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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后备项目实施进展
《规划》预备18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作为候补,目前已建成9个,合计新增集中处置能力42.3万吨/年(详见表3)。
表3 《规划》后备项目建设进展
二、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现状分析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1、总体情况
2017年全省共产生危险废物约385.5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约377.5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约8.0万吨。相比《规划》编制基准年(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增加144%,医疗废物增加46%。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一是我省经济增长较快。二是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实施后,表面处理废物涵盖的范围扩大,其中336-064-17类中的铝氧化污泥的产生量大幅增加。三是扩大统计口径,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可豁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前几年未纳入统计。
2、分布情况
地区分布:产生量排前6位的市是宁波、嘉兴、杭州、温州、湖州、绍兴,6市产生总量约为293万吨,占全省的76.1%。
种类分布:我省产生36大类危险废物中,产生量排名前10的分别是HW18焚烧处置残渣约88.6万吨,HW34废酸约74.4万吨,HW17表面处理废物约71万吨,HW49包装桶、废电池等其他废物约33.4万吨,HW35废碱约20.6万吨,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约18.2万吨,HW11精(蒸)馏残渣约17.6万吨,HW02医药废物约11.9万吨,HW12染料、涂料废物约10.4万吨,HW01医疗废物约8.0万吨,占全省危险废物总产生量约91.8%。
行业分布:我省产生危废量较大行业主要有,医药化工行业(HW02医药废物、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涂)料废物 、HW34废酸、HW35废碱共约128万吨)、固废焚烧(HW18焚烧处置残渣共88.6万吨)、表面处理行业(HW17表面处理废物共71万吨),合计占比约74.6%。
利用处置方式分布:焚烧类工业危废约41.8万吨,填埋或协同处置类工业危废约116.6万吨,综合利用类工业危废约219万吨,医疗废物约8万吨。
3、特殊种类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实验室废物。根据省教育厅统计,全省550所学校年均产生的实验室废物约440吨,其中48所高校年均产生量约430吨,502所中学年均产生量约10吨。
农药废弃包装物。根据省农村农业厅统计,全省共有农药废包装物产生单位85家,年均产生量约3240吨。
废机油。根据省交通厅统计,全省废机油年均产生量约为3万吨。
废铅蓄电池。根据天能集团等企业2016/2017年销售总量预测,每年产生废电动车铅蓄电池约50万吨,另有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产生废铅蓄电池约5万吨/年,估算全省年产生废铅蓄电池约55万吨。
焚烧飞灰。2017年全省焚烧飞灰产生量约88.63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约86万吨。
(二)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1、总体情况
截止2018年7月,全省共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93万吨/年(其中工业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处置能力135.9万吨/年、利用能力539.6万吨/年,医疗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处置能力10.3万吨/年,企业自建设施能力60万吨/年,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填埋飞灰能力约47万吨/年),共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212家,其中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企业173家(工业危险废物161家,医疗废物12家),有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39家。初步形成了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处置体系。能力排名前5的分别为宁波、杭州、舟山、嘉兴、绍兴,5市总能力约占全省的71.1%。
2、分布情况
焚烧:全省共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约34.4万吨/年,设施18座,主要分布在杭州、宁波、绍兴、台州等地。
填埋:全省共有危险废物填埋场6座,合计填埋能力约16.78万吨/年,杭州、宁波、温州、绍兴、衢州、台州各1座。
协同处置:全省共有危险废物协同处置能力约84.7万吨/年,设施10座,主要分布在杭州、宁波、湖州、绍兴、金华、衢州6市。
综合利用:全省共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约591.6万吨/年,设施129座,主要分布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等地。
医疗废物:全省共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约10.33万吨/年,设施12座,除嘉兴外,其余10市均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企业自建设施:全省共有产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60万吨/年(以实际运行负荷为准),设施39座,主要分布在宁波、绍兴、丽水等地。
生活垃圾填埋场: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飞灰能力约47万吨/年,主要分布在宁波、台州、金华、湖州、绍兴等地。
3、特殊种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
实验室废物和农药废弃包装物:主要处置工艺为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或物化后填埋,我省有对应处置资质的企业26家,合计处置能力约111万吨/年,实验室废物和农药废弃包装物产生量分别只有440吨/年和3240吨/年,仅占总危废处置能力0.45%,处置能力充裕。
废机油:各汽车4S店及汽修厂共产生废机油约3万吨/年,主要途径为综合利用,全省现有废机油综合利用企业18家,合计综合利用能力42.53万吨/年,利用能力充裕。
废铅蓄电池:全省共有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93家,合计收集能力约232万吨/年,未统计在利用处置能力内;全省废铅蓄电池利用企业1家,利用能力30万吨/年。
垃圾焚烧飞灰:主要处置途径为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持证水泥窑协同处置、水洗脱氯预处理后进入普通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化后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等4种途径。全省现有危险废物填埋能力16.78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能力7万吨/年(分别为浙江环立0.8万吨/年,安吉美欣达0.8万吨/年,浙江明境1.76万吨/年,浙江兆山1.8万吨/年,浙江红狮1.8万吨/年,衢州巨泰0.1万吨/年),飞灰水洗脱氯处置能力10万吨/年,另有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接收填埋固化飞灰约47万吨(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58座,填埋能力约740万吨/年),合计约81万吨/年。
(三)缺口分布情况。
