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2 应急响应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咨询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 应急响应措施。
4.3.1总体要求。
(1)各区县应逐个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各类涉气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明确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相应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定期更新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2)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中需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的工业企业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方案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应急运输等措施,明确具体的停产生产线及工艺环节。各相关企业应当制定操作方案"一厂一策"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醒目位置。
4.3.2分级响应措施。
本预案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三个方面,各区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具体的强制性污染物减排应急响应措施,并抓好落实。
4.3.2.1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具体措施包括: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排污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在预警期间应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0%以上。具体措施包括:
全市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落实停限产及运输管控措施,未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市基础排放清单中的涉气企业停产;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
禁止露天烧烤,严禁垃圾、秸秆露天焚烧;
增加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4.3.2.2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必要时可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冬季空调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
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在预警期间应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20%以上。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4.3.2.3 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停止大型露天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条件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在预警期间应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30%以上。
至少执行Ⅱ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4.4 响应终止。
当预警解除生效后,响应措施自动终止。
5 区域应急联动
依托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机制,在省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加强与周边地市协作,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市指挥部办公室密切与周边地市开展信息交流和应急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积极参与区域联合预警会商;在收到长三角区域或省级预警信息后,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和应急响应,按要求升级或解除预警,并将应对信息报省指挥部办公室。
重大活动期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6 应急保障措施
6.1 组织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确保专家咨询组、监测预报组、信息宣传组、督导考核组人员配备到位。各区县政府应成立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筹本辖区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市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6.2 制度保障。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工作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本部门专项方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细化应急应对措施,明确责任。
6.3 财力保障。
财政部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市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4 物资保障。
各区县政府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6.5 能力保障。
着力加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设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业务机构和岗位,配备专人开展预测预报工作,搭建重污染天气数据中心,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动态更新数据库,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测预报平台、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提高预测预警准确度。
6.6 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共享网络,确保应急信息快速有效传输,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动态更新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6.7 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做好患者诊治工作。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
7 督查考核
督导考核组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对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8 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期间,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预警解除后2个自然日内,将整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预警解除后3个自然日内,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省级预警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组织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年度评估。重点评估本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本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其它预案(方案)的完备性,并将评估结果函告省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中的预案(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及时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培训。
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应急培训,市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企业针对本预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和"一厂一策"等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接警及上报程序、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
9.2 预案演练。
演练由市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可结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预案演练。
9.3 预案修订。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市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2)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3)市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0 附则
各区县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工业源项目清单所涉及的电力、钢铁、水泥、玻璃、铸造、化工、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及"高架源"企业的"一厂一策",需通过经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专家评审;其他企业的"一厂一策"由所在区县政府指定部门现场核定。
各区县结合实际,可在本辖区应急预案中明确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的培训、演练和社会公开等内容。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函〔2014〕9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9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湖北省2024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含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关于湖北省2024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含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
2月2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2024年绩效A、B级及引领性企业名单。湖南省2024年审定新增A、B级及引领性企业8家、55家、26家,合计新增89家。湖南省重点行业累计共评定A级企业17家、B级企业80家、引领性企业36家。详情如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省2024年新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及
1月9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三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对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三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进行公开的公告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山西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郑州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公示,其中,A级企业24家、B级企业58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1家。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A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B(含B-,下同)级及以下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
1月8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天津市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修订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修订单》的通知各区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31日发布2024年四川省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新增A级企业10家、B级企业7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24家。2024年四川省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2月7日印发《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为七章三十四条,从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管理保障等方面明确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要求。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并发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5日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审核通过A级企业2家、B级企业7家、引领性企业1家。关于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详情如下: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8日,浙江湖州市吴兴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湖州华承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标价为84990.3209万元。项目招标人为湖州吴城数字能源有限公司,采购需求是本项目主要在吴兴区建设虚拟电厂一套,包括虚
2月26日,华能长江环保碳资产公司长兴电厂1号、2号机组储能辅助AGC调频项目PC总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电厂。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8MW/6MWh钛酸锂储能PC总包工程采购标段,含设备(直流侧、交流侧、能量管理系统EMS、高低压开关柜成套设备、厂侧所有涉及本工程
2月19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在公司总部与浙江湖州市委书记陈浩举行会谈。双方就深化新型储能、抽水蓄能、“八网”融合未来城市、电化运河、生态治理和水利建设、交能融合绿色通道等领域合作,共同推动能源电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进行深入交流。宋海良对湖州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给予中国能
2月7日,浙江源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发布了长兴县交投集团7.9MWh分布式储能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拟在浙江湖州长兴范围内投资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总装机容量预计3400kW/7922kWh。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价约874.5万元,折合单价1.104元/Wh。长兴县交投集团7.9MWh分布式储能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全流
1月21日,随着浙江湖州500千伏长兴变电站结束试运行,500千伏长兴输变电工程正式投运。这是浙江电网2025年投运的首个超高压工程。长兴输变电工程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新建长兴变电站,并通过新建线路与1000千伏特高压安吉站、500千伏妙西站和500千伏武南站相接。该工程共新建线路91.8千米、铁塔123基,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8日,浙江湖州市吴兴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亿元,项目招标人为湖州吴城数字能源有限公司,采购需求是本项目主要在吴兴区建设虚拟电厂一套,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预测大模型、绿能交易中心、售电牌照、能源驾驶舱、能源管理器、智能电表、分布式光伏、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4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4年国家碳达峰试点(湖州)建设经验。资料显示,铅酸蓄电池行业在湖州有着较长的历史,曾靠着低门槛的工艺和蓬勃发展的市场,一度成为主要发展产业之一。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到湖州考察电池产业,鼓励湖州市走可持续发展
2024年12月30日,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在500千伏妙西变电站完成固定式直流融冰装置加装,系浙江抗冰改造攻坚项目中首个完工的固定式直流融冰装置加装工程。据介绍,固定式直流融冰装置主要通过对输电线路施加直流电压并在输电线路末端造成短路,使导线发热从而对输电线路进行融冰。妙西变固定式直流融冰装
2024年12月19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网站公示了湖州盛特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短流程有组织部分+无组织部分+全流程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至此,盛特隆成为浙江省首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全流程公示的短流程钢铁企业。2019年4月2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
11月15日,湖州市举行“工业碳效码”3.0版发布暨产品碳足迹认证服务对接会,正式对外发布“工业碳效码”3.0版——碳足迹数智服务应用。这款应用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贡献湖州方案。(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作者:周天宇杨晨)在位于浙江湖州西塞科学谷的
近日,浙江湖州110千伏长合变电站投运,该变电站是长兴县泗安镇的全县首座智能变电站,新增的10万千伏安供电容量,按农村居民最大用电功率每户7千瓦计算,可同时满足1.2万户农村家庭满功率使用。项目投运将提升电网可靠性和非正常工况负荷转带灵活性。同时,该变电站是当地首座使用六氟化硫、氮气混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