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环境工程或者化工、冶金、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
3.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保证明等。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的复印件。
3.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样及文字说明。
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的照片、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施工报告等。
3.贮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的名称、贮存能力、数量、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其他技术参数。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关于选址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的材料。
3.厂区平面布置图(应绘出: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贮存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的位置、排污口位置、地下水监测井的位置等)。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确保有足够道路空间,以保障在紧急状态下,相关的救援人员、消防、泄漏控制、去污设备通行无阻。
4.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
对于填埋设施,应当提供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印件;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应当提供关于其符合相关监测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
7.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等的证明材料。
如为证明焚烧炉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温度大于1100℃要求,应当提供焚烧炉的设计温度、实际运行温度(对已运行设施)、耐火材料的规格(如能够耐受的温度范围);并书面解释焚烧过程如何达到要求的温度。书面解释如何控制氧气浓度使之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为6%-10%(干气)的要求。书面解释如何在最大气体流量时达到负压(计算公式),并提供有关抽风机额定流量及压降的数据。
8.新建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试焚烧方案及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以及试焚烧结果的报告。
9.分析实验仪器的名称、照片或图纸、文字说明、用途以及所能分析和监测的项目。
10.有关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的清单,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11.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材料。
12.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13.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的证明材料。
1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详细描述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工艺及操作要求。
2.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
3.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所能预处理和处置的废物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废物分析方案/制度。分析废物的目的是确保持证单位仅接收许可经营的危险废物,从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贮存或处置。废物分析方案/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持证单位如何了解所接收的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所列危险废物相一致;(2)对各危险废物拟分析的参数/成分及理由;(3)拟采用的取样方法;(4)拟采用的分析测试方法;(5)重复测试的频率;(6)每批废物的接收标准和拒绝标准。
2.安保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特别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比如:控制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安全措施。如设置24小时监控系统,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或在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周围设置人工或天然的障碍物(如栅栏),控制出入等等。
3.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为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检查方案,针对可能导致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环境中,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的设备故障和老化,操作错误,有意或无意的危险废物溢出、泄漏等情况,以及预防、侦测或应对有关环境或人体健康威胁的重要设施和设备(如监测设备、安全及应急设备、保安设施、操作设备(如泵)等)进行检查。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如:对危险废物装卸区等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焚烧炉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可肉眼观察)等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防火通道是否畅通,去污设备是否充足等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等等。
4.意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相关设备及备案情况。可参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办函[2011]379号)。
5.关于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特别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采取特别措施,防范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安全风险。比如:关于确保这些废物远离火源和反应源的措施。在贮存处理易燃、反应性或不相容废物的场所设置“禁止吸烟(No Smoking)”的标识。设置隔离的吸烟区域。防止将彼此或与贮存设施或设备起剧烈反应(如起火,爆炸、释放有毒粉尘、气体或烟气)的不相容废物混合贮存的措施。
6.有关预防风险的措施(包括相关应对程序和硬件设施)。如:在危险废物装卸操作时预防风险的措施(如特殊的叉车)。防止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废水流入其他区域或环境中,以及防止雨水侵入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措施(如排水沟或阻水堤)。防止污染水源的措施。降低设备故障或断电影响的措施。防止人体不适当暴露于危险废物的措施(如防护服、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帽、防酸碱手套及长统靴等)。
7.人员培训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清晰描述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每个岗位的职责,并依此制定各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包括针对该岗位的危险废物管理程序和应急预案的实施等。培训可分为课堂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
应急培训应当使得受训人员能够有效地应对紧急状态。这要求受训人员熟悉:1)应急程序、应急设备、应急系统,包括使用、检查、修理和更换设施内应急及监测设备的程序;2)自动进料切断系统的主要参数;3)通讯联络或警报系统;4)火灾或爆炸的应对;5)地表水污染事件的应对等。
8.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废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地下水等定期监测。环境监测方案应确定监测指标和频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自行监测的,还应当制定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定期维护,标定并记录结果。
9.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
10.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或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需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2.建设用地厂区用地界限图的复印件。
3.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的复印件。
审批程序:(一)受理
省环保厅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即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作出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二)专家评审
1、专家人数
专家组由5名组成,包括1名申请单位有关经营设施所在地环保部门推荐的专家。专家评审应当推选1名专家任组长。组长应当具有3年以上评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验。
2、专家的构成
包括技术专家和环境管理专家。专家应掌握和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危险废物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了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设备、分析和环境监测等相关知识。
3、评审要求
专家应当依据《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各项要求,将需要评审的内容列出清单,逐一评审。对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可适当简化评审内容。
4、评审方法
(1)书面评审。审查有关环境监测报告,焚烧设施试焚烧方案及报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有关消防、建筑质量等的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现场核查。查看有关经营情况记录,现场运行情况,同时,应对照焚烧设施作业区集水池的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等。
5、评审结论
(1)对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逐一说明申请单位是否符合;对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为尽量减少审查的自由裁量幅度,对监测报告、检测报告、有关验收文件能说明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的,以验收报告和文件为准;对其他事项,比如需要对照证明材料进行检查的以及需要现场核查的,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2)明确给出是否应当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意见。
结合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的现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总体评价后给出是否应当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意见;对建议不予颁发许可证的,说明理由。
6、安全要求
现场核查应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7、评审时限
省环保厅受理后将随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时间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
(三)审批
对已受理的申请,省环保厅在门户网站对申请项目的主要情况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之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在审批时限内。
专家评审意见及初步审查意见,应当提交厅常务会议进行审定。
根据厅常务会议研究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送达许可决定书并颁发许可证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许可证件。并在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上开始进行公告。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一份,副本可为多份。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应当保存于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地,以备环保部门检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可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签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合同,以及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等手续时使用。
