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天津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于工业企业VOCs排放做了具体要求。详情如下: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促进各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的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了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明确了VOCs的表征指标;
——增加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和监测方法;
——修订了VOCs的监测方法;
——收严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加强了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为综合型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是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未列出的污染控制项目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xxxx年x月x日批准。
本标准于2014年为7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冶炼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排污单位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0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定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 1012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AQ/T 4274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有机气体(以TOG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国家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有TVOC指标的,对TVOC指标的监测与管理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3.2 总有机气体 total organic gas(TOG)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对废气中的VOCs物质进行测量,以行业规定的必测VOCs单项物质(见附录B)和其他未规定物质的质量浓度加和得出,其中行业中其他未规定物质以甲苯计。
3.3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
3.4 总挥发有机物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对废气中的单项VOCs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到VOCs物质的总量,以单项VOCs物质的质量浓度之和计。实际工作中,应按预期分析结果,对占总量90%以上的单项VOCs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出。
3.5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为基准。
3.6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单位为m。
3.7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指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单位为mg/m3。
3.8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rate
指排气筒中任何1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单位为kg/h。
3.9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3.10 密闭 closed/close
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3.11 密闭空间 closed space
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3.12 VOCs物料 VOCs-containing materials
指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原辅材料、产品和废料(渣、液),以及有机聚合物原辅材料和废料(渣、液)。
3.13 挥发性有机液体 volatile organic liquid
任何能向大气释放VOCs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机液体:
(1)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单一组分有机液体;
(2)混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组分总质量占比大于等于20%的有机液体。
3.14 非甲烷总烃便携监测仪器 NMHC portable monitor instrument
指基于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可快速显示环境空气或废气中NMHC浓度的便携监测仪器。
3.15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NMHC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NMHC-CEMS)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NMHC-CEMS。
3.16 泄漏检测值 leakage detection value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探测到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点的VOCs浓度扣除环境本底值后的净值,以碳的摩尔分数表示。
3.17 实际蒸气压 true vapor pressure
有机液体工作(储存)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绝对压力),或者有机混合物液体气化率为零时的蒸气压,又称泡点蒸气压,可根据GB/T 8017等相应测定方法换算得到。
注:在常温下工作(储存)的有机液体,其工作(储存)温度按常年的月平均气温最大值计算。
3.18 浸液式密封 liquid-mounted seal
浮顶的边缘密封浸入储存物料液面的密封形式,又称液体镶嵌式密封。
3.19 机械式鞋型密封 mechanical shoe seal
通过弹簧或配重杠杆使金属薄板垂直紧抵于储罐罐壁上的密封形式。
3.20 双重密封 double seals
浮顶边缘与储罐内壁间设置两层密封的密封形式,又称双封式密封。下层密封称为一次密封,上层密封称为二次密封。
3.21 气相平衡系统 vapor balancing system
在装载设施与储罐之间或储罐与储罐之间设置的气体连通与平衡系统。
3.22 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open recirculating cooling water system
循环冷却水与大气直接接触散热的循环冷却水系统。
3.23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或备案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24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
4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1 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4.2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4.3 企业内部有多根排放含VOCs废气的排气筒时,若两根排气筒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离排气筒,且均排放VOCs废气时,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第四根排气筒取得等效值。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参见附录C。
4.4 排气筒高度处于表1所列的两个高度之间时,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排气筒高度大于50m时,以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内插法和外推法计算式参见附录G。
4.5 进入VOCs单一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排气筒中实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应按式(1)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3%的挥发性有机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进入VOCs单一燃烧(焚烧、氧化)装置中废气含氧量可满足自身燃烧、氧化反应需要,不需另外补充空气的(燃烧器需要补充空气助燃的除外),以实测质量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但装置出口烟气含氧量不得高于装置进口废气含氧量。
吸附、吸收、冷凝、生物、膜分离等其他VOCs处理设施,以实测质量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不得稀释排放。
4.6 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并执行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监测,应执行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严格的规定。
4.7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废气处理系统进气管路上的应急排口应安装废气流量连续监测装置。
4.8 重点行业(见附录A.13)重点企业排气筒排放废气需达到“双重控制”(指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要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日前,临汾市政府印发《临汾市2025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文件提出,降低涉NOx企业排放量。火电企业每日高温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控制在35mg/m3以内,其他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40mg/m3以内。焦化企业焦炉烟囱NOx日均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控制在45mg/m
4月8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规范和引导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挥发性有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补齐空气质量不优的短板弱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咸阳印发了《咸阳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分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加强组织保障三个部分。目标要求: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处理好高质量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陕西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以下为政策原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实现“十
日前,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63天,力争完成省上下达我市重污染天数控制指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9410吨、6570吨。详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7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指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推进产业基础再造,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全文如下:市
7月7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指出,支持新能源发展。围绕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8日消息,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到,围绕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制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及《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完成“十四五”超低排放改造目标,促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由北京科技大学、河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第八届钢铁、焦化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技术研讨会定于2025年9月20日-2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有关事项的复函。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有关事项的复函粤环办函〔2025〕33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你局《关于商请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的函》收悉。经研究,有关情况函复如下。一、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7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指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推进产业基础再造,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全文如下:市
7月8日,中信泰富特钢炼铁厂热风炉脱硝深度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炼铁厂热风炉脱硝深度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JGG-2025-GK000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一、招标条件本炼铁厂热风炉脱硝深度治理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025万元,招标
7月3日,工信部公示拟公告的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包括金箭、捷马、小刀、台铃、小牛、九号、新日、艾玛等13家企业入选。相关阅读:工信部拟定6家企业列入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24家入选!工信部公示第二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
7月7日,《关于第六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单的公示》对外发布。此次公示的是100名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拟表彰人选名单和8名后备人选名单。完整名单见附件。共有4名光伏企业的董事长入选!李仙德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宝申
7月2日,渤海油田天然气日产量达到1235万立方米,可满足百万人口城市一个月民生用气,与此同时,渤海油田投产以来天然气总产量达520亿立方米,日产、累产双突破!年初以来,锚定上产4000万吨目标,有限天津分公司精益管理成效显著,压实原油产量基本盘,坚持油气并举、强化产能建设,打造渤西作业公司
7月7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指出,支持新能源发展。围绕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科技公告称,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8日消息,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到,围绕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制
7月4日,山东邹城市南屯片区流域生态修复与产业融合发展E0D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如下:中标候选人一: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候选人二: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
7月4日,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2026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公开招标评审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泓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53650元,单价:96.91元/吨;第二中标候选人:青岛柏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60000元,单价:104元/吨;第三中标候选人: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
7月7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2024年-2026年光伏支架(二级物资)集中采购(新增)中标候选人公布,入围企业共计10家,加之去年已公布15家企业入围,共计25家企业入围。具体来看:今年新增入围企业包括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九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