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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环保税具有其独特的技术规范,因此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征收难点。本文从环保税征管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4种计算方法着眼,对各自的利弊进行分析,以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征管建议,确保环保税法顺利推行。
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利弊分析
要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原则,需要准确动态地掌握纳税人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依据《环境保护法》,污染物的排放量有4种顺序计算方式:一是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二是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三是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四是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污染物具有特殊性,计算污染当量需要动态掌握排污数据信息,因此按照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进行计算,是当前的首选方法,但也存在缺陷。一是由于自动在线监测相关技术标准尚不够完善,各厂家设备并不兼容,设备精准程度不够稳定,容易导致数据有偏差。二是只有较大规模企业才有安装,并且只能针对部分污染物进行监测。没有安装在线监控的小型企业以及不能在线监测的部分污染物需采用第二种方法计算。
采用第二种计算方式最为直接,以前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费核算多采用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并辅以产排污系数、物料衡算等方法。但自费改税后,受部门间协调难度大,生态环境部门人力不足等影响,很难及时提供完整的数据给税务部门,因此纳税人自行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有效监测数据报告作为纳税依据成了必然选择。
第三种计算方法利用产排污系数、物料核算等方法来核定排污量是前两种方式的补充,这种方法存在如下缺陷: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要求;用这种方法来计算企业环保税,有一定的不合理,因为这种理论推算值反映的是同行业企业的平均水平,不能准确反映单个企业环保投入的真实水平,这有违环保税法出台的初衷。但采用这种方式对纳税人来说成本最低。
第四种计算方法采用抽样测算的方法来核定计算,这种方式只是对企业特定的几个指标进行抽样监测,没有完整的数据信息,还需结合前面三种方法才能核算出企业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因此这种方法更适用对有疑问的数据进行复核。
关于环保税征管过程中的几点建议
环保税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规范要求,税务征收机构要科学合理地完成环保税征管,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难点,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两个部门配合共同完成一项税收工作,有可能发生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就要求部门之间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这也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配合机制。同时,两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如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将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提供给共享平台,而税务部门可将纳税人减免税额、欠缴税额以及风险疑点等提供给共享平台。
二是多采用实测与抽查相结合机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目前环保税征收多由纳税人自行申报,难免会出现纳税人趁机利用监测设备或技术漏洞避税的可能。
为鼓励企业自觉纳税行为,税务、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定期开展联合抽查,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数据信息进行核实并形成报告,把抽查形成的报告结论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相结合。
对那些环保投入大并取得环境效益的纳税人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并与环境信用评价挂钩;反之,对那些提供数据弄虚作假,不肯在环境治理方面投入并造成污染的纳税人实施相应处罚,并与环境信用评价挂钩。这样才能有效促使纳税人自觉加大环保投入,更加注重生态环境效益,真正发挥环保税在绿色发展过程中的杠杆作用,同时也能确保环保税源的不断增长。
环保税作为治理环境污染一种非常有效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受到发达国家的重视,而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缺少丰富的征收管理经验。完善一个新税种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征管工作更是要在实践中摸索前进,如何通过环境保护税推进社会绿色发展、促使企业加强环境治理,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入思考。
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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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构建和落实落细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以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引领企业向绿而行、因绿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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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同时,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环保税的开征不仅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也将在倒逼企业治污减排、产业技术升级上发挥重要作用。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
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同时,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环保税的开征不仅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也将在倒逼企业治污减排、产业技术升级上发挥重要作用。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记者从绍兴市地税局获悉,明年开始环保税将取代现行的排污费,征收部门也由环保部门变为税务部门。据了解,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保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导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财税领域的重大举措,环境税的开征,将倒逼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环保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5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环境保护税法》(下称《环境税法》)
一、引言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该法将自2018年1月1日施行。《环境保护税法》制定过程中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制度平移”。不过,这个提法在相当程度上其实稀释了排污费改环境保护税的意义。通过比较就会发现,这部法律在很多方
新的环保税的到来,也意味着我们的环保将上升到一个新阶段,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的制度变革,政府都不负人民群众的期待。那么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事宜吧。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的制度变革不负人民群众的期待2018年1月1日起,我国环境保护税取代实行近40年之久的排污费制度,开始承担ldquo;保护和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环境保护税取代实行近40年之久的排污费制度,开始承担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使命。这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向国际接轨迈出了重要一步,凸显了绿色发展理念在经济结构转型中的指导作用,也寄托了人们通过制度创新改善生态环境的美好愿望。环保税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将以立法形式确认固化,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对于企业而言,明年起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等污染企业将戴上紧箍咒。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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