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了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推进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7年12月31日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达2年零7个月,在此期间也顺利签约了大量的产能置换项目。
据统计2018年实施该办法以来至2020年预计退出炼铁产能17368万吨,新投炼铁产能14175万吨,净退出3193万吨,整体退出比例在1.18:1;退出炼钢产能16525万吨,新投炼钢产能13895万吨,净退出2630万吨,整体退出比例在1.15:1。
产能置换虽持续推进,但整体置换比例和效果,未符合相关要求,甚至在部分区域甚至存在老旧产能重新进入市场的情况。由此,工信部在2020年7月下旬,更新《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就置换比例和细节内容等,做出详细解释,下面我们就其中较为关注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产能置换范围再扩大
2018版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等9市,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
2020版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是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区以及其他“2+26”大气通道城市。
敏感区域调整为重点区域;将置换主体范围扩大为重点区域,一些置换项目多,但位置不敏感的区域也被规划进本次规定的范围内。如:新增了安徽省、汾渭平原区域,其他“2+26”大气通道城市等。
产能置换包含内容增加;2018版主要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自身产业升级意愿强烈,且对周边区域环境影响较大。2020版直接升级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仅涉及到产能置换方面,还增加了对空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要求,意味着不仅考虑发达区域的钢铁产业升级,还重点关注一些污染严重的欠发达钢产区,对产能(设备更新)的同时突出了环境的重要。
产能置换的设备主体做出重点要求
2020版第五条:用于产能置换的冶炼设备须在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内,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规冶炼设备也可用于产能置换。
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未重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业产能、铸造和铁合金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前面也提到过,在2018年产能置换开始以后,部分项目将前期长期停产的老旧产能重新划入置换产能体系,一方面是受让企业有意低价获取合法产能,增加自身企业规模,以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有意盘活区域内老旧产能,增加就业和经济效益。
2020年新版对该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和规定后,一方面真正提升了产能置换品质和效率,另一方面真正促使产能置换能够达到“以合法换合法”,“产业升级发展”等。
二、减存量,鼓励长流程转向电弧炉
1、减存量:长流程无豁免减量置换
2020版第六条第一点:置换过程中的退出产能数量,按照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内产能数量核定;对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规冶炼设备,退出产能数量按照项目备案产能进行核定。置换过程中的建设产能数量,按照《建设产能核算表》(附件1)进行核定。企业建设脱磷转炉须履行产能置换手续。建设非高炉炼铁、提钒转炉、回转窑-矿热炉(RKEF)等设备,产能核定须“一事一议”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在第五条规定置换设备的基础上,再次在第六条开始规定了置换数量和具体内容,明确其置换细则。加之规定:企业建设脱磷转炉须履行产能置换手续。建设非高炉炼铁、提钒转炉、回转窑-矿热炉(RKEF)等设备,产能核定须“一事一议”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脱磷转炉的新建必须符合产能置换手续,无论其技术和目的,对长流程钢企做出进一步限制。而非高炉炼铁、提钒转炉等项目则“一事一议”上报,考虑到产业发展的优势和影响。
2018版第六条: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实施减量置换。
2020版第六条第二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企业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绝对控股且完成法人、股权关系、章程等工商变更)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比例不低于1.1:1。
较2018版整体调整较大,做了更详细的要求和说明,由敏感区域1.25:1调整为1.5:1,其他地区未做详细要求调整为1.25:1,也即是说未来不管在任何区域进行产能置换,最低比例都是1.25:1,没有豁免。
2、减存量:适用范围扩大拟建项目或可能执行新标准
结合2020版第四条规定来看,重点区域范围增加,意味着1.5:1的区域变大,整体置换的规模较2018年要大。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要执行1.5:1的比例,其余区域则要执行2018年敏感区域的水平。例如:SXJG,按照原有200万吨产能计算,2018年产能置换后新建产能为160万吨,2020年产能置换后新建产能为133万吨,产能减少27万吨。
2020年新版也对已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企业做出了新的规定,重点区域按照不低于1.25:1的比例进行置换,其他地区的置换比例不低于1.1:1。意味着一些在进行产能置换或已经完成的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评估,按照新标准有效置换。例如:SHTG,已经完成企业重组,且产能置换项目即将投产,而其又处于重点区域内,那么根据2020版规定,其必须重新评估,最低按照1.25:1的比例进行置换,如果其前期置换比例高于1.25:1,其整改内容较少,投产时间将与原计划基本一致,如果低于1.25:1,那么就需要根据政策重新评估,按照1.25:1进行置换。
3、鼓励长流程企业转向电弧炉
2020版第六条第三点:各地区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且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的项目可对炼钢产能实施等量置换,退出的炼铁产能可按本办法规定用于置换。利用现有电炉置换新建电炉的项目可实施等量置换。对原厂区不新增钢铁产能的内部技术改造项目可实施等量置换。退出配套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建设非高炉炼铁的项目炼铁产能可实施等量置换。
据卓创调研,欧美发达国家电炉炼钢平均占比较高(欧盟42%,美国62%),中国电炉炼钢仅为7%。以前中国因为缺乏废钢,电弧炉炼钢难以有效推进,而现在中国进入废钢产量爆发的阶段,电弧炉炼钢需要重新进入推广和鼓励阶段,不仅是为了产业技术的进步,更为了环境和资源的有效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2020版产能置换规定:退出高炉、转炉相关项目建设,建设电炉不仅可以等量置换,还可以对旧炼铁产能进行出售或参与其余产能整合项目,而旧电弧炉项目置换新电弧炉项目则可顺利等量置换,加之技术升级可等量置换,无不体现了国家对电弧炉炼钢的支持和鼓励。
