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湖北省住建厅近日印发《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手册》。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省6月底全面完成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发《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手册》
省厅根据《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手册》(见附件),请各地遵照执行。严格落实县级自查自评估、市级核查验收、省级复核验收工作流程,并按要求在省级信息平台“工作验收”专栏中,上传申请验收相关资料(要求盖章的资料须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二、建立和完善接户管网建设台账
各县(市、区)申请工作验收前,根据接户管网建设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接户管网建设台账,台账包括应接户数、已接户数、未接户数等相关信息,并将未接户数通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APP“新增记录”专栏录入,及时更新省级信息平台相关数据。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地接户管网工作进展情况。
三、进一步做好存量管网排查改造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存量管网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列明有存量管网排查改造任务的县(市、区),申请验收前须单独提交存量管网排查改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存量管网现状、经排查评估后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改造方式等。未列明的县(市、区)由市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做好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视频上传
各县(市、区)建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须将厂区的生物处理单元、监控室等监控视频上传至省级信息平台,便于各级实时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在5月31日前完成上传工作。
附件: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手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手册
为指导各地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根据《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暂行办法》(鄂建办〔2019〕200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一、工作验收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7〕6号);
《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鄂建文〔2017〕21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7〕57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9号);
《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19〕199号);
《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暂行办法》(鄂建办〔2019〕200号)。
二、工作验收对象
全省有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县(市、区)。
三、工作验收组织形式
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工作组),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同步开展工作考核评分、政策执行情况及后期运营风险评估。
四、申请工作验收的基本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的县(市、区)方能申请工作验收。对于管网接入城市污水厂或其它污水厂的建制乡镇,只考核涉及管网方面的指标。城市市政管网覆盖的建制乡镇,参与工作验收,但不参与评分。
(一)完成工程建设
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含主支管网与接户管网、提升泵站等)、在线监测设备、自动控制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等在内的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按照投资计划、实施方案和工程设计,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
(二)技术指标合格
满足以下8项指标要求:
1.污水管网普及率大于90%,以县域计,取乡镇平均值;
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普及率(%)=已纳入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的家庭户数(户)/该乡镇建成区总户数(户)*100%
该指标以省级信息平台数据为准。
2.污水收集率大于80%,以县域计,取乡镇平均值;
生活污水收集率(%)=进厂污水量(m3/d)/该乡镇产生的污水总量(m3/d)*100%;
进厂污水量取省级信息平台中日均进水流量,进厂污水量(m3/d)=日均进水流量(L/s)×3.6×24。
乡镇产生的污水总量(m3/d)=乡镇建成区常住人口(人)*综合生活用水定额(L/cap·d)*折污系数0.8*其它水量系数1.2/1000;
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文本中取值为准,各地上报工作验收申请时,需单独列明。
3.污水处理率大于75%,以县域计,取乡镇平均值;
污水处理率(%)=出厂污水量(m3/d)/该乡镇产生的污水总量(m3/d)*100%;
出厂污水量取省级信息平台中日均出水流量,出厂污水量(m3/d)=日均出水流量(L/s)×3.6×24。
4.污水厂负荷率大于60%,以县域计,取乡镇平均值;
污水厂负荷率(%)=实际处理污水量(m3/d)/污水厂设计规模(m3/d)*100%;
污水厂负荷率取核算期30天内各污水厂日平均负荷率;实际处理污水量=出厂污水量。
以下两种情况需提供说明:①开展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年行动前建成的污水厂,前期建设规模偏大,进行改造后正常运营的,提供专家论证及相关批复文件,以改造完成后的规模计算负荷率;②三年行动中建设的污水厂,按远期规模一次性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提供污水厂近远期建设依据和污水厂分组运行记录,按近期规模计算负荷率。
5.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大于80%,本指标以单个污水厂计;
出厂水质考核5个水质指标:COD、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PH。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按核算期内5项指标全合格的天数(天)/核算期总天数*100%计算。
以省级信息平台数据为准,无数据、数据为0或数据明显异常的视为不合格。各项指标按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执行,不同排放标准摘录部分主要指标,列于表B.6;
6.污水厂稳定运行率大于90%,以县域计,考核乡镇总体情况;
污水厂负荷率≥60%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认定为稳定运行;
7.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大于80%,以县域计,考核乡镇总体情况;
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县域内规范处理处置污泥的乡镇污水厂数量(座)/县域内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厂数量(座)*100%;
