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证照分离”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创新完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改革措施
(一)依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逐步实现资质认定范围清单管理。
1.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2. 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避免相同事项的重复认定、评审。
(二)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度。
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中,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能够自我承诺符合告知的法定资质认定条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予以核查纠正的许可事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资质认定。具体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涉及本行政区域内自由贸易试验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先行试点实施告知承诺制度。根据试点工作情况,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三)优化准入服务,便利机构取证。
1.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时,对于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并且申请事项无实质变化的,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形式审查方式,对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无需实施现场评审。
2.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无需现场确认的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人员变更或者无实质变化的有关标准变更时,可以自我声明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并向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3. 对于选择一般资质认定程序的,许可时限压缩四分之一,即: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许可系统,逐步实现申请、许可、发证全过程电子化。
(四)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现检验检测机构“一家一证”。
1. 逐步取消检验检测机构以授权名称取得的资质认定证书,以在机构实体取得的资质认定证书上背书的形式保留其授权名称;检验检测机构与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质量体系管理的,按照机构自愿申请原则,试点推行证书“一体化”管理,资质认定证书附分支机构地点以及检验检测能力。
2. 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的检验检测基本条件、技术能力、资质认定信息等相关内容统一接入对外公布的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大数据平台,纳入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抓好相关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培训、指导工作。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相关改革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强相关资质认定工作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加快完善网上许可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资质认定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依法推进,切实履职到位。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改革措施,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立法协调和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法制保障。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暗访问题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抽查比例,严查伪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等违法行为;积极运用信用监管手段,逐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和相关产品质量连带责任;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承诺的真实性进行重点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应当撤销相应资质认定事项,予以公布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本意见规定的相关改革事项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效率,依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资质认定申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以及相关材料,检验检测机构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由资质认定部门作出资质认定决定的方式。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时,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除外。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后续核查监督工作。
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核查监督工作。
第五条对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的事项,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向申请机构告知下列内容:
(一)资质认定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
(三)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机构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法律后果;
(五)资质认定部门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申请机构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对下列内容作出承诺:
(一)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悉资质认定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本机构能够符合资质认定部门告知的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并按照规定接受后续核查;
(四)本机构能够提交资质认定部门告知的相关材料;
(五)愿意承担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所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六)所作承诺是本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七条对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的事项,应当由资质认定部门提供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文本式样(见附件)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在其政务大厅或者网站上公示告知承诺书,便于检验检测机构索取或者下载。
第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通过登录资质认定部门网上审批系统或者现场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符合要求的相关申请材料,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收到机构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告知承诺书和相关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资质认定部门和申请机构各自留档保存,鼓励申请机构主动公开告知承诺书。
第九条申请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当场作出资质认定决定。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作出资质认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第十条资质认定部门作出资质认定决定后,应当在3个月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技术评审管理的规定以及评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并作出相应核查判定;对于机构首次申请或者检验检测项目涉及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出具现场核查结论,并对其承担的核查工作和核查结论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机构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资质认定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或者相应资质认定事项,并予以公布。
被资质认定部门依法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或者相应资质认定事项的检验检测机构,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对外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检验检测机构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资质认定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该检验检测机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第十三条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资质认定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告知承诺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对实行告知承诺的相关资质认定事项,检验检测机构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资质认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本机构就申请审批的资质认定事项,作出下列承诺:
(一)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悉资质认定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本机构能够符合资质认定部门告知的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并按照规定接受后续核查;
(四)本机构能够提交资质认定部门告知的相关材料;
(五)愿意承担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所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六)所作承诺是本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
资质认定部门的告知内容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且近2年内未因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首次申请机构除外)。
三、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申请机构应当根据申请类型提交相应材料:
(一)首次、延续证书申请材料目录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典型检测报告;
3.法人证照(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书;非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批文、所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书、法人授权文件和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4.固定场所文件;
5.授权签字人的相关材料;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二)检验检测场所变更申请材料目录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场所变更后的法人证照(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书);