除宁波、湖州、绍兴、衢州外,其余7市仍不同程度存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缺口,累计各市缺口约42万吨/年。主要为:温州存在表面处理废物利用缺口11.84万吨/年;嘉兴存在焚烧处置缺口3.2万吨/年,医废处置缺口0.81万吨/年,焚烧飞灰处置缺口8.2万吨/年;丽水存在表面处理废物利用缺口7.55万吨/年,填埋处置缺口0.12万吨/年;杭州市存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缺口3.4万吨/年;台州存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缺口0.4万吨/年。据此,各市拟于2019年建成17个总能力为57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4个总库容约55万方的飞灰专用填埋场(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建设),上述21个项目建成后,将基本达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详见下表)
各市主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及对策措施一览表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1、《规划》内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规划》内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柯桥区、金华市、丽水市等5个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台州市仙居县的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未按期建成,进展滞后。主要原因在于危废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审批过程中面临“邻避效应”问题,落地困难。甚至部分地方政府消极对待,推进设施建设不力,认为设施落地后,当地将成为危废处置集散地,增加监管压力,致使当地处置能力缺口迟迟无法得到填补。
2、处置能力仍存在缺口
主要表现在区域不平衡、种类不匹配。从区域看,嘉兴、温州、丽水的能力缺口比较大,从种类看,一些地区的表面处理污泥、焚烧飞灰、油泥、废盐等危废种类的处置能力较为缺乏。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增长、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新等因素,导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相应增加。由于处置单位违法被关停、故障检修等突发情况,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运行负荷低等实际情况,设计能力与实际利用处置能力存在一定差距,处置能力与产生量1:1匹配客观上无法满足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需要。
3、处置市场仍有待完善
处置市场竞争不充分,危险废物处置价格偏高。温州、嘉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6市各仅有一家集中式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焚烧、填埋),杭州、宁波、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等8市各仅有一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存在一定“垄断”现象。虽然各市物价部门均出台文件,对本市以焚烧、填埋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置危险废物收费确定了相应指导价,但此定价原则仅对处置单位处置本市危险废物具有一定指导作用,不排除存在议价处置和变相拒收现象。
4、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难
一些小微产废企业由于“量少点多”,收运成本高,而处置单位收处积极性低,更愿意接受量大价高的危险废物。此外,还存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城审批难等现象。
5、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处置途径不畅
部分特殊种类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虽然充裕,但受限于处置价格、行业竞争及地方保护主义,仍存在积存较多、处置困难的现象。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困难,受限于垃圾处置价格较低,焚烧发电厂能承受的飞灰处置成本相对较低,危险废物填埋场更愿意接收处置价格高的危险废物。此外,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存在行业竞争关系,大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不愿意接收焚烧飞灰,特别是外市的焚烧飞灰。
三、面临的形势与需求分析
(一)形势分析
1、经济发展方式加速转型。“十三五”期间,随着我省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提高,危险废物产生量增幅将逐步趋于平缓。但同时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收集体系的不断健全,危险废物收集、集中利用处置量特定时期内将继续增长,并呈现局部相对集中的趋势,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水平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2、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加强。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52号)、《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8〕86号),加快推进从产生、贮存、转运到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的闭环监管,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基本实现设区市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处置能力,是实现危险废物全面无害化处置的重要保障。
(二)需求预测
根据2014-2018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增长情况,结合我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源头减量等因素,预测到2019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480万吨(约为2017年的1.25倍),其中需焚烧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48万吨,需填埋及协同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46万吨,需综合利用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277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9万吨。
到2020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510万吨(约为2017年的1.3倍),其中需焚烧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55万吨,需填埋及协同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55万吨,需综合利用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290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10万吨。2021年开始增长幅度趋缓。
综合考虑未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变化等因素,保守估计到2022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555万吨(约为2017年预测量的1.4倍),其中需焚烧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58万吨,需填埋及协同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66万吨,需综合利用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315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11万吨。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预测,特殊种类危险废物方面,实验室废物、农药废弃包装物、废铅蓄电池、焚烧飞灰产生量增势缓慢,基本维持现状,变化不大。
(三)能力缺口分析
