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兴化市合陈镇发布《合陈镇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泰州、兴化市工作要求,现将《合陈镇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兴化市合陈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合陈镇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兴化市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决定自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12月,由镇政府组织在全镇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明确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各方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0%,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
二、整治范围
这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包含以下产生、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一)镇域涂料、钢压延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制造等行业。(责任单位:工服中心)
(二)镇域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的单位。(责任单位:安监办、农路办)
(三)镇域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办)
(四)镇域加油站。(责任单位:工服中心、安监办)
(五)镇域汽车维修单位。(责任单位:工服中心)
(六)镇域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卫生院)
(七)镇域具有实验室的教育、科研、检测机构。(责任单位:学校、工商个协)
三、整治重点
(一)排查源头风险
1、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建设等相关手续,是否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切实从源头上管控风险。镇各相关部门2020年1月20日前分别对整治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手续履行情况完成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分别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于9月底前督促整改到位。对限期无法整改的,依法提请上级部门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工服中心、国土所、生态环境办、村建站、城管办、安监办)
2、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快推进前期已排查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问题整改工作,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新发现的固体废物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科学规范迅速整改到位。(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办、工服中心、村建站、城管办、农路办、卫生院、安监办)
3、核实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与环评文件的相符性,是否履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环评文件是否存在错评、漏评、错误定性为副产品逃避监管等情况,是否如实申报,是否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整治范围内产生和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单位,于2020年9月底前全部纳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对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属性、种类、产生量、贮存设施等与环评不一致的,督促企业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于2020年9月底前按不同类型重新报批环评、编制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或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办)
4、核实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责任单位:工服中心、派出所、生态环境办、安监办)
5、核实加油站在日常经营、地下储罐改造、废气治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和去向等情况,排查汽车维修、零部件更换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数量、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和去向等情况,督促规范安全处置。(责任单位:工服中心、安监办)
6、核实医疗机构危险废物和教育、科研、检测机构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等情况,督促规范安全处置。(责任单位:学校、医院、工商个协)
(二)严格贮存管理
7、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和识别标识设置等相关要求,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装置,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企业中控室联网。(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办)
8、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建立规范的贮存台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贮存设施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办)。
对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责任单位:派出所、生态环境办)
(三)强化转运监管
9、转移危险废物的,应核实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资质信息,告知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实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办、学校、工服中心、村建站、城管办、农路办、卫生院、工商个协)
10、运输危险废物的,应核实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道路、铁路、水路运输的规定。(责任单位:农路办、派出所)
11、对危险废物运输船舶和车辆开展常态化检查,在跨市界的重点航道、重点收费站设立综合检查站,对其他码头和收费站开展不定期随机抽查,严控危险废物非法转运。(责任单位:派出所、生态环境办、农路办)
(四)规范利用处置
12、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本地重大环保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责任单位:国土所、生态环境办、村建站、城管办)
13、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做好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办)
(五)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
14、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督促各地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备案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装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洗舱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办、学校、工服中心、派出所、村建站、城管办、农路办、卫生院、安监办、工商个协)
(六)严格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15、严格环评和安评等中介机构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权威机构及专家对中介机构评价成果进行抽查评估,对发现中介机构评价存在重大问题的,由政府对权威机构及专家给予奖励;提请有关部门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安监办、生态环境办)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6日)
镇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重点内容,确定检查范围,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9月底)
一是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镇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相关整治计划和问题清单于1月20日前报镇政府备案。二是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月至9月按照整治计划确定的时限和要求开展整治工作。镇各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督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实施跟踪督办,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调度分析工作情况,于次月3日前梳理汇总报镇政府,镇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组将每两月开展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方案及各自实施方案,每月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及时梳理出在政策、制度方面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以便作出制度性安排。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
镇各有关部门应组织开展督查,督促完成整改工作,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进度迟缓的或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镇政府,提出处理建议。镇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镇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
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产废和经营单位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对发现存在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建设等方面相关问题的,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要求,对限期无法整改的,依法提请上级部门予以关闭。
(三)强化问责问效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对本次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顶格处罚。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和危险废物管控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纳入诚信体系管理“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项目概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4-62、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危险废物处置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武安新峰集团钢渣、尾矿、煤矸石制备环保生态墙地砖项目举行开工仪式。该项目总投资66亿元,以钢渣、尾矿、煤矸石等固废为原料,主要生产仿石材、墙地砖、景观砖、陶粒等多种绿色生态产品,是全球最大的环保生态陶瓷制备项目。该项目年综合利用钢渣、尾矿砂、煤矸石和建筑垃圾
