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安徽印发《2019年安徽省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2019年安徽省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和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19〕5号)及会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等工作要求,持续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落实扬尘防治各方责任主体。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扬尘防治职责。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标准》“六个百分之百”量化指标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灰土拌合,严控拆除作业现场扬尘污染;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工程安装视频和扬尘监控设备,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
二是继续深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标准》,解决部分搅拌站标准不高、措施不严,指导混凝土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对属地搅拌站进园企业要合理化布点;积极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进程;年底前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率大于85%;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非法经营搅拌站取缔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清单管理,抓好《标准》宣贯落实
一是实施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全覆盖。各类建筑施工(含拆除、市政道路施工)开工前落实《标准》主要措施,建设单位向监管部门提交开工项目扬尘防治方案;监管部门检查冲洗、围挡、监控等措施落实情况,未落实的项目暂缓开工;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施工单位提供车辆冲洗设备使用视频或监控影视资料;拆迁施工方案报备和拆除过程湿法作业视频资料备查;监管部门建立辖区监管项目“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二是强化现场督导。市县监管部门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三是扎实开展《标准》宣贯。4-5月份组织《标准》宣贯,以培训会、座谈会、现场会等各种形式组织宣贯培训,6月份开展边学边查,下半年对照《标准》开展督查,把《标准》宣贯落到实处。省级督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按月进行、不定期通报。抽查各市(县)监管部门“三单制”台账、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扬尘防治方案报备情况,随机抽查项目,通过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核对监管部门台账,对防治工作进行动态考核。
(二)全面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治理质量
一是全面检查《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标准》落实情况,建立“三单制”台账管理,对照台账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指导搅拌站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实现自我管理、规范运行。解决好已建料场大棚与生产规模不匹配问题、铲车作业区无降尘抑尘措施问题、搅拌主机和筒仓收尘设施不符合强制脉冲要求问题,规范废水、污水、废渣处理,规范出入口自动冲洗装置安装使用等。二是提高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原则上按照绿色搅拌站标准建设,鼓励改建搅拌站采用绿色搅拌站标准,各市应出台绿色搅拌站激励政策,积极引导、扶持绿色搅拌站建设健康发展,对迁建或新建搅拌站进园企业要合理布点,不能扎堆进园;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取缔非法经营搅拌站。协助政府健全取缔工作机制,按照省大气办和属地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摸底排查,上报省住建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清单和取缔计划,依法有序开展取缔工作。
(三)加大道路扬尘防控力度
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借助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动态监管。强化城市保洁,规范作业服务流程,继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保洁频次。加强建筑渣土车辆在线监管和联合查处,进一步规范设置建筑渣土堆放、消纳场所。加大餐饮油烟污染行政处罚力度。
(四)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建筑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推动BIM技术应用,推行装配式装修方式,发展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制定工作方案
2019年是第二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关键之年,住建领域大气污染工作应紧紧围绕省政府重点工作报抓好落实。各级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地区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各市监管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执行时间覆盖到2020年3月底),工作方案请于4月31日前分别报送我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办公室。
(二)开展《标准》宣贯活动
开展《标准》宣贯活动,进一步推进《标准》实施,是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对照《标准》边学边查。结合行业特点,创建符合要求的项目或企业,树立典型,切实把《标准》宣贯落到实处。
(三)持续抓好责任落实
持续抓好《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贯彻落实,省厅督促各市落实市县部门及层级监管责任;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三单制”台账,督导检查县(市、区)防治工作落实、监管责任落实,查处各类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扣分等行政处罚,对行业监管不落实的部门和人员将加大问责力度。
(四)强化薄弱环节监管
各市要加强各类园区扬尘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所属的县(市)各类园区扬尘监管力度,督促按期报送月报信息。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含未批先建)、市政道路建设单位和拆除工程发包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标准》的要求,在开工和拆除前要上报本项目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
(五)抓好秋冬季扬尘防治攻坚行动
秋冬季静稳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扩散,是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期。各市、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落实,确保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等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企业,责令停工,并按上限处罚。同时做好重污染天气扬尘管控和调度工作。
(六)抓好上级交办任务落实
要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指定或分配的重要工作任务,按照“及时、认真、不折不扣”原则,认真对待上级交办的每项工作,按期全面完成。认真做好中央环保“回头看”和省级环保曝光相关问题整改,及时核验整改情况、按时报送整改结果,做到件件有落实,桩桩有回复。
(七)做好信息报送
各市相关监管部门,按照市政府职能分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8日前向省大气办报送拆除项目、市政道路项目扬尘防治问题整治、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及非法搅拌站取缔工作推进情况,并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我厅原季报和月报工作报送时间不变,报送时间为次月(季)5日前,月报内容参照模板报送,季报内容不变。信息报送的及时、真实情况将纳入省级督查和通报内容。信息报送请发至电子邮箱(地址:ahjstfcb@163.com)。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脱硝设施运行期间
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也就是俗称的“新大气十条”,该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式进入新阶段。此后全国多地制定“大气十条”,对未来五年乃至十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先说国务院发布的“新大气十条”,重点点名钢铁、水泥、焦化三行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调整后,西安市禁燃区面积共计4925.6681平方公里。根据通告,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应当停止使用高污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其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规划先行;源头治理、协同控制;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秦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秦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路华泰假日酒店2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YZJ-QDCG-20240002项
为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月30日印发《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受到高度关注。如何系统理解“美丽蓝天”建设?下一步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精准开展绩效评级,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文件全文如下:河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修订目的深入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精准开展绩效评级,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建立健全我市重污染天
日前,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全省首个光储产业专项支持政策——《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指出,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制定“一区一业一样板”的数字化转型总体工作方案,省级对符合条件的样板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典型
4月15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方案提到,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五河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固镇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储能电站建设,鼓励电网侧、用户侧因地制宜配套储能设施,推进150MW风电配套39MW/78MWh储能、风光储一体化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电化学储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新能源汽车与供电网络双向互动体系,巩固和扩大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省发展改革委
4月16日,由中铁一局公司承建的安徽界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净水厂项目迎来自开工建设以来最大的施工节点——厂区清水池单体混凝土浇筑施工。该单体是厂区22个单体中浇筑面积最大、钢筋用量最多、质量要求最高的单体。为确保此次浇筑任务圆满完成,项目部超前谋划,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各部门密切协作
4月15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2024版)》的通知,加强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及“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2024版)》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6日安徽广银铝业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如下:安徽广银铝业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安徽广银铝业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
2024年4月15日上午,光大环保能源(固镇)有限公司举行整套启动点火仪式,固镇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运行。出席仪式的有固镇县政府副县长程武剑、城管局局长姚林,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新马桥镇等县直部门代表及光大
读懂2024年统一结算单小贴士
近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安徽院承建的安徽首座V2B充电站EPC示范项目建成投运,标志着电动汽车与建筑楼宇电力互动的新模式在安徽成功落地。V2B(VehicletoBuilding)与普通充电站相比,在提供常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的基础上,还具备放电功能,可利用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为建筑供电,这种双向充放电的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包含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用管
4月15日,安徽省淮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曹庵镇乡村振兴生态智慧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价447610576.00元,中标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化学三化建(安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招标人淮南市鸿烈产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