除宁波、湖州、绍兴、衢州外,其余7市仍不同程度存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缺口,累计各市缺口约42万吨/年。主要为:温州存在表面处理废物利用缺口11.84万吨/年;嘉兴存在焚烧处置缺口3.2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缺口0.81万吨/年,焚烧飞灰处置缺口8.2万吨/年;丽水存在表面处理废物利用缺口7.55万吨/年,填埋处置缺口0.12万吨/年;杭州市存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缺口3.4万吨/年;台州存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缺口0.4万吨/年。
四、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阔步前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以加快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为目标,立足当前、解决急需,科学布局、兼顾长远,加快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为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科学布局,就近处置。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原则要求,结合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能力实际,构建处置设施体系,保障危险废物安全规范处置。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性大型集中处置设施,为各区域危险废物处置提供“兜底式”的应急保障。严控长距离运输,省内有相应利用处置能力且富余量较大的危险废物不出省,省内相应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的危险废物不入省。
能力匹配,适度竞争。加大利用处置设施投入力度,实现设区市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量能力相匹配。对点源产生量小、分布广的危险废物,依托重点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收集点,实现收集、处置服务的全覆盖。严格控制低水平或同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重复建设,综合考虑市场需求,政策适当干预,保持适度竞争。
淘汰落后,提标扩容。新建项目须采用安全、可靠的先进工艺,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淘汰工艺水平落后、污染排放较大、运行稳定性差、负荷率低等落后项目。优先支持示范项目改建扩建,在前期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大力扶持高标准的观光工业式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着力破解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邻避效应”。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全省拟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约164万吨/年,包括焚烧9.7万吨/年、填埋16.5万吨/年、协同处置20.1万吨/年、综合利用116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7万吨/年,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飞灰库容55万方。从全省看,基本达到省政府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详见附表1)。
到2020年,全省拟新增危险废物总利用处置能力约144万吨/年,包括焚烧27.4万吨/年、填埋4.8万吨/年、协同处置19.9万吨/年、综合利用89.9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2万吨/年。达到省政府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详见附表2)。
到2022年,全省拟新增危险废物总利用处置能力约39万吨/年,包括焚烧3.5万吨/年、填埋3.2万吨/年、综合利用31.6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0.7万吨/年。达到省政府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并有一定富余(详见附表3)。
(四)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8〕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等文件要求,抓好危险废物的全过程闭环监管:
一是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按照年初计划、年中调度、年底考核的方式推进规划项目落地,督促地方政府转变观念,切实落实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特别要发展高标准观光工业式固废处置示范项目,对其从选址、前期审批和其他相关政策予以倾斜支持,彻底转变这些项目“脏、乱、臭”的形象,有效降低“邻避效应”,早日实现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同时,待各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对应产生量有较大调剂空间,要适时开展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工艺提标改造工作,对工艺水平落后、污染排放较大、运行稳定性差、负荷率低的利用处置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提升。要科学把握《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相关要求,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通水泥窑豁免等豁免处置特定危险废物优势,拓宽特殊种类危险废物(特别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置途径。
二是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督促鼓励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减少垃圾焚烧量,加快生活垃圾焚烧体系中机械炉排焚烧炉替代现有流化床工艺焚烧炉技术改造工作,有效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三是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对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的企业,可通过现有处置单位设点收集、园区统建统管贮存设施、县级政府统筹规划统一服务等方式,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等问题;推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危险废物应收尽收。
四是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监管。全力推行全省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对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的物流、资金流等信息实施全过程闭环式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和危险废物存量“动态清零”行动,健全有奖举报制度,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建设项目规划
(一)规划项目
根据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现状和发展趋势,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原则要求,各设区市分别规划建设处置设施。目前,各设区市累计上报增补项目65个,综合原《规划》未建成项目、2018年度新增项目35个,合计拟于2019-2022年将增新、改扩建利用处置项目100个,合计新增利用处置能力约347万吨/年和55万方飞灰填埋库容。其中焚烧(含物化)项目15个,新增能力40.5万吨/年;填埋项目12个,新增能力24.5万吨/年;协同处置项目11个(包括5个飞灰水洗脱氯预处理设施),新增能力40万吨/年;综合利用项目50个,新增能力237.6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8个,新增能力4.4万吨/年;飞灰专用填埋场项目4个,新增库容55万方(详见表4)。
表4 利用处置项目规划情况 单位:万吨/年
(二)进度安排
预计2019年建成利用处置设施项目46个,2020年建成39个,2022年建成15个。
