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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文)

2020-04-02 11: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农村人居环境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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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于近日印发《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规划提出,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厕所革命”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纳入现有管理部门职能范围。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鼓励配备专职环卫管理人员,在行政村建立和完善保洁员、清运员、监督员 “三员”队伍。全面推行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积极探索适合高原 (三州)地区和地处偏远、生活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建立 “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提高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和转运设施的卫生水平。

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开展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实行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和运行维护模式,总结和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为重点,分类确定排放标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能力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确保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推进农村 “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统筹有关政策和资金,重点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依托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配套建设乡村公共厕所,消除农村无厕户现象。实施粪污治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完善乡村垃圾、污水、厕所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加强教育和倡导,培育和提升公众的厕所文明意识。

全文如下:

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

前 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和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 “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 特编制《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把握四川乡村发展规律和现状的基础上,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本规划是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本地规划和专项规划,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 “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四川要切实抓住历史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好、规划好、实施好。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四川地域广阔、地形地貌复杂,平原、丘陵、山地、高原均有分布,各地发展条件差异大,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明显。同时,我省作为农业大省,乡村面积大、人口多,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对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我省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增强我省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四川的关键举措。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振兴的最大优势。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补齐生态短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之路,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发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四川素称 “天府之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我国农耕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传承天府农业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和历史文化,挖掘农耕文明新内涵新价值,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四川村庄数量多、分布广,社会治理任务尤为繁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利于构建我省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四川是全国6个扶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 “四大片区”,攻坚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贫困地区流动,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让全省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二节 振兴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坚定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 “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高。2017年,全省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4282.8亿元,居全国第3位。

粮食总产量 698.2 亿斤,居全国第 7 位;油菜籽总产量287.8万吨,居全国第1位。建成高标准农田3392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基地4200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760万亩、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230个。全省 “三品一标”品牌达到5142个,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均居全国第6位。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发展新动能不断涌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初步建成,至2017年底,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134.2万亩,流转率达到36.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投融资机制改革等成效明显,农村资源要素初步激活,资本、技术、人才等返乡下乡积极性提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达到14万个,农村创新创业和投资兴业蔚然成风。

切实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79%。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水电路气房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建成幸福美丽新村23160个,全省50286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电,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新水平,村文化活动室占行政村总数的82.2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到99.69%。基层组织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美丽四川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38.03%,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3%。

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聚焦脱贫对象和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2017年,全省实现15个贫困县摘帽,3769个贫困村退出,108.5万贫困人口脱贫;完成易地扶贫搬迁5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750万人减少到17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1.5%下降到2.7%,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27元,比2012年增长64.6%,农民收入增速连续6年高于城镇居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从 2012 年的2.72∶1缩小到2.51∶1。

第三节 机遇挑战

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5年,既有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

从国际看,纵观世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历程,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早期阶段,发达国家也曾面临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增速放缓、农村劳动力外流、耕地闲置和农村衰落等问题。通过积极探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综合政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挖掘利用优势资源,培育特色产业,跨过中低收入陷阱,逐步实现乡村繁荣,成功扭转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态势,逐步实现了农业农村现代化。

从国内看,我国工业化已经进入中后期,伴随着城镇化和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乡村发展将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 “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各地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经验借鉴。

从四川看,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实施 “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对内形成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对外积极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形成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城市和工商业对农业农村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趋势将更加有力。四川乡村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浓厚,是乡村旅游的发祥地,随着农业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多种功能需求增加,农业农村的吸引力不断增强,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城乡发展要素双向流动不断加快,农业农村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

总体来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窗口和机遇窗口已经到来。但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农业大而不强、农村广而不美、农民多而不富的现实问题仍然突出, “三农”工作面临繁重任务。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体系不优,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还不完善,农业强省建设任重道远。农村市场机制不活,要素市场建设滞后,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尚未健全,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城乡协调发展不足,农村发展条件依然落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较差,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任务较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仍然较大,村庄空心化和老龄化现象普遍存在,延续乡村文化血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任务迫切而艰巨。农业农村开放程度不深,对外交往与合作的广度深度拓展不够,农产品出口水平低下,是全省经济开放格局中的滞后领域。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年至2022年这5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党对 “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解决好 “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 “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推动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方面的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始终把 “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城乡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全面融合,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多规合一,分类推进、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构建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农业资源统筹利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农村基础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完成路网、水网、电网、通信网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得到完善,主要农产品供给质量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农业对外合作能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完善, “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更加有效,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稳定增长。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强省基本建成;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宜居宜业、留住乡愁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更趋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成农业强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城镇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与美丽人居有机融合,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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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统筹推进城乡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加强城乡规划衔接,坚持多规合一,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强化空间功能布局。加强国土空间管控,推进综合整治,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全省城乡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开展以县为单位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合理设置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比例,构筑县域 “三区三线”空间格局。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积极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乡村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互动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反哺能力,强化对农业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促进产镇融合,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提升小城镇承载产业和吸纳人口的能力,着力发挥小城镇联结城市、带动乡村的作用。坚持“小而美”的宜居小城镇空间格局,完善城镇功能,推动形成类型多样、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新格局,实现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联动发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产村相融,科学布局新农村综合体和聚居点,做强中心村、特色村,发挥乡村多功能性,把村庄作为优质农产品供给、乡村文化传承和农民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

加强城乡规划衔接。坚持区域一体、多规合一、功能互补,统筹谋划城乡人口、产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布局,做到各类规划发展思路统一、目标任务一致、空间布局协调。着力发挥市县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推动市县规划改革创新,整合优化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科学安排县域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等,将总体发展战略和各领域具体任务落实到空间布局上。完善镇村规划体系,发挥社会专业人才和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坚持改造、保护和新建相结合,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美丽四川新乡村。

依法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程序、逐级报批的原则,充分考虑区域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文化状况及人口密度、交通时空半径等因素,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提高城镇化水平,有利于资源要素集约、科学利用,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采取合适方式,适时、适度、适当、依法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均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合理有序构造优势明显、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功能齐备、居住适宜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价值突出的生态空间。

统筹利用生产空间。立足特色资源优势、环境承载能力、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等,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保护农业生产空间。推进以五大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的农业发展布局,把农产品主产区作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加快形成以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发展格局。明确 “四区四基地”优先发展区域,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将乡村生产活动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之中。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尊重乡村自然环境、生态规律及农业生产生活习惯的传统依存关系,坚持 “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优化居民点规模和集聚形态。

以提升生产服务功能、生活品质为重点,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建筑风貌,注重融入时代元素,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强化空间发展的人性化、多样化,创新住宅功能,构建便捷的生活服务圈,推动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劳作变体验,满足人们对田园式、慢节奏乡村生活的向往。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快构建我省 “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落实县 (市、区)、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分类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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