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五十条(社会团体参与)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动员,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基层社区治理)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市社区发展治理部门统筹协调居民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社区治理内容。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指导工作。
倡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
第五十二条(鼓励社会参与)
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对已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适当给与补贴。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宣传、示范和监督。
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活动。
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评比表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三条(行业自律)
市容环卫、餐饮、旅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业管理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本行业内的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评价和培训,引导、督促会员单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第五十四条(文明创建)
本市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卫生单位、卫生社区(村)等卫生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评选标准。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考评管理)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
第五十六条(总量控制)
本市实行区域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制度。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要求,结合人口规模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计划。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区域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计划,落实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
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服务)
城市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在采购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时,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内容、要求、标准作为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严格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应当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许可。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应当遵守生活垃圾相关作业规范、标准及服务合同约定。
第五十八条(联单制度)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逐步推行联单制度。
第五十九条(信息系统)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作业全流程监管信息系统,并与商务、生态环境等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第六十条(应急预案)
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的应急方案,并报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第六十一条(执法联动)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和执法联动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实现生活垃圾监督管理信息、监测数据的及时互通和共享。
第六十二条(信用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评估相关单位的履约情况,并将履约情况纳入城市管理信用评价监管系统,进行累计记分管理。
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相关单位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投标。
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城管部门另行制定。
本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三条(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探索实行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制度,选聘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全过程监督。
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可采取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农贸市场管理单位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标准配置易腐垃圾处置设施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展会单位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要求处理展览展销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管理责任人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分类投放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收运单位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至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项至七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或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转运设施运营及处置单位责任)
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运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至三项、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两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餐厨垃圾处置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餐厨垃圾饲养畜禽,或者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的,由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违规和违约责任)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违反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其不良经营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服务许可证。
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违反服务合同约定的,城市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责任)
违反本条例,阻碍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围堵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运输车辆,或者阻碍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第七十三条(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转致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例外规定)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及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以外的餐厨垃圾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充分听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9月28日,《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垃圾管理,改善人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1月15日)下午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为人介绍《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有关情况。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虹口区委常委、副区长关也彤,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林伟斌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来看文字实录↓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13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之常2023年10月24日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0月25日,浙江省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适用于全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以及城乡、海岛区域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我局根据《浙江省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白银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城市建设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运行效率和防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提质增效,补齐城市生活污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7月10日,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会就《顺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公开征集意见,《方案》提出,顺义区将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实施计量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为300元/吨,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垃圾运输和处理环节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3月24日,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基于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市政公用事业的定位,设计各项管理制度,合理划分政府、作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责任,遵循市级统筹、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规范韶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韶关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
导读:生活垃圾理化特性数据是环卫综合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垃圾收运体系优化、处理处置工艺选择及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提供依据。上海市历来重视生活垃圾基础调查工作,自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干、湿垃圾理化特性发生较大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规范莲花县城市居民户(含城中村和城市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根据建设部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莲花县政府办《莲花县城市居民户(含城中村和城市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莲府办纪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甘肃省庄浪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中标结果公示,安徽海创绿能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垃圾处理费单价为:①庄浪县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70元/吨;②静宁县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65元/吨;③华亭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65元/吨。从中标价格可以看出,庄浪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施工设备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垃圾处理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其中县域生活垃圾清运量小,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条件,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存在较大隐患。因此,加强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县级地区环境基础设
目前,河北省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厂区主体工程已建成,处理区、固液分离一体化处理装置,污水处理和烟气净化处置装置等各项设施设备已安装完毕,待与电力公司并网后,对设备进行调试,开始试生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于2021年正式启动,位于永清县西碱厂村南,占地74.5亩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4月30日,商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发电机组并网一次成功。据了解,该项目位于商洛市商州区,主要处理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及山阳县(部分)主城区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扫垃圾。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建成投产后,年处理生活垃圾43.8万
北极星固废网在统计3-4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标情况时发现,统计期内累计开标了5个垃圾焚烧特许经营类项目,却仿佛开了个“寂寞”。原因为何?我们先看看开标的5个项目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乍一看,全是“妥妥的”特许经营招标,但逐一分析后发现,上面这五个项目早都“心有所属”。新民市垃圾焚烧发
4月30日,由广东环保集团下属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PPP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作为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4亿,新建2条6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和1台2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到日处理量1200吨。结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应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关于印发《湖
4月30日,河南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发布,预算金额1.331742亿元,共分为2包,详情如下:项目概况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依兰县生活垃圾处理采购第三方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82.5万元,服务期1年。据了解,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是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环保发电公司。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230123]XNGC[GK]20240002二、项目名称:生活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4月28日上午,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网发电。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约800吨,总投资52307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生活垃圾处理400吨/日,项目投产后,年处理量约14.6万吨,年发电量0.5497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0.4
近日,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沧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招标预算约68256191.43元,服务期3年,分两标段招标,公示如下:项目概况:沧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渭南市城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估算额为6.5亿元人民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拆解中心、垃圾分类宣讲基地、垃圾分类展示区、待处理物堆放区、分类设备网络控制中心、门卫等,计划工期720日历天,招标公示如下:1.
项目概况:高密市城区垃圾分类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85000202402000065进场交易编号:ZFCG-GM-2024-0059项目名称:高密市城区
5月6日,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0日,安徽宿州2024年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80万元/年,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项目总预算2940万元,服务内容包括道路保洁、道路保洁区域内的绿化带保洁、重点点位的非机动车摆放、保洁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环卫设施管养维护、立交桥保洁、道路立
广东省印发《广东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指出将更新供水、污水、环卫等设施设备,健全收费调整机制等,详情如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回收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加工利用水平稳步提升、二手商品交易规范便利、再制造产业发展质量双升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4年江西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本次共推出952个招商项目,总投资1.23万亿元。其中涉及铜鼓县乡镇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弋阳县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等环保项目,公示如下:为了促进投资,强化投资服务,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
3月25日,涿州市2024-2025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西区项目发布废标公告,终止原因为“因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项目于3月1日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148.546142万元,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采购需求是对西区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垃圾分类等服务,满足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夏自治区将加强垃圾分类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衔接,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可回收物回收粘性,增加可回收物进入垃圾分类系统数量。各市、县(市、区)要根据人口规模、产业结构、消费习惯等因素,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