各市州上报工作验收申请时,需提供县域内各污水厂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方式和去向等情况的说明。各乡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情况需及时录入省级信息平台。
8.核算期30天内日均进水COD大于100mg/L的天数超过80%。水产养殖、温泉洗浴等特殊地区进水COD不满足的(非工业废水),可考核进水TP,满足核算期内日均进水TP大于3.5mg/L的天数超过80%;申请考核进水TP的,需加装在线监测设施并正常上传,以监测数据为依据。本指标以单个污水厂计,县域内80%的污水厂需达标。
关于建制乡镇建成区常住人口、户数的调整,在污水厂负荷率达到60%、核算期内进水COD浓度大于100mg/L的天数超过80%的前提下,建制乡镇建成区实际常住人口、户数与住建部统计年报数据差距超过30%的,以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经县级政府盖章确认的乡镇建成区常住人口、户数数据为准;差距不超过30%的,仍以住建部统计年报数据为准。
五、工作验收程序
(一)县(市、区)自查自评估
县(市、区)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环保竣工验收(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专家意见)后,且满足上述申请工作验收基本条件的,经县级责任部门自查自评估,认为已完成工作目标的,经地方政府书面同意后,在省级信息平台“工作验收”专栏中填报申请信息,向市州责任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附自查自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1)。
(二)市州核查验收
市州收到县级申请验收后,立即组织乡镇全覆盖核查验收,核查验收内容及要求不得低于本手册。通过核查验收的,在省级信息平台“工作验收”专栏中提交省级工作验收申请,并附市州工作验收核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
(三)省级复核验收
省住建厅收到市州申请后,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市州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对达到工作验收条件的县(市、区),组织开展现场工作验收,出具工作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3)。对已完成工作目标的县(市、区)提出工作建议,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县(市、区)出具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四)报送省政府
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将不定期在相关媒体公布已完成工作目标的县(市、区),接受社会监督;工作验收完成后,向省政府报送工作情况。
六、工作验收方式及内容
采取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召开现场反馈会的形式开展工作验收。现场核查和查阅资料对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和2020年度抽查考核评分表》(见附件4)进行评分。
(一)现场核查
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2个乡镇现场核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包括主支管网、接户管网和提升泵站等)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核查要点进行评分。核查要点如下:
1.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2.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情况;
3.在线监测设备和数据;
4.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效果;
5.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6.管网建设及运营维护情况。
(二)查阅资料
核查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和报送、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根据核查情况评估运营风险,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分。
1.汇编材料
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每个乡镇以下材料进行汇总,列明目录,装订成册。相关材料内容不可变动顺序,也不可漏项。
(1)政策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与工作推动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省政府要求,是否做到县域整体推进、厂网一体、建管一体等。
(2)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①投资规模及建设运营模式。包括建设运营模式、建设和运营公司名称、资金筹措及构成(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资金筹措、计划出资与实际到位情况)、投资计划与完成情况(将污水厂、主支管网、接户管网各项投资计划与完成情况分开表述)。
②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包括县域总规模、各乡镇规模。建设规模以省级信息平台数据为准,与可研批复、PPP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或实际规模有出入的,需进行说明,并由县(市、区)政府书面批准。
③配套管网新建、改造建设规模。主支管网总规模以省级信息平台数据为准,相关数据填入省级信息平台“工作验收”专栏中,管网建设规模需与竣工图一致。省厅在前期相关存量管网排查文件中列明的县(市、区),须单独提交存量管网排查改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存量管网现状、经排查评估后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改造方式等,未列明的由市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技术指标达标情况。以核算期30天内省级信息平台中“工作验收”专栏的数据为准。
(4)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与做法。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主支管网完成后为提高污水厂运行质量开展的排查工作与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存量管网排查和整改相关记录)等。
(5)工作亮点与特色。
(6)工作成效。包括群众反映、典型事例、环境变化与效益等。
(7)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包括合同水价、成本分析、预算安排、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办法(PPP与非PPP项目均需提供)、污水处理费征收、稳定达标运行措施及对应文件出处等。
(8)问题与建议。
(9)附图:
①乡镇污水主支管网设计图(上)与实际建设图(下)对比(须注明乡镇名称),其中管网设计图为施工图设计的总平面图,实际建设图从省级信息平台中截取,两图须按上下形式拼接成A4大小。
②乡镇污水主支管网三维地球叠加影像,在省级信息平台中截取,主要评估污水管网在建成区布局的科学合理性。
③乡镇污水厂环境图,包括污水处理厂大门环境图(上)与鸟瞰图(下)照片,两图须按上下拼接成A4大小,同时分别上传至省级信息平台“工作验收”专栏。照片须在天气良好时拍摄,注意提高像素,以便于清晰印刷。大门环境图应在大门外一定距离拍摄,居中显示该乡镇污水处理厂名称。
2.现场备查材料
包括以下内容,须将各原件分别整理成册,留存地方备查,作为验收佐证材料。相关资料需在省级信息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录入。
(1)前期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方案、可研报告、土地手续文件与规划、环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口论证)、水保、地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及批复。因当地行政审批要求无需开展相关工作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2)PPP材料。包括两评估、一方案、社会资本方招标文件、PPP合同等文件及批复。少数未采取PPP模式的,须做出说明并提供建设、运营合同、建设和运营单位招标文件。