(三)投资估算
2019-2022年,新(扩)建100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98.95亿元。其中,焚烧项目投资30.6亿元,填埋项目投资13.6亿元,协同处置项目8.3亿元,综合利用项目投资41.3亿元,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投资2.2亿元,飞灰专用填埋场项目投资2.75亿元(详见表5)。
表5 建设项目投资一览表
(二)进度安排
预计2019年建成利用处置设施项目46个,2020年建成39个,2022年建成15个。
(三)投资估算
2019-2022年,新(扩)建100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98.95亿元。其中,焚烧项目投资30.6亿元,填埋项目投资13.6亿元,协同处置项目8.3亿元,综合利用项目投资41.3亿元,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投资2.2亿元,飞灰专用填埋场项目投资2.75亿元(详见表5)。
表5 建设项目投资一览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约束
建立规划的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已列入本规划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或确有必要且符合条件的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列入年度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后,由属地投资主管部门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核准),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或核准手续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一律不得供地。拟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要求督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各级发改、经信、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在地方政府绩效、“美丽浙江”等考核中的权重,强化监督考核,确保规划的项目如期建成投运。
(三)加大要素保障
加大对危险废物处置的政策扶持,按照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和《浙江省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环保重点工程,各地政府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倾斜支持。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推动项目加快落地。
(四)强化技术支撑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实现项目达标达产。积极鼓励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试点和示范推广,大力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探索实施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油泥、钢铁厂协同处置重金属污泥试点项目。大力鼓励具有一定研发和生产基础的企业开发先进适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和装备,逐步形成规模,强化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和装备保障能力。鼓励、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和大专院校研发队伍加强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技术和管理的协同创新。
(五)推进公众参与
利用新媒体等宣传途径,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危险废物减量化的消费观。及时公开危险废物领域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彰显我省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决心。完善危险废物违法案件信访举报渠道,实行危险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健全公众监督体系。
附表:
1.2019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2.202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3.202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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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双碳”目标的时代浪潮中,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积极响应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号召,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行动,全力推进“无废港口”建设,在港口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木上,踏出了稳健且精彩的步伐。组织引领,制度护航,筑牢建设根基。集团建立起强有力的“无废港口”建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5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解制氢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信息显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解制氢设备(80套)采购,对投标人要求为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6套水电解制氢成套设备(单套设备的制氢能力为1000Nm/h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以成套设备
近日,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就通辽市昌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再生利用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显示,项目主要回收利用废旧锂离子电池、报废光伏机组、风机叶片等,项目建成后年梯次利用废旧锂离子电池1万吨、拆解破碎废旧锂离子电池2万吨,拆解报废风电、光伏机组2万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兴德路与倚阳路
近年来,马鞍山市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无废细胞建设、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和传统行业绿色转型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各阶段性指标基本达成,市场体系、技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无废城市”制度体系、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无废文化”培育工作初步完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全市生产、
近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无锡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09.8万吨,截至2024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共计67家(含集中收集试点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市利用处置能力共计272.8万吨/年(不含豁免处置能力)。无锡市危险废物利用、
4月2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进一步构建党委和政府领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科技支撑、社
