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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市场价格再度迎来新一轮上涨
随着各地水泥企业密集错峰停产,机构预计水泥价格再度迎来新一轮上涨行情:
宁夏方面,继5月22日-24日宁夏中南部主要厂家通知上调水泥、熟料价格10元-20元/吨后,近几日区域部分厂家继续通知上调水泥价格10元/吨。
陕西方面,5月28日-29日榆林、延安地区主要厂家通知上调水泥出厂价格20元-30元/吨。
河南方面,继上旬河南地区主要厂家上调水泥价格20元-30元/吨之后,22日起区域主要厂家针对全省水泥价格继续通知上调30元/吨。
内蒙古方面,5月25日-26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主要企业通知上调水泥价格30元-40元/吨。
中国水泥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核心区域水泥龙头具备相对收益
对于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广发证券表示,水泥行业进入相对收益阶段。据数字水泥网数据显示,上周水泥价格环比略升,比去年同期高出7元/吨,熟料价格环比也上升,比去年同期高出9元/吨。
库存比去年同期略高,水泥出货率比去年同期要好;综合显示水泥行业仍保持高景气态势,本周均价继续上升,主要因为北方开始夏季错峰停产,而需求好于去年,使得价格上行。整体来看接下来2个月-3个月核心区域水泥龙头具备相对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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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河南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实施2022-2023年度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实施范围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含水泥粉磨工序和粉磨站)。二、时间安排(一)2022—2023年度采暖期全省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时间安排。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采暖期期间
3月1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补齐水泥熟料企业错峰停产时间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称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将于2022年3月16日陆续恢复生产。但是,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全省有17家水泥熟料企业因承担处置任务等原因未实施错峰生产,需按实际生产天数补齐停产天数。《通知》如
日前,浙江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浙江省境内涉及熟料生产的32家企业,45条生产线,2021年都必须执行错峰生产,且平均每条窑停窑时间不得少于65天。方案提到,根据2020年错峰生产实施情况,决定2021年每条生产线错峰停窑时间为65天,分三个时段,即
“都被评为A级企业了为什么还要参加错峰?”这一问题自从错峰常态化后困扰着诸多企业。自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后,被评为A级的水泥企业是否需要执行错峰生产的讨论甚嚣尘上,分级管控如何与常态化错峰相结合?随着各地相继印发常态化错峰文件,地区之间的
日前,黑龙江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哈尔滨市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并分别对通用水泥和特种水泥做出安排:(一)通用水泥1.生产通用水泥熟料的生产线,每年自10月15日至次
日前,贵州省工信厅和环境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137号),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错峰生产。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度贵州省生产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生产线,每条线停窑时间为100天,一季度不少于40天,二季度不少于20天,三
日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辽宁省2019年-2020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通知显示,辽宁省决定开展秋冬季采暖期,水泥熟料行业错峰生产。错峰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大连地区停窑错峰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2020年4月5日。错峰范围:辽宁省内所有水泥熟
15日,河北地区开始执行第二轮夏季错峰生产10日,其中石家庄、张家口、邯郸、沧州、唐山、衡水、秦皇岛、保定等地陆续开始执行。河北地区原定于本月10日开始执行,但是结合个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延后至15日开始停窑。据统计,此次错峰生产将影响全省超200家水泥企业。以下为文件具体内容:与此同时
水泥人网消息,日前,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2019年水泥熟料企业夏秋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要求,全面提升夏秋季空气质量,减少水泥熟料生产排放物对大气的影响,促进节能减排,维护山西省水泥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山西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对山西省水
水泥人网最新消息,昨日(2月20日)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报送《关于承担保民生任务熟料生产线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的相关建议》称,山东水泥行业自2015年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以来,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推进,建立了稳固坚实的错峰平台,形成了稳定有序的错峰机制。2018-2019年度秋冬季错峰
10月31日,工信部修订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与80号文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加严水泥置换要求,明确水泥熟料低效运行产能不能用于置换、用于新建项目置换的水泥熟料产能不能拆分转让等。二是完善产能核定方式,取消以水泥回转窑窑径和玻璃日熔化量为依据核定产能的规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提到,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新建生产线能效必须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水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江西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使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限制类水泥熟料产能和跨省置换的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2:1。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浙江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产能置换比例为:(一)通用水泥熟料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的置换比例不低于2:1,平板玻璃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的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二)新建白色硅酸盐水泥熟料项目,其产能指标可减半,但新建白色硅酸盐水泥熟料项目产能不能再置换
4月11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要求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分别不低于2:1和1.25:1;位于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分别不低于1.5:1和1:1。使用国家
10月20日,浙江省经信厅公示浙江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规定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详情如下:浙江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严控水泥熟料
8月24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加强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详情如下: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2〕177号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为深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操作办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有效遏制产能无序扩张、调整产业布局、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鼓励兼并重组、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
日前,福建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全文分三个部分,主要内容为严肃产能置换工作、规范产能置换程序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福建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意见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
日前,湖北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废止《湖北省钢铁、水泥、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工作规程》的通知,涉及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等。详情如下: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规程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详情如下: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规程的通知湘工信原材料〔2021〕542号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有关单位:为深入推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政民互动常见问题中,就“已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有哪些?”问题,回答如下:截至2025年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2月13日发布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组织乌昌石吐区域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与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开展水泥“错峰置换”。详情如下: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工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常态化错峰生产,鼓励产能优化,支持水泥企业开展产能优化对接工作
近日,中材国际表示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一揽子行业政策,围绕水泥行业节能降碳超低排放、设备更新等发展方向,提出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一是到2025年底,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重点区域5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能效标杆水
四川省水泥协会11月29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2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2月份,每条熟料生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文件规定,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5年3月15日24:00,共计120天。实施范围为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
10月1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发布《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其中提出,自治区(含兵团)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是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
9月29日,受厅大气处委托,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2024年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政策和技术指南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授课,各相关市、县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全省的焦化、水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
日前,《湖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前,全省50%以上水泥熟料产能基本完成改造,华新、葛洲坝、亚东等大型水泥集团公司2500吨/天(不含)以上熟料产能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B级及以上或绩效引领性企业达到30家,独立粉磨站绩效引领性企业比例达到
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9月14日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超低排放、能效水平、特种水泥、协同处置、资源综合利用五类情况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不能叠加享受。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在B级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享受差异化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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