(3)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污水厂和各级管网经批复的初步设计、经图审的施工图设计等。
(4)工程建设档案。按相关技术规范与要求准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旁站记录、隐蔽工程、管道闭水试验、满水试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等。
(5)存量管网排查报告与改造记录。
(6)接户管网台账。包括应接户数、已接户数、未接户数等相关信息,并将未接户数通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APP“新增记录”专栏录入,及时更新省级信息平台相关数据。接户管网台账参照《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接户管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9〕79号)要求准备。
(7)运营维护情况说明。组织工作验收日前30天,通水调试情况,每日进、出厂污水量,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处理量等情况说明。
(8)《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手册》,包含日常管理制度(水质检验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化验室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等,如果不包含,需单独提供。日常运营维护台账、污泥处理处置台账、进出水水质人工检测记录、污水厂运维管理方案、安全生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安全运行及维护方案。该项资料可留存污水处理厂备查。
(三)召开现场反馈会
验收工作组反馈现场复核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或整改意见。
市州、县(市、区)可参考本手册开展相关工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防城港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防城港基本实现乡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所有乡(含部分原撤乡并镇的乡)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满足建制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需要。规划建设13个乡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个镇级
云南省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德宏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计划到2025年,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全面消除因生活污水排放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等现象基本消除;全州“千万工程”示范村按期完成生活污水
2023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泸州市合江县部分乡镇污水直排问题整改不严不实、销号把关不严、整治临时应对,赤水河流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一、基本情况赤水河是长江流域唯一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是长江上游众多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场所。赤水河合江段流
9月7日,浙江省龙游县跨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启动招标,本项目投资估算80906.62万元,工程概算77005.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773.8902万元、预备费2106.2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体工程是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的改扩建,主要包括接户、管网、集中处理终端设施、户用设备、附属设施等。预计新
2023年1月10日,东湖高新集团旗下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建设运营的房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收到来自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表扬信,信中对房县光谷环保项目团队保障民生用水、助力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成绩予以认可和表扬,尤其提到了今年“抗干旱、保供水”的
11月25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到2025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湖南省乡村建设行动
8月30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配套工程项目EPC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人为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联合体成员:山东民丰建设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联合体成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总额为17425万元,其中施工费171533678.15元、设计费2555851.80元、勘
导读:7月27日,东湖高新集团旗下房县光谷环保被评为“2021-2022年度全省乡镇生活污水优秀运营企业”。据悉,光谷环保在房县实现了湖北省首个城区、乡镇、农村三级污水等领域一体化综合治理,深化了全国区域性污水综合治理模式的具体实践。7月27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全省乡镇生活污水优秀运营企
近期,河南等地一些乡镇污水处理站长期停运、污水处理受阻于“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后,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扎实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县域为单位捆绑打包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并公布2021年省推进这两项工作的县(市、区)名单。
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3月5日,河南省罗山县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PPP项目(乡镇工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38244.3万元。详情如下:罗山县环境保护局罗山县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PPP项目(乡镇工程)-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概况罗山县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PPP项目(乡镇工程)招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吉林省就《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详情如下:《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我