4月29日,《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文件提出,到2028年底前,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文如下: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为科学引导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现发布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指导性公告。一、指导思路坚持以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衢州市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全市利用处置能力74.1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量33.89万吨,运行负荷45.7%。另有少部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建有自行配套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此外,全市还有规划在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7个(水煤浆协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
3月18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通告。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353.3万吨,截至2025年2月,全省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单位18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共计677万吨/年。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利用处置量245.2万吨,平均负荷率为36.2
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通告显示,总体看,全区已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物化等多种方式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总体能力满足实际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全文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全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
2月19日,江西发布《江西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项目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总体上看,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超产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生产经营负荷不高,部分利用处置设施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详情如下:江西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项目建设引导性公告为深入贯彻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4月30日上午在上海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在加紧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的同时,适应形势变化,把握战略重点,科学谋划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新能源占比持续攀高。截至3月底,浙江光伏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同比增长41%,占电源总装机近三分之一。这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基础,也让电网调度运行面临新压力。国网浙江电力调控中心值长詹文达介绍,海量新能源接入主要带来三大难题:一是“用不完”,尤其是节假日期
4月29日下午13点48分,随着第44仓面板混凝土振捣收面,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主坝面板全部浇筑完成。天台抽蓄电站上水库主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956.5米,最大坝高62.5米,坝顶长566.0米,混凝土面板共分为44块,浇筑方量1.54万立方米,单块宽度12米,单块最长103.3米,设计坡比1:1.4
4月30日,浙江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临港板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一: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144078105元;中标候选人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山西辅助服务自2022年11月起,山西在公布代理购电价格表的同时会随附一张自动发电控制(AGC)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价格表。此举延续至2025年5月,该部分补偿费用现已在系统运行费中的辅助服务费中体现。在电力现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9日,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招宝氢谷供氢管线建设项目方案批前公示,中石瑞氢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申请单位,该项目位于镇海区蛟川街道、招宝山街道。项目起点为镇海炼化加氢示范站,终点为招宝氢谷北侧围墙外。项目新建一根DN150氢气管道沿现状道路、规划沿海管廊、现状热力管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9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支持企业开展新车型开发,对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乘用车销量达到1
4月29日,国电南瑞发布2024年年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4.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6%,基本每股收益0.95元。报告提到,报告期内抢抓特高压、抽水蓄能发展机遇,中标甘肃-浙江等特高压、辽宁大雅河等抽水蓄能工程。新一代调控中标
4月29日,陕西省煤炭物资供应公司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07包: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招标编号:0866-25C2SXQY0242)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兰州电力修造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785.0000万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
中煤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工程电袋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1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279(万元);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质量:合格;第2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760(万元);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质量:合格;第3名:浙江天洁环境科技
近期,全球贸易格局重塑。浙江政企抱团形成合力,既应对短期问题,也谋划长期转型。作为经济“血脉”的电力系统,通过加强电力数据监测分析,为各地政府制定政策、企业优化生产策略提供科学支撑。在“世界超市”义乌,当地供电公司通过电力数据每日监测企业生产动态,结合企业对美依赖度形成多维分析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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