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入炉废物要求、工艺要求、运行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大气污染物达标判定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控制和监督管理,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管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控制与监督管理。
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炉窑的污染控制参照本标准执行。
生活垃圾焚烧厂除焚烧炉以外污染源排放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8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916 环境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
HJ 973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1024 固体废物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
HJ 103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63.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0号)
3 术语和定义
GB 184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GB 18485中某些术语和定义,涉及相同的,以本标准为准。
3.1 烟气停留时间 retention time of flue gas 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处于高温段(≥850°C)的持续时间,可通过炉膛内高温段(≥850°C)有效容积与炉膛烟气流量的比值计算。
3.2 烘炉 incinerator baking在焚烧炉内未投入垃圾的情况下,用辅助燃烧器将焚烧炉炉膛温度缓慢升高,使炉内耐火和保温内衬充分干燥,并最终使焚烧炉炉膛温度加热至850°C以上的过程。
3.3 启炉 incinerator starting-up完成烘炉后,投入垃圾并保持炉膛温度在850°C以上直至焚烧炉工况稳定的过程。
3.4 停炉 incinerator shutting-down停止向焚烧炉投入垃圾,并保持炉膛温度在850°C以上直至炉膛内垃圾完全燃尽的过程。
3.5 停炉降温 incinerator closing 焚烧炉炉膛内垃圾完全燃尽后,炉膛温度从850°C以上降低至400°C以下,或者降低至焚烧炉再次烘炉的过程。
3.6 热灼减率 loss on ignition 焚烧炉渣经灼烧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炉渣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方法如下:
P=(A-B)/A ×100%
式中:
P—热灼减率,%;
A—焚烧炉渣经110°C(±5°C)干燥2h 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g;
B—焚烧炉渣经600°C(±25°C)灼烧3h 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g。
3.7 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 existing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or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生活垃圾焚烧炉。
3.8 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 new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or 本标准实施之日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生活垃圾焚烧炉。
3.9 测定均值 average values 在一定时间内采集的一定数量样品中污染物浓度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对于二噁英类的监测,应在6~12个小时内完成不少于3个样品的采集;对于重金属类污染物的监测,应在0.5~8个小时内完成不少于3个样品的采集。
3.10 1小时均值 hourly average value 任何1小时污染物浓度的算术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GB 18485-2014,术语和定义3.16]
3.11 24小时均值 daily average value 连续24 个1 小时均值的算术平均值。[GB 18485-2014,术语和定义3.17]
4 选址要求
4.1 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及行业规范,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土DB 13/□□□-2020 4 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
4.2 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厂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生活垃圾焚烧厂各单元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厂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4.3 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5 入炉废物要求
下列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
(1)满足GB 18485中要求的可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的废物;
(2)在不影响焚烧炉焚烧工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和浓缩液、除臭系统废活性炭,以及其他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6 工艺要求
6.1 恶臭污染物控制
6.1.1 生活垃圾运输过程生活垃圾的运输应采取密闭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飞扬、遗撒、粘挂现象,避免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生活垃圾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人群集中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运输廊道入口宜采取密闭和负压措施。
6.1.2 生活垃圾卸料、贮存设施卸料大厅入口应设置空气幕,卸料大厅应配置除臭剂喷洒设施,根据卸料大厅环境状况定期实施除臭剂喷洒。生活垃圾仓应保持负压状态,设置密闭卸料门,卸料门在卸料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空气幕、卸料门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密封良好,无臭味泄漏。
6.1.3 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渗滤液导排系统应运行良好,避免渗滤液在垃圾池内聚集。渗滤液的导排口和导排沟应及时清理。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应采取密闭负压措施。