今年以来,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建制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生活垃圾处置到位。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交通不便地区的作业服务能力建设,防止产生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宁夏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特制定《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库审核要点》《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环保验收意见》《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规程(试行)》,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月15日,山西介休市义安镇区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运营补贴3.35元/吨。招标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介休市义安镇区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特
4月3日,江苏丹阳市2023-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拟中标人为当地国资控股企业丹阳市水润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预算金额41595.6万元,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工程完工。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运营维护期,运维期为10年。建设规模:
近日,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高州高禾建设有限公司,(成)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606.806745万元;运营维护费下浮率5.02%第二中标候选人:(主)中
为了贯彻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九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的精神,落实《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编码规则,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水平,《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编码导则》日前发布,一起来看↓
近日,云南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昭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文件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55%。其中,赤水河流域治理率不低于95%。年度目标为,2024年,全市新增完成64个以上行政村治理、提升完成232个以上行政村治理。2025年,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
3月4日,隆化县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单位是隆化国控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6445.196701万元,工期20个月。项目建设地点于隆化县茅荆坝镇茅荆坝村、团瓢村;七家镇白杨沟村;苔山镇煤窑村、西沟村、二道营村、闹海营村;中关镇三家村、大铺村等9个村。项目建设内容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月3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7日向
4月18日21点52分,由国网湖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赤壁—汪庄余220千伏线路工程、咸宁—汪庄余线路改接进赤壁变220千伏线路工程成功送电,标志着咸宁赤壁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全线圆满完成。工程线路起于赤壁市官塘驿镇500千伏赤壁变电站,3条主要线路分别止于嘉鱼县220千伏茶庵岭变电站、
4月23日,湖北红安县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44722.18万元,主要实施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及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两大工程,其中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包括铺设695371m污水管道和805套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并完成路面破除恢复工程;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按照自愿参与、通力协同、有序管理的原则,全省22家大型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建成碳计量子站并实现与总站的联通,300MW级以上火电机组烟气直测法碳计量装置覆盖率不低于70%。详情如下:省市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愿参与、通力协同、有序管理的原则,全省22家大型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建成碳计量子站并实现与总站的联通,300MW级以上火电机组烟气直测法碳计量装置覆盖率不低于70%。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
4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区域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废钢铁、废铜铝、废塑料、风力发电设备机组等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集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虚拟电厂相关信息的公告,据显示,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家虚拟电厂的注册申请,对其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华润集团发布华润红安化学储能电站二期20MW/40MWh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如下:华润红安化学储能电站二期20MW(40MWh)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SZBGG2024040194号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中部片区2024年度第24批招标华润红安化学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4月18日,湖北潜江35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工程可研报告内部评审会在武汉市顺利召开。会议由中国能建数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峻主持。来自中国能建数科集团、湖南电力设计院的专家团队参加了评审。本次评审会对项目整体可研报告进行了全面评审,并组织工艺、电控、土建、技经等专业小组进行了充分讨
4月16日至19日,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招标设计报告审查会在湖北襄阳召开,会议审查并一致通过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招标设计报告,为后续主体工程招标及开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会前,与会专家和代表实地查勘了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重点工程部位,详细了解工程地质条件、枢纽与施工布置
自2020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施行以来,在规范电力施工、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为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许可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对36号令相关标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