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技术与运行、污染物排放控制、污染物排放监测、实施与监督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产生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3.1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5 大气固定污染源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77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医疗废物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分类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名录》执行。
3.2焚烧炉
焚烧医疗废物的主体装置。
3.3焚烧量
焚烧炉单位时间焚烧废物的质量(吨/日)。
3.4热灼减率
焚烧底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底渣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方法如下:
P=(A-B)/A×100%.....................(1)
式中:
P- 热灼减率,%;
A- 干燥后的原始焚烧底渣在室温下的质量;
B- 焚烧底渣经600℃(±25℃)3 h灼热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
3.5焚烧炉温度
焚烧炉燃烧室出口中心的温度。
3.6烟气停留时间
燃烧所产生烟气从最后的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到换热面(如余热锅炉换热器)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
3.7二噁英类
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总称。
3.8二噁英类毒性当量
二噁英类毒性当量因子(TEF)是二噁英类毒性同类物与2,3,7,8-四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对Ah受体的亲和性能之比。二噁英同类物毒性当量因子表参见附录A。
二噁英类毒性当量可以通过下式计算:
TEQ =Σ (二噁英毒性同类物浓度×TEF)
3.9标准状态
温度在273.15 K,压强在101325 Pa时的气体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指在标准状态下以11 %(V/V%)O2(干烟气)作为折算基准折算后的浓度值。
3.10现有医疗废物焚烧设施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医疗废物焚烧设施。
3.11新建医疗废物焚烧设施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疗废物焚烧设施。
3.12测定均值
以等时间间隔至少采集3个样品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3.13小时均值
1 h内以连续不少于45 min采样获取的测定平均值,或1 h内以等时间间隔至少采集3个样品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4 技术与运行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接收并处置经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
4.1.2 不应在医疗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置的医疗废物包括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放射性废物、高压容器、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重金属(如铅、镉、汞等)含量高的医疗废物等。
4.2 医疗废物的贮存
4.2.1 医疗废物的贮存应符合 GB 18597 和 HJ/T 177 的技术要求。
4.2.2 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应配套设置焚烧底渣和焚烧飞灰的暂存间。
4.2.3 医疗废物贮存场所与焚烧设施应符合消防要求。
4.3 焚烧设施的技术指标
4.3.1 医疗废物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表 1 的要求。
表 1 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
4.3.2 医疗废物焚烧炉应配有尾气净化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装置。
4.3.3 焚烧设施应配置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配置的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应能满足炉温控制的要求,且具有良好的负荷调节性能和较高的燃烧效率。
4.3.4 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如有多个排气源,应集中到一个排气筒排放或采用多筒集合式排放。
4.4 焚烧设施的运行要求
4.4.1 焚烧设施应能连续运行,运行过程中应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且在线运行工况监测数据应符合 4.3.1 条中相关指标的要求。
4.4.2 应保持焚烧设施燃烧工况稳定,通过燃烧工艺参数监控和助燃器助燃等方式确保焚烧炉炉膛温度符合 4.3.1 条的要求。
4.4.3 焚烧设施再启动时,应先将炉内温度升至 4.3.1 条规定的温度后开始投加废物,自开始投加废物开始,焚烧设施应在 4h 内达到本标准排放限值的要求。
4.4.4 在关闭焚烧系统时,自停止投加废物开始,控制温度满足 4.3.1 条要求,在 3 h 内继续鼓风将炉内垃圾燃尽。
4.4.5 焚烧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尽快恢复正常。如果无法修复,则应立即停止投加医疗废物,按照程序关闭系统。
4.4.6 焚烧设施运行期间,应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有关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处置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焚烧炉工艺控制参数、活性炭使用量、环境监测数据等,运行情况记录应按照环境保护管理台账相关的法规要求执行。
4.4.7 本标准未做规定的运行要求应符合 GB 18484 等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5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1 焚烧设施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现有医疗废物焚烧设施自2018年10月1日起,新建医疗废物焚烧设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执行表2中规定的限值。
表 2 焚烧设施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为 mg/m3
5.2 废水排放限值
现有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自2018年10月1日起,新建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5.3 焚烧残余物处置
焚烧处置过程产生的飞灰,焚烧过程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环节产生的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应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
5.4 噪声排放限值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厂界噪声执行GB 12348的排放限值。
6 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
6.1 废气的采样应在处理设施后进行,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孔,采样孔应符合GB/T 16157、HJ 75 等技术规范的要求。
6.2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应设置焚烧设施在线监测装置,焚烧炉在线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流量,温度,压力,氧浓度,含湿量,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建和现有的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应安装运行工况参数及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及运行维护应符合 HJ 75、HJ 76 等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6.3 焚烧设施大气污染排放监测应按 GB/T 16157 和 HJ 836 的规定执行。除连续在线监测项目外,重金属类监测频率不少于一季度一次,二噁英类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一次。
6.4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废水监测应符合 HJ/T 91 和 HJ 494 的规定。
6.5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噪声监测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
6.6 固定污染源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应按照 HJ/T 373 的要求执行。
6.7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对医疗废物焚烧机构污染物排放状况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
6.8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应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自行监测要求参照 HJ 819 执行。
6.9 焚烧设施排放烟气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在焚烧设施正常状态下运行 1 h 后进行,大气污染物的测定按表 3 所列的方法标准执行;厂界噪声的测定按表 4 所列的方法标准执行。
表 3 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7 实施与监督
7.1 本文件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7.2 在任何情况下,医疗废物焚烧机构均应遵守本文件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对焚烧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地方标准《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文件全文强制。《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本文件代替DB11/503—2007《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控制的工艺要求、排放控制要求、运行管理要求、环境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