2020版第六条第四点: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钢铁项目。
通过环保法的新修订和绿色钢企的推广,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已经迫在眉睫,且政府也在不断推进。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成为行业发展的新指标,大量钢企新上和改进环保设备都是为此努力。通过2020版产能置换的进一步规定,体现了国家对环境和经济的衡量,走出一条既实现了环境的保护,又促进钢铁行业发展之路。
三、产能置换表调整删除小容积设备
产能置换表略有调整,删除一些小容量和小产能设备,以删除小高炉为例,2020版本的产能置换方案则将1080m3(含1080m3)以下的高炉都删除了,既是在产能置换的新高炉中不在批建1080m3(含1080m3)以下的高炉,新建高炉容积必须在1080m3(含1080m3)以上,且预测未来1080m3(含1080m3)以下的高炉也会逐级退出生产序列。
并且,据卓创分析:“以新换旧”、“以大换小”的冶炼设备升级方式有助于推进钢铁行业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超低排放。
目前2020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状态,但通过对其分析,国家产能置换的决心更为坚定了,设备升级换代势在必行,推广电弧炉炼钢也迫在眉睫,且此次的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更多考虑实际情况和特殊性,地方、行业、企业和监管方更好的参考和执行。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0月31日,工信部修订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与80号文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加严水泥置换要求,明确水泥熟料低效运行产能不能用于置换、用于新建项目置换的水泥熟料产能不能拆分转让等。二是完善产能核定方式,取消以水泥回转窑窑径和玻璃日熔化量为依据核定产能的规
10月31日,工信部印发关于《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的通知。《实施办法》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对不同区域、不同品种实施差异化政策,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绿色低碳水平。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加严水泥置换要求,明确水泥熟料低效运行产能不能用于置换、用于
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自2024年8月23日起,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未按本通知要求,继续公示、公告钢铁产能置换方案的,将视为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全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暂停钢铁产能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新建钢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示,本次建设产能高炉302.15万吨,转炉275万吨。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新建钢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计划提到,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综合运用环保、节能、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提到,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新建生产线能效必须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水泥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产能置换方案变更公示,本项目退出产能166万吨,置换比例1.25:1。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产能置换方案变更公示经企业申请,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江西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使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限制类水泥熟料产能和跨省置换的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2:1。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1。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发布关于云南粗钢冶炼装备清单的公告,公告显示,目前云南有14家钢企有粗钢冶炼装备,核算产能2492.3万吨,并公开了目前粗钢冶炼装备项目建设情况,其中11家钢铁企业部分或全部粗钢冶炼装备已制定产能置换方案,5家钢铁企业部分或全部粗钢冶炼装备已完成转型升级,1家钢铁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其中提出全省严禁违规新增焦化产能。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要求,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焦化项目。支持现有长流程钢铁企业发展焦化,实现生产环节物料平衡;支持发展绿色低碳
工信部就《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环境保护方面,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履行依证排污责任,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026年起须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9月19日,9月20日,酒钢宏兴与重庆钢铁接连发布公告,宣布重大人事变动,其中秦俊山任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虎祥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换帅在过去几年里一直是钢铁行业的热门话题,从宝武到鞍钢、包钢、首钢,一众龙头钢铁企业“一把手”几乎换了个遍。正所谓树挪死人挪
2024年9月29日,敬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正式合并合作,并隆重举行了营口中板股权交割仪式。敬业集团与日钢营口中板合并合作后,将具有六条中厚板生产线,年产量将达到1500万吨,成为截至目前全球最大的中厚板制造商。二者融为一体,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竞争力更强,将实现“1+1>2”
唐山市人民政府9月23日发布《唐山市推动钢铁行业降本提质增效八条措施》,其中提出支持企业低碳绿色发展。加强对钢铁企业新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指导服务,优先予以能耗指标保障,协助项目单位申请国家和省级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对已建成项目实施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的,在争取国家超长