6.1.4 恶臭气体处理生活垃圾卸料、贮存设施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应优先通入焚烧炉中进行高温处理,或收集并经除臭处理满足GB 14554要求后排放。应定期检查除臭设施内除臭药剂或材料净化效率是否降低或失效,并及时更换。
6.1.5 氨水或液氨运输、使用及贮存设施无组织控制厂内氨水或液氨应采用全封闭罐车运输,输送、使用、贮存等过程均应密闭,可能发生氨气泄漏的场所或部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置氨气泄漏检测装置。
6.2 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炉膛内烟气温度及停留时间、焚烧炉渣热灼减率应满足表1的要求。
(2)自2023年1月1日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执行表2中规定的限值;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执行表2中规定的限值。
6.3 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应采用单元制布置方式,每台焚烧炉配置1套烟气净化系统;多台生活垃圾焚烧炉的排气筒宜采用多筒集束式排放。焚烧炉烟囱高度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同时应满足GB 18485的要求。
6.4 每台焚烧炉应单独配置烟气在线监测和焚烧工况在线监测装置,烟气在线监测装置采样平台和采样口的设计、建设、维护应符合HJ 75的要求。
6.5 焚烧炉应配置助燃系统,在启炉、停炉期间以及当炉膛内焚烧温度低于表1 要求的温度时自动启用,助燃系统的功率应保证焚烧炉的运行工况满足表1要求。
7 运行要求
7.1 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必须保证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易出现短时正压的区域应实施密封措施,且焚烧炉运行工况应符合本标准表1要求。
7.2 焚烧炉在启炉时,应先将炉膛内焚烧温度升至850°C以上后开始投加垃圾,逐渐增加投入量直至达到额定处理量。在焚烧炉启炉期间,炉膛内焚烧温度应满足本标准表1 要求,且每次启炉时长不应超过4小时。
7.3 焚烧炉在停炉时,自停止投入生活垃圾开始,启动垃圾助燃系统,保证剩余垃圾完全燃烧,炉膛内焚烧温度应满足本标准表1的要求直至剩余垃圾完全燃尽。
7.4 焚烧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尽快恢复正常。如果无法修复应立即停止投加生活垃圾,按照本标准7.3条要求操作停炉。每次故障或者事故持续排放污染物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应记录故障或者事故的起因、修复过程,记录资料应留档备查。
7.5 一个自然年内,每台焚烧炉启炉、停炉、故障或事故排放污染物持续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0小时。
7.6 一个自然年内,每台焚烧炉烘炉、停炉降温累计不应超过700小时。
7.7 垃圾焚烧厂运行企业应建立脱酸剂、脱硝剂、活性炭、飞灰处理药剂等环保物料的消耗和质量参数台账。7.8 本标准未做规定的运行要求应符合GB 18485 等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8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8.1 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8.1.1 自2023年1月1日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有组织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执行表2中规定的限值。
8.1.2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有组织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执行表2中规定的限值。
8.1.3 在本标准7.2、7.3、7.4和7.5条规定的时间内,所获得的监测数据不作为评价是否达到本标准排放限值的依据,但在该规定时间内颗粒物浓度的1小时均值不得大于150mg/m3。
8.2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焚烧厂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测点浓度限值应符合表3规定。
9 污染物监测要求
9.1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监测相关文件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9.2 对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企业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烟气中二噁英类监测的采样按 HJ 77.2、 HJ 916 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污染物监测的采样按 GB/T 16157、 HJ/T 397、HJ 75 的有关规定执行。
9.3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9.4 生活垃圾焚烧厂对焚烧炉烟气中氨、重金属类污染物监测应每月至少开展1次;焚烧炉渣热灼减率按每台焚烧炉分别监测,每周至少开展1次;对烟气中二噁英类的监测应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如出现超标,则加密至每季度监测1次,连续四个季度稳定达标后,可恢复每半年监测1次。对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有关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9.5 生活垃圾焚烧厂对飞灰仓、脱酸中和剂储罐(仓)、活性炭仓、水泥仓废气中颗粒物的监测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9.6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采用随机方式对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日常监督性监测,对焚烧炉渣热灼减率与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氨、重金属类污染物和一氧化碳的监测应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烟气中二噁英类的监测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
9.7 生活垃圾焚烧厂应设置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监测结果应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炉膛内焚烧温度和氧含量。
9.8 生活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运行管理、定期校准等要求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有关办法》、HJ 75和HJ 76等规定。在线监测结果应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烟气在线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氯化氢。
9.9 对污染物监测,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或其他环境管理政策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9.10 焚烧炉大气污染物的测定方法采用表4所列的方法标准。本标准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
10 大气污染物达标判定要求