3.固定场所文件;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三)增加检验检测项目申请材料目录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增加检验检测项目领域典型检测报告;
3.相关固定场所文件;
4.授权签字人的相关材料;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四、告知承诺的办理程序
申请机构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应向资质认定部门提交签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及相关申请材料。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实施审批。
资质认定部门将在作出准予资质认定决定后3个月内,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关于技术评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申请机构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
五、监督和法律责任
对于申请机构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资质认定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许可决定,并予以公布。被资质认定部门依法撤销许可决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对外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诚信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作出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资质认定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该检验检测机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26日发布关于做好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开展西北地区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促进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互认。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9月20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涉企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通告,重点整治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动车排放检测及相关联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25日印发《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体系》,提出立足全省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化水平,引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9月10容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计划抽查生态环境监测领域40家,重点检查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关于组织开展2024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2日发布通知,将开展2024年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2024年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检查178家机构,其中包含生态环境领域监测(检测)机构30家。生态环境领域监测(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由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市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其中提出山西省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8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文,将联合开展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首先将近年来被立案查处的和2023年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不合格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直接列入今年监督检查名单,然后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陕西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陕西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检验检测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公正监管、科学监管的重要保障。着力解
贵州省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详情如下: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开展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河南省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认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关于征求《河南省
为了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准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结合资质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全文如下:关于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4〕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公安厅(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决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
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为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7至10月组织开展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
欧美地区第三方检测市场发展已较为规范成熟,涌现了一批以SGS、BV、Intertek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国际上广受认可。我国第三方检测检测行业起步较晚,近年来迅速发展,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其中,综合性第三方检测企业更有可能发展为行业巨头。近年来,检测机构通过外延并购逐步扩张业务领域,向
由于检测细分行业较为分散,通过收购的方式扩充产品线、快速切入新市场,是国际检测市场的趋势所在,这一点在国际巨头身上更是显示。从投资市场来看,2019年,海外检测认证行业投资数量和投资规模分别为8起和14.2亿元。进入2020年,行业投融资再度爆发。从并购市场来看,2019年,检测、检验与认证(TIC)
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44007家,实现营业收入3225.09亿元。2019年检验检测行业服务高技术制造业取得收入242.59亿元。其中,服务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收入占比达40.84%;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收入248.13亿元。其中,服务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占比达23.49%。2019年,检验检测行业高新技术企
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44007家,201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25.09亿元。从检测机构区域分布来看,华东地区占比27.49%,华北地区占比17.43%,中南地区占比24.29%,三大区域占比合计69.21%。从省份分布来看,山东、广东和江苏检测机构数量排名前三。从检测机构营业收入的区域比重来看,华东地区
2015-2019年,我国检测行业持续增长,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及检验检测市场规模保持同步增长。2019年从事各类检验检测的机构数量达到44007家,相比2015年的31122家实现大幅增长。我国检测机构总营收从2015年的1799.98亿元提升至2019年的3225.09亿元,年复合增速达到15.7%。从检验检测专业领域来看,2019年机
全球质量检测行业发展历史悠久,目前,国外机构仍占据行业主导地位。2020年,已公布2019年财报的全球检测龙头机构均实现了营收增长。随着制造业逐渐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质量检验检测行业作为典型的服务行业,其发展重心也逐渐向中国、东南亚国家转移。据IHS预测,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检测市
随着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加快和国际分工深化,检测行业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2018年全球检验检测市场约为10157亿元。伴随中国经济发展,国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逐步提高,检测意愿上升,中国检测行业发展迅猛,IHS预测,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从全球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速度来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6日,广东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新型储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根据行业特点,支持企业以新型储能、锂电池、钠离子电池、储能控制芯片、电解水制氢设备等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加强储能产业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推进绿色化转型。结合钢铁、化工、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要求,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助推生产工艺改进和新产品研发。加强新型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实施“重点产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探索开展新型储能、物联网、区块链、隐私计算等认证。完善新能源认证制度,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提高动力电池余能检测技术水平,加强燃油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湘市监办发〔2020〕87号】,为加强湖南省内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和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省内所有的环境检测类机构均需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长沙工研院环保有限公司在本次检测能力验证中
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为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7至10月组织开展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
日前,江苏发布关于江苏省2019年度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详情如下: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促进检验检测行业有序发展,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6月至10月,按照《山东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检验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受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成功组织实施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水质检测能力验证。能力验证是通过外部措施来检验补充完善实验室的技术与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最便捷、最有效地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