兰州市自“无废城市”开展建设以来,生活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成效初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提高,四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无废”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湖南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件全文如下:湖南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加快形成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喀什地区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全地区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作,保持合理的收费水平,规范收费主体收费行为,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促进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良性发展,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成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开展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行为,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短板。到2025年底,全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要求,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等(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点多量小、收集不及时、贮存不规范、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根据辽宁省小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3〕174号),巴中市组织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以及已投入运行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置能力现状(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湖南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危险废物的重量收取处置费,具体收费标准(不含收集、运输费用)为:高温焚烧处置2.8元/公斤、固化安全填埋1.6元/公斤、物化处理填埋2.7元/公斤。公示如下: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2023年11月3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23年11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
近日,中项网发布2023年11月第四周最新固体废弃物项目汇总,详情如下:1云南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再利用、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绿色循环产业服务中心、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预算投资总额:102000万元进展阶段:设计招标项目所在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项目详情:占地面积约80亩,总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贺环督办函〔2022〕6号)》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欢迎
江门市生态环境厅收到群众提问,答复如下:问:汽修行业的典型危险废物有哪些?答:一般常见的有废机油滤芯(900-041-49)、废铅酸蓄电池(900-052-31)、废活性炭(900-041-49)、废油漆桶(900-041-49)、废有机溶剂(264-013-12)、机动车尾气净化废催化剂(900-049-50)、废过滤棉(900-041-49)、
2023年6月15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信访举报电话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有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岳阳市湘阴县兴湘市场收集废铅酸蓄电池”。接到举报后,湘阴分局接访即办,迅速与湘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动,并赶赴现场核查。经查,群众举报属实。现场查获的废铅酸蓄电池2023年6月15日,嫌疑
近日,四川德阳印发《德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鼓励消费者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资源性废物交回生产者或具有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回收处理。加强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以汽修等社会源行业的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社
1月13日,宁德市、县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管理人员联合对古田县辖区的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对辖区内宁德市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置节前安全检查。检查组首先对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包装工具、标识标牌、台账记录、安全措施、新产生废物管理、应急设施、
随着城镇化率提高,二三线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组分已提升到20%(湿重,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量将增加,纸品、塑料与金属等物质的再生回收量有望显著增加,减少资源浪费。下面,韦伯咨询将以“废旧电池处理回收”为例来说明:一、市场规模废电池90%的价值在于铅,铅回收的主要原料来自报废蓄电池。再生铅的
根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5号)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部厅关于印发〈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19〕14号)、《湖北省废铅酸蓄电池集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防范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目前,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项网发布2019年10月份全国拟建在建固体废弃物项目,详情如下:1.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额:13880.6万元进展阶段:正编可研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项目建设详情:1、项目建设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2、项目内容:库区构建工程、坝体工程、
据统计,2018-2020年,持证再生铅企业新扩建产能每年平均增加60-70万吨(折合废铅蓄电池处理能力约100万吨),预计到2020年废铅蓄电池处理能力将达到1000万吨以上。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同时也结束了我国废铅酸蓄电池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2月8日,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21〕20号)和《“十四五”黑龙江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黑环发〔2021〕52号)有关要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为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保障节日期间生态环境安全持续稳定发布致全市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一封信。致全市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一封信全市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负责人:过去一年来,各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生态环境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加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完善区域性收集、中转、贮存网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21日前将
实验室危险废物种类多、成分复杂,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害,其中学校实验室因位置敏感,更加需要我们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格外关注。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平,结合主题教育,11月10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旨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工业企业利用危险废物替代生产原料“点对点”京津冀区域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的目的是什么?取得了哪些成效?答: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以下简称规范化评
为深入推进长江三角洲及我省毗邻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建立差异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制度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要求,现将梅州市2022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一、综述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生态环
湖南省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湘潭市钢铁等行业煤焦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指导和规范钢铁等行业煤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等危险废物管理。详情如下:湘潭市钢铁等行业煤焦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一、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今年以来,安徽省六安市“四严防”扎实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严防源头风险,规范监管清单。动态建立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名录,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
今年以来,安徽省六安市“四严防”扎实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严防源头风险,规范监管清单。动态建立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名录,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