10.1 对于有组织废气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小时均值浓度、24小时均值浓度或测定均值浓度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10.2 对于焚烧炉烟气采用在线监测时,以一个自然日计,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的自动监测有效日均值数据超过本标准规定的24小时均值限值,判定为超标。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的计算按照HJ 212执行。
10.3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将现场即时采样或检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10.4 正常工况下,对于焚烧炉排气,应同时对烟气中氧含量进行监测,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公式(1)换算为基准氧含量状态下的基准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10.5 其他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按实测浓度计算。
10.6 国家对达标判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11 实施与监督
11.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11.2 在任何情况下,生活垃圾焚烧厂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安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底,安阳市“无废城市”制度、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基本完善,主要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显;安阳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营,实现五大领域固体废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6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山西调研高考组织保障和能源改革发展等工作。丁薛祥首先前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晋源区实验中学考点,听取高考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考务组织各环节工作情况。他说,高考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2025上半年,电气风电人以风机为笔,绘就绿色动能新篇章,决胜半年度目标。5月28日,一重上电龙江二期200MW风电项目成功提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齐齐哈尔龙江县,占地面积46308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200MW,采用32台电气风电陆上卓越平台机组。项目塔筒采用“上钢下混”结构,风机高度达160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5月28日,中国一重龙江二期200MW风电项目成功提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中国一重龙江二期200MW风电项目位于齐齐哈尔龙江县,占地面积46308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200MW,建设3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道路、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工程,以1回220kV线路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8日,泰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泰达环保高邮项目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泰达环保武清项目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泰达环保扬州项目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高邮市生活垃
近日,台湾欧保(EBICO)环保事业迎来新的里程碑,合作的台湾新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投运。欧保(EBICO)与新竹虽相隔千山万水,但此刻却因共同的环保使命紧密相连。台湾新竹垃圾焚烧项目现场,垃圾运输车来回穿梭,满载着从城市各处收集的垃圾,运往焚烧炉进行燃烧,开启向电能的转化之旅。中央控制
5月14日,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3#垃圾焚烧线尘硝硫一体化协同脱除(干法+催化布袋)超低排放技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1018000.00元。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3x150t/d垃圾焚烧炉,焚烧线采用从日本进口的三菱-马丁逆推炉排焚烧炉;
4月25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环保发电企业SCR脱硝系统催化剂集中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无锡菱能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14,385,800.00元。公告如下: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环保发电企业SCR脱硝系统催化剂集中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0310-ZBZX-材料-20250062)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22日,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现状,可参考以下两种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垃圾焚烧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1垃圾焚烧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2此外,通知对有组织超
近年来,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这对垃圾发电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第六届全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管理与创新应用研讨会上,北京予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予知环保”)总经理助理张运表示,垃圾焚烧烟气提标改造已成为行业必然趋势,而予知环保研发的高活性氢氧化钙脱酸材料,为
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公布了2024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三峰环境集团“焚烧烟气梯级净化及减污降碳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在众多参评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是经科技部正式备案的全国性权威奖项,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科技奖项之一,旨在表
