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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如皋印发《如皋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文如下:
如皋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3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19〕39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皋办〔2019〕16号)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我市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确保目标为: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39微克/立方米以下,AQI达标率75%以上;力争目标为: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以下,AQI达标率77%以上,月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平方公里。2019年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1%、10%和19%。同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2019年全市共安排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79个(详见附件)。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及任务分解
(一)产业结构调整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非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完成省下达的化解产能任务。在纺织、印染、化纤、化工、铸造等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制定玻璃行业综合整治方案,实行分类整治。2019年完成全市涉及燃煤烧制的耐火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地板砖、石膏板、胶合板行业整治。加大铸造、建材等产能压减力度,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到2020年,烧结砖瓦行业仅保留年产量3000万块以上的隧道窑生产线,人造板加工行业仅保留1万立方米/年以上的生产线。(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3、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依法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闭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依法注销相关生产许可;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配合)
“散乱污”企业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禁止“散乱污”企业新建项目,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4、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全市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关注非电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确保完成省定减煤任务,2019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完成南通市下达任务。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16%、硫分≥1%的散煤。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严控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沿江地区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5、推进热电整合项目实施。推动30万千瓦以上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具有接管条件的燃煤锅炉和小热电联产机组关停整合。(市发改委牵头)
6、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建立全市锅炉管理清单。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依法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等原则进行整治;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并符合相应的锅炉安全技术要求。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19年完成汤始建华建材(南通)有限公司1台2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7、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根据国家、省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要求,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比例,提升水路、铁路运输比例。开展涉煤炭、矿石、砂石、水泥、化工原料等大宗物料运输结构摸底调查,具备水路、铁路货运条件的重点企业全部禁止公路运输煤炭和矿石。推行集约高效的运输模式,建设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推动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客运枢纽等建设,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2020年底前中长途货车空驶率下降到35%以下。2019年底前,如皋港集装箱运输“水水中转”比达到1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如皋港集团等配合)
全市火电、热电企业禁止汽运煤炭。(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配合)
制定重型车辆绕城方案。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等,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8、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大力淘汰老旧车。稳步推进国Ⅲ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制定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方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进一步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使用环保无污染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辆进行收运。(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配合)
加大船舶更新升级改造和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进新增使用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鼓励淘汰超过使用20年限的内河航运船舶。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中关于船舶排放控制区的管理政策,落实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相关规定,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配合)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铁路货场及城市建成区内的其他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2019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全覆盖”。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集中建设充电桩。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等配合)
9、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在柴油货车注册登记环节开展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工作,实现全覆盖。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逐步形成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常态化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依托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货物集散地、公安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开展入户监督抽测,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施工工地等车辆集中停放、使用的重点场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抽查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重点核查初检超标车、异地车、注册5年以上营运柴油车的检测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辖区内排放检验机构检查覆盖比例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推动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建设。扶持建设规模适当的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加强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提高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能力。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封闭管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10、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划定,并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增加禁用机械种类,扩大控制区范围,提高管控要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内,加强对各类工程机械管理的监督抽测,控制区内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开展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改造,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和港作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清洁化改造和更新。(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11、推进岸电建设。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等清洁能源。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2019年底前如皋港口50%以上符合条件的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完成2个港口岸电建设项目。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进一步推广船舶使用LNG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长江干线南通段等高等级航道加气、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和建设。2019年,完成上级下达的LNG能源船舶新建及改造任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12、强化油品储运管理。全面开展油品储运销执法检查。2019年起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对储油库、企业自备油库(物流车队的油库)抽查全覆盖,对加油(气)站的抽查比例达到20%,对社会化加油站油气回收执法抽查比例达到100%。开展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监督检查;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情况的抽查比例达到20%。开展船舶燃油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推进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储油库和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及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全市共安装4套。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油气回收系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2019年完成2项油气回收治理改造任务,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3、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严格降尘考核,严格执行《如皋市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城管局牵头)
严格施工监管。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城市建筑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实行分段施工,加强扬尘管控。市区规模以上(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对同一施工周期内,因施工扬尘违法行为被处罚2次的施工单位,暂停其在我市投标资格半年;对被处罚3次及以上的,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依法依规禁止其在市内开展相关业务。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强化“以税控尘”力度,全面加强施工扬尘环保税征收力度,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充分应用施工扬尘监管结果实施税款征收。(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税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开展城市建成区消灭祼土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车辆、船舶全面实施密封运输,市区推广全密闭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依法严格处罚。试点开展白天渣土运输,减少夜间运土压力,便于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黑建筑垃圾运输主体。(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强化堆场、码头、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整治。严格控制堆场、码头装卸转运环节的扬尘污染。依法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应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均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逐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干散货码头。进一步加大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力度。2019年完成2个堆场扬尘治理项目。(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