许可延续: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持证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前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换证申请,申请企业需提交《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设区市环境保护局的初审文件以及相关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许可证变更:
《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按照换证要求提交变更申请,经省环保厅审批同意后,准予换发新《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2)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4)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许可证注销:
《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在采取前款规定措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注销申请,经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收费及依据:不收费
审批方式:网上办理加手工办理
相关部门:无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为科学引导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现发布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指导性公告。一、指导思路坚持以
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鄂环办〔2025〕12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
3月2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水泥窑协同处置、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水泥窑协同处置、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概况: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WCG2025009GK项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在“双碳”目标与全球绿色经济浪潮的推动下,电池产业正经历深刻变革。全国人大代表、骆驼股份董事长刘长来表示,当前,全球监管形势的变化,加快了产业绿色升级的步伐,向新逐绿成为电池行业的必答题。今年全国两会,刘长来关注传统铅酸电池业务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话
项目概况:张家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填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JSZC-320582-ZBHT-G2025-0008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19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2-ZBHT-G2025-0008项
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通告显示,总体看,全区已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物化等多种方式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总体能力满足实际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全文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全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省内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者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免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1月17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公告。共计45家。详情如下: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公告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修订)第十九条,我厅现公告截止2025年1月13日我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有关信息。1海口保时达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
1月7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能力高于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经营单位负荷率普遍不高,基本处于产能过剩状态。详情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规定,为贯彻《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湖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为科学引导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现发布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指导性公告。一、指导思路坚持以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衢州市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全市利用处置能力74.1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量33.89万吨,运行负荷45.7%。另有少部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建有自行配套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此外,全市还有规划在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7个(水煤浆协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宜昌市城区(江北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投资金额为17882.08万元,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处理建筑垃圾37万吨/年,包括工程/拆除垃圾30万吨/年、装修垃圾7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含原料堆场、预处理系统、资源化利用系统、产品储存养护区、建筑垃圾应急硬化堆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
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鄂环办〔2025〕12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
3月2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水泥窑协同处置、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水泥窑协同处置、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调查单位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
3月18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通告。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353.3万吨,截至2025年2月,全省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单位18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共计677万吨/年。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利用处置量245.2万吨,平均负荷率为36.2
近年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和工业产值的持续增长,危废处理行业一度被视为“黄金赛道”,吸引了大量资本和企业涌入。然而,随着市场逐渐饱和,产能过剩、价格战激烈、利润下滑等问题接踵而至,曾经风光无限的危废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业绩不佳:巨头利润大幅下滑2月18日,海螺环保发布公告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和“双碳”目标的推进,新能源产业和储能产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新能源和储能产业发展面临多方面挑战,需要通过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市场培育等综合举措共同发力,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社区经理钱海军在接受中能传媒记者专访时表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双碳”背景下,全球正式进入能源转型时代,各大央国企也开始加速转型布局新能源,强势进入光伏、风电、充电桩、氢能以及碳等领域,“三桶油”之一的中国石油也不例外。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仅中国石油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在近半年内就已经投资成立了7家含风光储、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从企查查获悉,鄂州市恒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于1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9452.5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云兵。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
为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等落实回收主体责任,方便消费者规范交售,推动锂电池安全、高效回收利用,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为指导各地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天眼查显示,12月24日,山东邹鲁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山东邹鲁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是一家以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广东云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希希,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池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新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19日,盐城市源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樊红,注册资本138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印发石狮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筛选方案,方案要求,试点单位经营能力不超过1万吨/年。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全文如下:各相关企业:根据《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闽环规〔2023〕4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落实危险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两家央国企密集布局氢能产业。10月25日,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土右旗售氢分公司成立;另一家为京能集团,近期成立氢能公司,公司名称为北京京能氢安科技有限公司。据查询,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土右旗售氢分公司负责人为王新宇,经营范围包含: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9月2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包装容器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通知,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全文如下: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企查查显示,近日,科创氢能(山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科创氢能(山西)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