近日,由光大技术装备自主设计与供货的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烟气提标改造低温SCR脱硝项目顺利通过“72+24h”试运行考核。其中,烟气污染物NOx提标改造采用光大自主低温SCR脱硝技术,SCR反应器布置在除尘器出口,烟气采用SGH升温至180℃后进入低温SCR脱硝反应器进行脱硝反应,进一步脱除烟气中的NOx,SCR
近年来,为积极响应国家“蓝天保卫战”的号召,很多地方对垃圾焚烧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氮氧化物的排放。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比,海南、河北、天津等地标大幅缩紧了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此外,福建、浙江等地区对垃圾焚烧发电厂氮氧化物的排
随着环保意识的觉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垃圾焚烧,这一高效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正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而超低排放,已然成为这场变革的核心关键词。迈向超低排放的征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中,烟气排放标准始终是重要的衡量指标。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超低排放”是“十四五”期间工业烟气治理的大热点,从钢铁,到水泥和焦化,加入超低排放改造队伍的行业越来越多。在2024年接近尾声之时,《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正式发布,给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起了头,浙江省计划利用3年时间,推动全省全部76家垃圾焚烧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世俱杯热战正酣,随着多特蒙德2:1击败蒙特雷锁定最后一个名额,2025世俱杯8强也最终出炉。赛场内,顶级球队正以热血与拼搏诠释“此刻是我”的激情时,赛场外,科林电气的“建设者”正用创新能源方案为体育基础设施注入“智慧动力”。科林方案,守护每一次“上场”在河北省奥体中心,科林智能充电桩系
在如今的电力系统中,随着资源分散化、碎片化程度加深,常规的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调度控制、市场交易行为,很难直接作用于这些资源,于是,以资源整合、协调互动为特征的虚拟电厂便应时而生。(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本刊记者刘光林)随着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加速推进,虚拟电厂的发展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30日,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华能新疆公司托里公司塔城地区托里县50万千瓦风电项目、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分公司克州阿合奇县3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工程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告。华能新疆公司托里公司塔城地区托里县50万千瓦风电项目:公告显示,第一中标
源网荷储一体化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架构,正加速从政策蓝图迈向实践落地。这一创新模式打破了传统电力系统“发-输-变-配-用”的单向运行逻辑,通过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四大要素的深度协同与互动,构建起能源高效利用的闭环体系。然而,在各地项目批复数量持续增长的繁荣表象下,实际落地进度却呈
作者:陈海生1李泓2徐玉杰1徐德厚3王亮1周学志1陈满4胡东旭1林海波1,2李先锋5胡勇胜2安仲勋6刘语1肖立业7蒋凯8钟国彬9王青松10李臻11康飞宇14王选鹏15尹昭1戴兴建1林曦鹏1朱轶林1张弛1张宇鑫1刘为11岳芬11张长昆5俞振华11党荣彬2邱清泉7陈仕卿1史卓群1张华良1李浩秒8徐成8周栋14司知蠢14宋振11赵新宇16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0日,平度市西北部新型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预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正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工武大能源建设投资(湖北)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总价53532.817736万元(施工报价+设
时间:2026年4月23-25日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6号)指导支持: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办单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北京市公园绿地协会协办单位:天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河北省市容环境卫生协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广东省市容环境
在迎峰度夏电力保供的关键时期,6月30日,陡河热电公司2台660兆瓦燃煤热电联产项目1号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产。该项目是中国大唐提升“首都能源保供”能力,履行央企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河北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河北省加快新型能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河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二批试点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本次下达全省第二批试点共5个试点县(市、区)、12个试点乡镇、5个试点村,共计26个项目、161.25万千瓦。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试点实施方案及各市既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0日,银龙股份发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对于公司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银龙股份表示,在新能源投资领域,公司将加快推进河间风电项目二期指标申报工作,并积极探索飞轮储能等新兴技术应用,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对接,适时切入该领
6月30日,在河北廊坊220千伏霸东一线作业现场,国网廊坊供电公司输电运检中心运维人员王耀堃正使用该中心自主研制的无人机搭载绝缘子憎水性检测装置,对输电线路开展憎水性检测。王耀堃操作无人机,将喷水口接近复合绝缘子,配合图传画面,精准将水雾喷洒至绝缘子表面并拍摄图像,智能AI识别绝缘子憎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