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5.3 Ⅱ级响应措施
(1)省指挥中心办公室督促指导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内的相关市州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2)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加强重污染天气下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预警会商,会同相关市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3)省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效果,及时补充完善应对措施。
(4)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强化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①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超低排放机组优先发电;
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③施工工地按扬尘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5)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具体措施包括: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④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5.4 Ⅰ级响应措施
(1)省指挥中心督促指导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内的相关市州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2)省指挥中心派出现场工作组和技术力量,赴相关市州督促指导应急响应工作。必要时,与相邻省(市、区)进行协调沟通,采取相关应急联动措施。
(3)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增加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频次,必要时请专家组参与会商,会同相关市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4)省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效果,及时补充完善应对措施。
(5)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强化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①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长株潭三市城区过境柴油货车绕行疏导,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单壳化学品船、600吨载重以上的单壳油船停驶;
③施工工地按照扬尘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6)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建议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5.5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应急响应期间,根据预警级别调整,及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的级别,提高应急响应的针对性。
当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6.区域应急联动
加强与周边省(市、区)的协作,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省指挥中心办公室密切与周边省(市、区)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积极参与区域联合预警会商;收到生态环境部或区域预报中心的区域联动预警提示信息后,及时通报并督促相关市州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共同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影响。
重点区域要将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要求纳入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区域联动预警提示信息,结合本地预案,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按要求升级或解除预警,并将重污染天气应对信息报省指挥中心办公室。
重大活动期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7.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预警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相关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要将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指挥中心办公室,总结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等,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监测达到黄色预警启动条件而未启动预警的市州也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区域联动预警或省级预警解除后,省指挥中心办公室视情组织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和专家组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上报省指挥中心。
8.应急保障
8.1 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队伍建设,省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专门人员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能力,确保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各项应急响应工作。各级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急监测预报和综合分析人才。
8.2 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运行和应急响应工作经费,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8.3 科技保障
省指挥中心办公室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各级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利用组分站等监测设施设备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度。
8.4 通信与交通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通信保障体系,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公众发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通信联络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车辆优先通行。
9.预案管理
9.1 预案宣传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的宣传,密切关注舆论,及时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安全、健康知识,提高公众预防、自救能力。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培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2 预案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省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应围绕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围绕各自所需落实的应急措施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9.3 预案管理
省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根据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布置和本预案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报省人民政府印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全省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编制、修订、发布等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制定并发布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并报上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备案。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作为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有动态变化的特性,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9月底前完成更新,报上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审核备案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各市州、县市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有关要求,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根据本预案修订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9.4 预案实施
省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有关成员单位专项实施方案和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体系建设、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监督监察,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地区应急响应措施的督查力度,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纳入对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未做好应急响应工作的地区和部门,按有关制度进行问责。
10.附 则
10.1 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图
10.2 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
10.3 省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做好本预案和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配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动员,普及科学常识。
省委网信办负责指导重污染天气涉湘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处置和引导评论等工作,依法处置网上有害信息。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能源调度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省外电力采购等能源保障工作;负责监督重点燃煤企业储备与调配使用优质煤炭。
省教育厅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地执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教学活动、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应急措施,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省指挥中心办公室。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技术、应急减排清单编制与评估技术、空气质量管控措施后评估技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的科技攻关;配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动员,普及科学常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并更新工业企业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协助指导督促各市州人民政府监督重点排污企业编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省公安厅指导督促各市州公安部门按照市州人民政府发布的公告制(修)订机动车限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等管控措施,并对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重型运输车辆管控措施,协助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实施高速绕行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机动车大气污染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市州公安机关配合开展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省指挥中心办公室。
