心区旅游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是对珠峰生态保护的有效措施,应该值得肯定和称赞。

珠峰保护区始建于1988年,珠峰专业登山活动在保护区成立前就早已存在。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加强了对登山活动的管理,一是严格管控和压缩登山人数,降低人类活动干扰;二是每年对登山组织者、登山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环保培训;三是建立登山环保押金收缴制度,要求每名登山者必须携带8公斤垃圾下山;四是对登山路线周边的垃圾持续开展清理,逐步解决历史垃圾遗留问题。

对于广大旅游爱好者来说,美丽神秘的珠峰无疑是令人向往的“诗和远方”,但珠峰的生态环境又极为脆弱,需要我们共同珍惜和呵护。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珠峰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强化珠峰登山垃圾清理,做好旅游和登山活动中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保护好珠峰这一珍贵自然遗产。

有些城市寻找新的饮用水源地 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

澎湃新闻记者:关于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问题,部分省份存在漏报的情况,请问这个核查结果如何?另外,有一批饮用水水源地撤销了,请问对于撤销的水源地,将来将如何管理?

张波:两个问题,我都简单的回答一下。第一个,在去年确实有一些地方有漏报工业园区的问题,一些地方有的不够重视,另外有些地方也心存侥幸,针对这样的问题,环保部组织了专门的排查工作。新闻媒体也很给力,做了全面报道。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据我所知,相关地区的省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很多主要负责同志都做了批示,有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了处理。刚才我说的2411家就是已经补上漏报的工业园区后的总数,是最新的数字。另外对于这些漏报的工业园区,也都督促他们尽快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目前97%以上的工业园区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还有少部分园区没有完成建设任务,对于这类园区,也基本上采取了限批措施。

刚才你说,少数饮用水源地做了调整,这也是一个处理方法。我去年讲过这个问题,有的饮用水源地情况比较复杂,有时候先有了工业企业、再有了城区、再有了饮用水源地,历史上是这么发展来的;这样就会导致水源地的布局不很合理,工业园区也好,城市也好,有些就座落在饮用水源的涵养区上,导致水源地保护非常困难,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么把这个城市搬走,可城市搬走了,饮用水源地的意义何在?要么就得调整饮用水源地。有些城市权衡之后就寻找新的饮用水源地,新的饮用水源地布局比较合理了,保护区、涵养区就没有大的风险隐患问题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

水质类别由劣V类改善到IV类,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中国青年报记者:前段时间,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总体规划出炉,请问白洋淀水污染治理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还有什么打算?

张波:白洋淀地处雄安新区,保护好白洋淀对雄安新区建设千年大计意义重大,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和河北省政府对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都非常重视。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生态环境部成立了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随后又指导河北省编制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制定了大清河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协调财政部安排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白洋淀周边开展“洗脸工程”。白洋淀周边还有一些脏乱差等生态环境问题,如污水坑塘、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还比较普遍,“洗脸工程”为白洋淀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

河北省也大力推进白洋淀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制订出台了白洋淀流域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污染治理的八大工程和生态提升六大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了白洋淀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梳理白洋淀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加大羽绒、制鞋等行业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提高了污水治理能力,78个淀中村、淀边村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工程,开展了农家乐的综合整治。

总之,在各方的积极努力下,白洋淀的生态环境保护初步取得积极进展。这几年白洋淀的水质总体在明显改善,水质类别由劣V类改善到IV类,但距III类水质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指导地方开展雄安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为雄安新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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