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的通知。其中指出,钢铁行业设备更新目标为:以铁矿采选、铁合金冶炼、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限制类装备升级改造和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为重点,推进主体设备大型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
9月18日,湖南华菱湘潭钢铁光伏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一期规划容量50MW,选用爱旭高效N型ABC组件进行建设,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并网。该项目标志着爱旭在钢铁行业取得业务突破,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宽。钢铁行业是制造业31个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作为“耗电大户”,钢铁企业利用闲置屋顶资源建设光
自2019年全面推进实施超低排放后,钢铁行业一直都是工业烟气治理的主战场,到2024年7月,全国43%的粗钢产能已完成全流程改造,39%的产能完成重点环节改造,污染物排放量下降60%,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五年里,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期结束,地产行业进入寒冬,钢铁行业也不免受到波及
近日,包钢股份顺利通过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审核,并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成为自治区首家通过验收并完成公示的钢铁企业,为包钢股份创建环保绩效A级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标志着包钢股份在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实现超低排放是钢铁企业赢得市场竞争、谋求长远发
2024年8月31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关于加拿大对自华进口钢铁产品采取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的声明。全文如下:2024年8月26日,加拿大政府发布公告,将自今年10月15日起对原产自中国的部分钢铁产品加征25%的附加关税。作为中国钢铁行业的代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对加方罔顾事实和世贸组织规则所作出的单边
2022年时,我们曾撰文分析了高炉煤气精脱硫领域的现状,彼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正如火如荼;截至今年8月,已有超过140家钢企在钢铁工业协会网站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公示,全国43%的粗钢产能已完成全流程、39%的产能完成重点环节改造,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下降60%,可以说距离80%的目标只有一步之遥。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就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问题作出解答。详情如下:问您好。根据贵厅印发的《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的解读》内说明了按照《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珠三角
四川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1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1月份,每条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天数按
11月4日,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目标2024年10—12月,市本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县(区)完成市本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5年1
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将2024年度第三批次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608.64万元下达到位。经统计,全年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94亿元,安排实施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及低氮改造等23个项目,支持省内相关重点工业
11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本规定适用于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10月30日印发安顺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全面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98.8%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以上,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实施方
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10月30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详情如下:关于向
10月31日,工信部修订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与80号文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加严水泥置换要求,明确水泥熟料低效运行产能不能用于置换、用于新建项目置换的水泥熟料产能不能拆分转让等。二是完善产能核定方式,取消以水泥回转窑窑径和玻璃日熔化量为依据核定产能的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污染天气和降低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在全区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持续推进
近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十月份空气质量分析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会议指出,2024年以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的工作原则不变、力度不减,埋头苦干,努力克服一季度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我省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前三季度,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等8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4697万元。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我市共有8个项目获得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其中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