省财政厅负责保障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所需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省自然资源厅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土地整治施工、矿山露天开采扬尘管控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土地整治施工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管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生态环境厅承担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筹协调;牵头制(修)订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各地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牵头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与评估,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会同气象部门及专家组加强空气质量预警会商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向省指挥中心报送预警建议,并根据省指挥中心的指令发布预警信息;牵头制定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分级会商实施方案;牵头制定并定期更新大气污染源清单,组织制定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对纳入保障类项目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进行审核;指导督促各市州人民政府监督重点排污企业编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污染物减排措施,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动员,普及科学常识;收集分析各部门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机动车大气污染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的日常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并定期更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对各地制定的纳入保障类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建筑施工、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和禁止城市违规露天焚烧、违章占道经营烧烤实施方案,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房屋立面整治、市政道路桥梁涂刷作业等管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管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省指挥中心办公室。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并定期更新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维修、施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对各地制定的纳入保障类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交通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指导督促各地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措施,引导公众选择绿色出行;指导督促各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施工和养护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和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施工过程管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施工和养护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管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落实港口集疏运车辆进出港区及港作机械管控措施;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速绕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省指挥中心办公室。
省水利厅负责制定并定期更新水利建设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对各地制定的纳入保障类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指导督促各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水利建设项目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和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施工过程管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水利建设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管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省指挥中心办公室。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制定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实施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省指挥中心办公室。
省商务厅负责流通领域汽油、柴油油品质量的监管。
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督促各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监测工作,研究指导重污染天气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健康防范指导,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宣传。
省应急厅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指导重点污染企业做好临时停产、限产(降低生产负荷)时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演练、应急响应、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助救援等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燃煤质量监督检查,加强生产领域涉及排放的特种设备、成品燃油、燃气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车船用燃料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广电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开展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的宣传报道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全省大气环境气象条件监测、预报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会商,及时发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根据天气条件组织实施气象干预行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通信网络保障;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相关信息。
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单位应服从省指挥中心的指挥,根据应急响应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力争完成创A晋B企业40家以上,其中郏县完成不低于5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完成不低于2家。全市118家绩效D级企业除停产企业外,全面实现绩效提升;停产D级企业在恢复生产时环保绩效标准应达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5月2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统筹提升能源安全供应能力。夯实市内电源基础,加快推动两江燃机二期等天然气发电、合川双槐三期煤电项目,加快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工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提出,健全以治水治气为牵引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打好治水攻坚战,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进度,全域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打好治气攻坚战,严格控制PM2.5浓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协
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于2025年江西省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全省拟认定A级企业3家、引领性企业2家、B级企业21家。详情如下:关于2025年江西省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的公示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
日前,四川公示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含1家A级、24家B级以及28家绩效引领性企业。详情如下:关于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示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3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德阳市罗江区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总投资5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并在完成既定环评指标基础上再实现总量减排的,按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资金激励(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日前,国能山东公司山华电聊城、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山东公司山华电聊城、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山华电聊城、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公
6月4日,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线窑尾烟气SCR脱硝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线窑尾烟气SCR脱硝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线窑尾烟气SCR脱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最近,“走进新国企科技创新主力军”融媒体采访活动在江苏南京盛大举行。众多媒体记者走进电网科研攻关一线,深入探寻国家电网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卓越实践与辉煌成就,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在此次活动中展现出的强大科技创新实力,无疑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在位于方天公司的江苏火力发电节能减排监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49/17-ZB-010)一、招标条件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
山西公司榆次热电#2炉脱硫节能提效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榆次热电#2炉脱硫节能提效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4918,招标人为国能榆次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次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
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强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推广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完善林业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上
5月27日,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烧结、球团粉尘深度治理超低排放项目静电除尘器改造-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该项目对一期烧结机头配套189㎡静电除尘器大修改造项目、一期竖炉75㎡静电除尘器大修改造项目、二期竖炉80㎡静电除尘器大修改造项目(包括大修改造项目除尘系统及其附件旧系统的拆除,新系统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2日~6月6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浙江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5月30日,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首基铁塔组立完成,标志着该工程全面进入杆塔组立阶段。据悉,浙江段线路长约219.16千米,涉及新建铁塔456基,途经浙江省杭州市
据鄂尔多斯市城投集团消息,6月5日,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如期实现主厂房垃圾池“出零米”,主体结构“破土而出”,工程建设首战告捷。这意味着项目首个重要里程碑按期落地,主体建设进入地面以上施工阶段。该项目由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5日消息,湖南能源监管办持续推进电网公平开放专项监管,涉及省电网企业1家、地方电网企业2家、增量配电网运营主体10家、发电企业263家(归并后为36家),涉及339个发电项目和10个电网互联项目。发电项目中包括集中式风电208个、集中式光伏67个、分散式风电9个、分布式光伏22个、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5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保底售电公司每年确定一次,由售电公司申请,电力交易中心开展遴选。年度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开展前,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以下条件公开透明组织开展保底售电公司遴选:经营稳定、资金储备充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5月22日,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6号机正式投产。至此,湖南省已投产百万千瓦煤电机组达8台,煤电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电力供需平衡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十年投产煤电机组仅258万千瓦,远低于江西、湖北等周边省,严重影响湖南电力供需平衡。“十四五”以来,湖南省煤电建
2025年,磷酸铁锂“大洗牌”已经开始。6月2日,中核钛白公告称,拟终止年产50万吨磷酸铁募投项目。钛白粉、磷化工等跨界企业正在加速出局。然而,就在此时头部企业却已经纷纷绑定大单、加大投资。6月3日,湖南裕能宣布定增募资48亿!拟投建各类磷酸盐正极材料。正所谓,几家欢乐几家愁!磷酸铁锂,作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5日,长安汽车、中光学、湖南天雁等7家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进展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兵器装备集团将实施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为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独立中央企业,同时,国务院国资委按程序将分立后的兵器装备集团股权作为出资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4日,中科电气发布公告称,拟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公司持有其99.9984375%股权)的全资子公司中科星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香港”)投资设立阿曼项目公司实施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5月29日,距湖南华电常德经开区嘉惠液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保税物流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仅一月,华电新能湖南分公司在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上接连发力,所属湖南华电常德经开区世丰纸业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为助力华电在湘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又添新彩。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推动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