14、严控农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至94%。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完善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开展夏、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19年达到39%以上。积极开发缓释肥料等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气态氨的排放。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5、加强城市生活源大气污染治理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应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油烟排放自动监测试点。加强餐饮业执法检查。全年完成13项餐饮油烟治理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配合)
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进行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积极宣传、组织实施《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联动机制,提升执法成效。(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推进“文明敬香”“文明祭扫”等工作,出台配套管理办法。(市统战部宗教局、民政局牵头)
(五)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16、深入推进燃煤热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继续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对热电企业7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17、实施重点行业集中整治。推进砖瓦、陶瓷、玻璃及其制品、铸造等重点行业按照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制定整治计划,对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砖瓦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改造的依法责令停产。(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牵头)
18、深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建材(水泥粉磨站、砖瓦、陶瓷)、燃煤锅炉、港口码头、电厂和船舶运输等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9、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市铸造、铁合金,金属冶炼及再生,玻璃、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化肥、无机盐、电石等行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紧密结合,2019年6月底建立管理清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加大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力度。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改造任务,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等,按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加快使用清洁能源及工厂余热、集中供热等进行替代。全面淘汰环保工艺简易、治污效果差的除尘脱硫设施,2019年底前完成13项工业窑炉整治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20、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控制,实现年度减排目标。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工业行业(含列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全部VOCs治理项目)VOCs综合整治及提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全年完成27个综合治理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推进化工(制药、农药)行业全流程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化工行业全面定期开展LDAR工作。加强在线监控建设,2019年底前,省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中,化工企业末端废气总处理规模为10000m3/h(含)以上、其他企业末端废气总处理规模为40000m3/h(含)以上的配置VOCs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辖区内固定污染源VOCs专项检查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城管局配合)
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有机溶剂产品。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建筑、家具、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依法追责。2019年6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对采取单一活性炭吸附、喷淋、光催化、吸收等治理措施的企业进行抽查,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公布治理效果不达标、造假等第三方治理单位,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在市内开展相关业务。2019年底前,凡列入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均应自查VOCs排放情况、编制“一企一策”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开展企业综合整治效果的核实评估、委托第三方抽取一定比例VOCs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核查,确保治理见成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1、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做好2019年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数据统计工作。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落实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理责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六)区域大气联防联控
22、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责任制。定期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细化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确定精准有效的减排措施,并向社会公开。采取差别化管控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豁免。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电量、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重大活动期间,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措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3、因地制宜实施错峰生产。强化精准限停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建材、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大错峰生产力度,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依法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依法实施停产。(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建设电力企业厂区门禁系统,应用于错峰运输(限制进车数量,限制进车排放标准)和重污染应急管控措施(禁止进出厂区)。(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七)强化监管执法与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24、强化执法监管。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理念,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环境秩序,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大气重点污染源的明查暗访,开展重点时段和常态化相结合的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突击执法、点穴执法、驻点执法、交叉执法,严肃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监管执法,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增加抽查频次,加大定期通报力度。对处于土方作业阶段等易产生扬尘的建设工地进行重点督查,对辖区内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加大夜间突击抽查力度。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密频次。未达到扬尘控制要求的,责令停工整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城管、商务部门配合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露天焚烧专项执法行动,定期通报抽查执法结果。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和使用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检查,严厉打击“黑加油点”。生态环境、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的路检。交通运输、海事部门牵头开展船舶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对长江和内河的船舶开展专项执法。强化刑事司法处置,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联合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排污单位加强自律,使环境守法成为常态。充分运用无人机、浮空器等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交通局等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25、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开展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2019年城市大气污染颗粒物源解析。按照上级计划推进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配合完成省控大气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完成化工园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开展重点镇(区、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降尘监测点位建设。建立机动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监控体系。2019年9月底前,全市建成1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
重点企业试点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用电负荷监测与管理系统,实现治污设施用电情况远程监控,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水平。强化企业用电设备荷载监控,对实施应急减排的企业相关生产线、工序和设备限停产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供电公司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察考核