目前,我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巨大,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存在较高环境危害特性,是环境风险防控的重要领域。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医疗废物的无害处理带来新的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焚
一些国家和地区将医疗废物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对于医疗废物这类特殊污染物的处置,无害化是首要目的,以防其污染环境和威胁人类健康。随着世界一体化发展,全世界各洲各国联系不断加强。各种新型流行性致病源不断出现,跨洲、跨国大范围蔓延,且频度上、程度上有越来越高之态势。目前新冠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2月13日,记者从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省共有17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能够满足当前医疗废物处置需求。据安徽省生态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近期,盐城市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强化措施,对涉疫医废处置工作再部署、再推进、再督导,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2月1日下午,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步胜主持召开党组会,再次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
为落实省纪委省监委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小组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省委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1月29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尹玉光一行到南昌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
塔吉克斯坦概况:塔吉克斯坦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全国有72座高度超过6000米的山峰,有93%的陆地属于山地地形。该国在南方与阿富汗接壤,在西面与乌兹别克斯坦相邻,在北方与吉尔吉斯斯坦接壤,在东面则与中国相邻,全国人口为800万,平均人口密度为51.6人每平方千米。塔吉克斯坦的主要收入来源为铝生产(2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进一步控制河北省医疗废物焚烧污染,加强对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监管,河北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地方标准《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编制工作,该标准已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项目编号分别为GY201633。具体如下: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Standardsforpollutioncontrolonmedica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中项网获悉,该微信平台发布了2016年二季度全国拟在建废弃物处理项目汇总(部分),其中涉及危废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工业固废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等废弃物处置项目,具体项目信息如下:中项网2016年二季度全国拟在建废弃物处理项目汇总,详情如下表:中项网项目详情如下:医
3月24日,河南发布《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钼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钼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钼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污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辖区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
日前,《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辖区内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间接排放和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管理及化工园区集中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行业涂料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标准规定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制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糖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除本标准明确的水泥行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铅、锌工业的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地方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措施、污染物监测和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建设
生态环境部发布《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制造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食品加工制造业企业、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食品加工制造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4月共计16个氢能项目传来消息,涉及氢能制储输用多个领域,详情如下:签约4月,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与江苏富仕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建设绿氢智慧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万吨绿氢、60万吨绿色甲醇和40万吨绿氨项目。据了解,
日前,河北张家口南山汽车产业基地与三维(陕西)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举行三维固态特种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签约仪式。项目将建设第四代智能化电池工厂,计划总投资10亿元,总占地70亩,规划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投资6亿元,二期投资4亿元,预留产能扩展空间。建成后可新增1GWh三维固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孟姜镇北营子村房屋白墙灰瓦,道路干净宽阔。村北就是角山长城。游客纷纷慕名而来,登长城、参观村史馆、品农家饭、采摘大樱桃。4月25日,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孟姜镇供电所所长孟令楠和员工徐东泽、曹洪利来到北营子村,检查为该村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并义务为民宿、餐馆等用电量
5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山西辅助服务自2022年11月起,山西在公布代理购电价格表的同时会随附一张自动发电控制(AGC)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价格表。此举延续至2025年5月,该部分补偿费用现已在系统运行费中的辅助服务费中体现。在电力现
4月29日,中核集团创新产业集群布局雄安新区暨雄安科技园项目开工动员活动在项目现场成功举办。这标志着中核雄安科技园项目正式开工,中核集团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战略决策部署、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助力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中迈出坚实步伐。活动前,河北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4月28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两高”项目能耗替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替代来源应当在项目申请节能审查前落实,实际完成量应不低于替代总量的35%,其余部分应在投产前全部完成。以绿证(绿电)作为替代量的“两高”项目,项目投产满一年后应定
以风为弦、以氢为谱,“捕风制氢”在河北张家口赤城变成了现实。近日,笔者走进京津冀首个全链条绿氢基地,探访自然之力如何转化为绿色氢能。地处内蒙古高原与华北平原交会地带的赤城县,风能资源丰富。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氢能公司)河北分公司赤城制氢厂厂长袁建栋说,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氢能公
4月29日,江苏新建灌云经开区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单位: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责任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4月2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批复了中广核易县4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2006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中广核易县4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两高”项目能耗替代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文件明确,替代获取的主要途径包括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以下简称绿电)、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两高”项目能耗替代管理办法》意见的
是中国最早自主通商口岸,是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地带,更是世界最大能源输出港。如今,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海又被赋予了新意义,共计1.8GW海上光伏项目相继落户秦皇岛昌黎县,在燕赵大地实现了该项目类型零的突破。近日,由晶澳科技供货的海上光伏组件“耀蓝”完成首批交付,以切实保供行动,助力华电昌黎海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