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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由中规院水务院院长龚道孝主持,中国水协副秘书长、中规院水务院原副院长谢映霞,中规院党(纪)办副主任马利民,以及各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讲座。
中国水协常务副会长章林伟结合国内外海绵城市建设案例,对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设方法以及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技术需求进行了介绍。
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海绵城市是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统筹协调水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控制城市雨水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将城市建设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体”,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源头减排
从降雨产汇流形成的源头,改变过去简单收集快排的做法,通过微地形设计、竖向控制、景观园林等专业技术措施控制地表径流,发挥“渗、滞、蓄、净、用、排”耦合效应,减少或切碎硬化面积,维系或恢复自然水循环,实现雨水径流及面源污染源头减控的要求,有利于从源头解决雨污分流、错接混接等问题。
过程控制
充分发挥绿色设施渗、滞、蓄对雨水产汇流的滞峰、错峰、消峰的综合作用,减缓雨水共排效应,从而降低排水系统的收排压力,也提高了排水系统的利用效率。过程控制通过优化绿、灰设施系统设计与运行管控,对雨水径流汇集方式进行控制与调节,延缓或者降低径流峰值。依靠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智慧管控手段,优化设计运行,提高系统效能。
系统治理
水是重要的生态环境的载体,治水绝不能“就水论水”。首先,要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考虑,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地理下垫面对降雨径流的积存、渗透、净化作用。其次,要建立完整的水系统,应充分考虑水体的岸上岸下、上下游、左右岸水环境治理和维护的联动效应。第三,建立完整的污染治理设施系统,构建从产汇流源头及污染物排口,到管网、处理厂(站)、受纳水体的完整系统。第四,构建完整的治理体系: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制久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
统筹协调各种关系
水质与水量。有质无量,水不够用;有量无质,水不能用;只有量质统一才能支撑水生态、水环境及用水需求。
生态与安全。针对大概率小降雨,要留住雨水涵养生态;针对小概率强降雨,要以安全为重,排水防涝,防灾减灾。绿色与灰色。灰绿基础设施应做到融合、互补。绿色基础设施注重自然生态系统的利用,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主要应对大概率中小降雨;灰色基础设施依靠工程措施,主要应对小概率强降雨。分散与集中。传统建设模式的“大截排”与“大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较大,不利于资源再生利用。要处理好污水处理厂布局与再生利用的技术经济关系。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为“系统治理、集散结合”,可以因地制宜地统筹好分散与集中的关系。景观与功能。有景观无功能,“花架子”;有功能无景观,“傻把式”。应将自然生态功能融合到景观中,做到功能和景观兼具、雨旱皆宜。岸上与岸下。现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要处理好水体环境容量与岸上污染物处理与排放的控制。地上与地下。“地上”是城市的“面子”,“地下”是城市的“里子”,要改变“重地上、轻地下”的现象,统筹地上建设开发与地下配套市政基础设施的同步规划与建设,统筹考虑地表径流与地下水入渗、补给。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的构建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方面要加快城市建设理念的转型,另一方面要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使城市既有“面子”、又有“里子”。
要尽可能保护好原生态的下垫面,降低径流峰值及污染;在源头采取绿色屋顶、雨水收集、透水铺装、渗透设施等控制径流;采取植草沟、生物转输带、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塘等绿色设施,溢流排入到市政排水网络系统;对整个地区或流域通过湿地、调节塘等绿色设施进行径流控制。以规划为龙头,将理念贯彻到顶层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现行规划应相互协调统筹。专项规划的成果应纳入现行城市规划体系中, 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管控依据和支撑,同时更好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以“维系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涵养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复兴水文化”为目标导向;以治涝、治黑,“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为问题导向。明确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格局,科学划定蓝绿线管控范围、明确排水分区和竖向控制要求等,根据当地生态本底条件,相关控制要求,确定城市径流控制、水环境质量、城市排水防涝等规划管控指标,统筹协调水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因地制宜并符合当地技术经济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计划和措施。
海绵城市建设的实践与推进
2015年4月起,在中央财政大力支持下,由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共同组织和指导,分两批选择了30个城市进行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城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因地制宜地探索适合本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发展模式,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和政策制度等。
选择试点城市时,既考虑了我国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也考虑了气候的差异,涵盖了不同规模的城市。在试点过程中,新城区坚持目标导向,按照雨水径流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就地消纳利用,解决好城市建设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协调关系;老城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缓解城市内涝积水、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热岛为突破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海绵城市的本质是恢复城市生态本底,要理清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径流水深及污染物控制与设计径流水深的关系。积极探索“海绵+”模式,统筹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治理、基础设施补短板的协同推进,加快旧城与老旧小区的海绵化改造,实现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改善,持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材料、设备等海绵相关新型产业发展,打造新型智慧水务,助力海绵城市建设。
交流与讨论
讲座结束后,章林伟常务副会长与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对大家提出的海绵城市如何常态化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与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治理、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协同方式问题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参数确定等问题给予了细致的解答。
总 结
龚道孝院长对报告会进行了总结,他对章林伟常务副会长带来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报告深入浅出、结合实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介绍了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与经验,使大家加深了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识和了解,为统筹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治理、基础设施补短板的协同推进提供了支撑,也为我院更好地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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