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十、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第三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分类管理责任人改正;拒不改正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十一、将第四十四条修改为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新建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同步配置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已建成的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垃圾产生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应当按照标准配置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十二、将第四十七条修改为第四十九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一项:“应当按照分类标准接收生活垃圾,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十三、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第五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将第一款修改为第二款:“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居住区设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倡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活动。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活动。”
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九条:“本市环境卫生、循环经济、物业管理、旅游旅馆、餐饮烹饪、家政服务、商业零售等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评价,共同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条:“执法机关应当将当事人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机关根据本市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可以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十九、将第六十一条修改为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十、将第六十八条修改为第七十五条,第四项和第五项修改为第二项:“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总称。餐饮垃圾,是指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饮食剩余物,以及后厨的果蔬、肉食、油脂、面点等加工过程废弃物;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果蔬,以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中药残渣等。”
增加两项,作为第四项、第五项:“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废油漆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此外,将有关条款中的“区、县”修改为“区”,对部分文字和条款项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修正案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2:
关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的说明
为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城市管理委起草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近期报送市政府进行法律审查。根据立法工作程序,现将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加强总体管理要求。明确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细化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针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类别。
(二)完善源头减量措施。分别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餐饮经营单位、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或者日用品,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使用或者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同时规定本市采取措施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标准配置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三)强化分类投放要求。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针对未按照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增设了相应罚则,将相关违法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四)健全分类处理流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发现投放人不按分类标准投放垃圾或者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分类管理责任人所交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行为向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同时加大了对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混装混运的处罚力度。
(五)增加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要求。明确由市城市管委制定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单位办公经营场所以及住宅小区、自然村分别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六)进一步发挥社会共同参与作用。加强了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化服务规范,鼓励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志愿服务,各相关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自律规范和培训、评价等方式加强行业自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近日,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陆良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总投资3.68亿元,本项目入炉垃圾焚烧处理量400t/d,新建1条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400t/d的机械式炉排;1套蒸汽量为43.1t/h的中温次高压(6.4M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松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机组扩建工程EPC总承包发布废标公告,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项目招标人为松原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购置安装1台3MW汽轮机发电机组,扩建1件汽机间,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3月21日,四川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招标计划公告发布。该项目对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600吨/日)进行设施设备更新,其中更新烟气处理设施1套,更换除尘器布袋设施1套。总投资:47710000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20日,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为延安国锦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新建一座规模为13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建设1*650吨/天的焚烧线,工艺采用机械炉排型焚烧炉,主厂房卸料平台、垃圾池和炉前平台土建一次建成,预留二期
一、整改任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进展滞后。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缓慢。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尚有本溪、盘锦等9个城市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二、整改目标9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国家目标要求。三、整改措施1.2021年7月26日,经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调查单位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二期项目在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新增加1台热解汽化炉+1台二燃室+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并建设相应的烟气净化系统,建成后新增150t/d的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公示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芜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示,浙能锦江环境下属电厂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902万元/年,服务期3年,总中标金额为5706万元,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WH01CG2025FW572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50166号)二、项目名称:芜湖市
3月19日,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在乌兰什里商砼园区正式开工。项目是内蒙古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项目之一,也是全市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的环保项目。项目占地约115亩,总投资约10亿元,分两期实施,一期拟计划投资7.4亿元。项目采用国内最先进的“五步法”烟气处理
3月19日,浙江乐清市蛎灰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浙江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价:134229229元。据悉,工程概算28540.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3915.8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2767㎡,填埋库区开挖规模为10461
2025年3月17日,衡燃科技在广东省韶关市的乳源县域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乳源项目)顺利完成了1#焚烧锅炉水压试验。在乳源县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此次试验经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检,监理单位全程监督,业主单位韶关市韶华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并全程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29日起征求公众意见,该办法用于进一步提升温州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水平,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管理。详情如下: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升温州市垃圾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揭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排放、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等活动,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全文如下:《揭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城乡市容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的公告,该条例用于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关于公开征求《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的公告20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充分听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制定并发布《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科学管理的原则,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
为了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共八章四十八条,分别为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处理、监
兰州市自“无废城市”开展建设以来,生活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成效初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提高,四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无废”理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9月28日,《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垃圾管理,改善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桂建城〔2022〕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事管发〔2023〕21号)、《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1月15日)下午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为人介绍《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有关情况。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虹口区委常委、副区长关也彤,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林伟斌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来看文字实录↓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13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之常2023年10月24日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
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的公告,该条例用于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关于公开征求《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的公告20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充分听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制定并发布《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科学管理的原则,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
为了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共八章四十八条,分别为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处理、监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批准,于2024年1月22日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号《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金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现征求意见。《金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已经
2023年12月29日,《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文公布,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显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决定,《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公示如下: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决定(2023年9月12日宜
近日,湛江市公布《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例》分七章三十九条,从规划建设、分类与处理、减量与利用、促进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以规范引领,促进生活垃圾科学合理分类、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近日,日照人大发布《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3年10月27日日照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类投放第
北极星环卫网,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现征集意见,为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5日前向我局反馈。感谢您的参与!征集方式:1.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