各镇(区、街道)是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主体,要把大气污染治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人。主要领导对空气质量负总责,对排污量较大的重点企业,包干到人,明确1名领导为责任人,牵头推进管控措施落实。要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将全年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逐月分解到基层和重点企业,并加大气治理绩效考核评估力度。市各有部门要履行行业牵头治理责任,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镇(区、街道)开展工作,并分类考核,完善配套政策,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充分履行职能。市大气办要加强日常协调,加密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现场督查和调度频次,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对改善不力的地区及时预警、定向督办通报。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监管机制。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市级环保专项巡察的重要内容,夯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对大气治理重点任务进行强化督察。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镇区,开展专项帮扶和驻点督察,强化问责。(市生态环境局、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落实资金保障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向环境整治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的地区倾斜,强化专项资金统筹,重点支持燃煤机组烟气除湿脱白、工业企业提标升级改造、VOCs污染治理、锅炉及工业炉窑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老旧车船淘汰及更新、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鼓励信贷机构通过财政贴息等激励政策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对环保项目提供绿色信贷资金。(市财政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交通局、公安局等配合)
(三)引导公众参与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宣传全市大气治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通过企业环保总监、企业环境接待日和民营企业环境保护服务站等途径,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激励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排污者守法意识,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引导绿色生产。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倡导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和绿色出行,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倡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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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17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万载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项目》合同公示。公告显示,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万载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项目合同,合同金额76,107,410.91元人民币。该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项目服务内容为城区主次干道、河道(城区内露天水沟、小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印发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实施煤电行业碳达峰行动。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作用,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继续加强煤炭保供任务日常监测和调度管理,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夯实煤电机组保供基础,协调督促发电供
日前,山西生态环境厅对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评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位于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本次三期工程利用电厂二期工程北侧预留建设场地,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2100t/h
截至4月11日0时,±800千伏祁韶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今年已外送电量100.57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外送电量超过4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燃烧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00万吨、二氧化硫1.5万吨、氮氧化物1.3万吨。祁韶直流是“西电东送”的重要通道,也是我国首条大规模输送清洁能源的特高压直流工程。该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4月14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详情如下:项目名称: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忻州市河曲县建设单位: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环评机构: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拟批准日期:2025-04-1
4月11日,本溪钢铁南芬选矿厂65t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EPC总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南芬选矿厂65t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EPC总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芬选矿厂65t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EPC总包工程(BGBGKYGGZHG250411203854)招标人为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招
4月9日,天津象屿铝业有限公司烟气深度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7套熔铝炉脱硝除尘系统及余热回收系统、2套保温炉炉门排烟除尘系统及附属管道。项目投资限价为5985.9万元。详情如下:天津象屿铝业有限公司烟气深度治理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象屿铝业有限公司烟气深度治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近日,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电解及炭素系统脱硫改造项目”正式开工。作为国家绿色制造战略的重要实践,该项目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环保减排为核心,不仅标志着铝工业领域低碳转型的又一里程碑,也为区域经济高
4月8日,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在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中,加快重点行业车新能源化,年底前完成研究制定快递车辆、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工作方案。新增和更新的快递轻型配送车
4月10日,由中冶重工唐山公司承建的北安象屿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迎来关键节点——2#脱硫塔最后一段烟囱精准吊装就位,标志着项目两座脱硫塔主体结构全面封顶。该项目高效推进工程建设,为2025年整体竣工奠定坚实基础。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锅炉烟气处理能力,助力企业实现超低排放目标。项目概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3月18日在攀钢冶材公司攀枝花区域石灰回转窑烟气脱硝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穿梭其中,正全神贯注地查看该套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仔细调整着工艺参数。自该项目热负荷试车一周以来,1号回转窑与2号回转窑的氮氧化物排放值持续低于国家标准,其主要性能指标更是显著优于设计水平。这一成果,标志着石灰回
3月14日上午,皖维集团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烟气SCR脱硝工程举行施工仪式。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余继仙主持仪式。项目承包商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公司生产安环部相关职能人员、水泥分厂领导班子及部分生产骨干共30余人参加仪式。仪式上,余继仙指出,自去年12月25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日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方大特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全文如下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举行。发布会上,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刘结一回答了记者提问,其中,多项内容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中国环境报记者现场了解到,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于3月4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于3月10日上
近日,博奇环保于江苏扬州召开以“砺心磐启新巅”为主题的2025年度市场工作会议。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各市场团队共计50余人现场参会,共同围绕“人人有指标、人人有客户”的核心目标,明确年度市场工作部署,为新一年的市场开拓凝聚共识、奠定坚实基础。集团董事长兼行政总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国能建西北城建中标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3号机组自然通风冷却塔建安工程(标段二)项目。徐圩核能供热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本期规划建设2台华龙一号和1台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台1000兆瓦+1台600兆瓦级核电机组,据悉,该项目是全球首个将高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辽宁院联合体中标抚顺高新区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4月1日,中国能建辽宁院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详情点击安徽洛河电厂四期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辽宁院联合体中标抚顺高新区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4月1日,中国能建辽宁院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近日,江苏宿迁市宿豫区发改局会同区市监局、区生态环境局组织首批入选省级碳达峰碳中和园区、企业以及相关企业工程师代表参加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暨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宿迁专场培训会。通过培训旨在建立健全省级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通过参与碳足迹管理增加产品的环保属性,挖掘产品本身的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400MWh!万里扬广东佛山高明独立储能项目开工4月11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的万里扬高明独立储能项目举行动工仪式。该项目占地38亩,总投资8亿元,计划建设200MW/400
4月18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政策篇广西、重庆、广东、江苏……6地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上网比例敲定日前,广西、重庆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据北极星统计,截至目前,已有6个省区市出台相关文件,对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比例作出规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氢能”)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煤气”)于3月28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绿氢供应、液氢应用、城燃掺氢及绿色甲醇生产展开深度协作,以香港与内地多区域市场为支点,共同拓展氢能商业化路径,为国富
4月17日,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新能”)披露招股意向书,公司启动发行,将于4月28日申购,证券简称:泽润新能,证券代码:301636。泽润新能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据悉,泽润新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1,596.6956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386.7823万股。初始战略
4月17日,大唐吉林公司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X660MW煤电项目脱硫EP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16000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780000.00元。同日,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2x660MW新建工程脱硫EP采购中标候选人公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华润盐城射阳北区H2#4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华润盐城响水H3-2#30万千瓦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相关专题咨询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其中,华润盐城射阳北区H2#4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海通镇东侧海域,项目规模40万千瓦;华润盐城响水H3-2#3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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