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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近8亿!江苏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资格预审

2020-08-28 14:18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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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江苏省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工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包括东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和城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以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包括22座新建、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79659.57万元(最终以政府审计机构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确定的投资额为准),工程费用63063.92万元(近期工程的工程费用52363.92万元,远期工程的工程费用10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21.02万元,基本预备费2180.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678.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5.78万元。

本项目的合作期为28年,建设期从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近期工程的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5年,远期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启动建设工作,远期工程的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

本项目整体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委托运营的PPP运作模式。

详情如下:

邳州市水务局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资格预审公告JSZC-G2020-351

邳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邳州市水务局(项目实施机构)实施的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并被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列入江苏省PPP省级试点项目。现为该项目采购一名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根据《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包括东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和城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以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包括22座新建、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邳州城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1)项目规模

根据《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新建邳州市东湖污水处理厂一座,规划总规模8万吨/d,项目实施年限内完成4万吨/d,近期建设规模2万吨/d,远期建设规模2万吨/d;实施东湖和城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37.021千米,其中东湖污水处理厂8.645千米,城东污水处理厂28.376千米,实施污水提升泵站2座,规模6万吨/d(东湖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2万吨/d,城东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4万吨/d)。

(2)项目建设内容

东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实施东湖污水处理厂一座(总规模8万吨/d),本工程实施4万吨/d,其中近期实施2万吨/d,新建DN600~DN1200的污水管道8.645千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2万吨/d);远期实施2万吨/d。

城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实施DN400~DN1200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总长度28.376千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4万吨/d。

2.邳州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1)项目规模

根据《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新建、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22座,总规模2.8万吨/d,其中近期技改及提标改造13座污水处理厂,规模0.85万吨/d,近期异地重建或新建9座污水处理厂,规模0.65万吨/d,远期实施规模1.3万吨/d;实施乡镇污水管道总长度约77.248千米。

(2)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新建、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22座,总规模2.8万吨/d。近期技改及提标改造13座污水处理厂,规模0.85万吨/d(铁富镇0.10万吨/天,碾庄镇0.10万吨/天,土山镇0.10万吨/天,港上镇0.10万吨/天,邳城镇0.05万吨/天,陈楼镇0.05万吨/天,四户镇0.05万吨/天,占城镇0.05万吨/天,车辐山镇0.05万吨/天,新河镇0.05万吨/天,八路镇0.05万吨/天,戴庄镇0.05万吨/天,邢楼镇0.05万吨/天);近期异地重建或新建9座污水处理厂,规模0.65万吨/d(官湖0.2万吨/d,邹庄镇0.05万吨/天,宿羊山镇0.10万吨/天,八义集镇0.05万吨/天,议堂镇0.05万吨/天,新河镇社区0.05万吨/天,燕子埠镇0.05万吨/天,岔河镇0.05万吨/天,赵墩镇0.05万吨/天);远期实施规模1.3万吨/d。实施乡镇DN300~DN600污水管道总长度约77.248千米,并在管网中根据管道高程配套实施一体化提升泵站。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铁富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1万吨/d,远期实施0.1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1080m。

官湖镇:污水处理厂异地重建规模为0.2万吨/d,远期实施0.2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6825m。

碾庄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1万吨/d,远期实施0.1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3460m。

土山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1万吨/d,远期实施0.1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2870m。

港上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1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4897m。

邳城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3725m。

邹庄镇:污水处理厂异地重建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3064m。

宿羊山镇:污水处理厂异地重建规模为0.1万吨/d,远期实施0.1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6591m。

八义集镇:污水处理厂异地重建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6225m。

陈楼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2080m。

议堂镇:污水处理厂异地重建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2441m。

四户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4478m。

占城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3836m。

车辐山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1080m。

新河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新型社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2760m。

燕子埠镇:污水处理厂异地重建规模为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4087m。

岔河镇:污水处理厂异地重建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4692m。

八路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2291m。

戴庄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3939m。

邢楼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后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4000m。

赵墩镇:污水处理厂异地重建规模为0.05万吨/d,远期实施0.05万吨/d;实施污水管网长度2827m。

3.邳州市镇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邳州市银杏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已先行启动实施铁富镇、陈楼镇、土山镇、车辐山镇、碾庄镇、邳城镇、新河镇的污水管网工程和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上述存量管网工程和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统一纳入PPP项目合作范围,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负责其运营和维护工作。

(二)项目总投资

根据《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投资构成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污水提升泵站的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

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79659.57万元(最终以政府审计机构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确定的投资额为准),工程费用63063.92万元(近期工程的工程费用52363.92万元,远期工程的工程费用10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21.02万元,基本预备费2180.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678.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5.78万元。

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工程投资构成暂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构成列支,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造价认定等阶段将对项目投资构成及项目总投资金额进行进一步论证。

(三)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的合作期为28年,建设期从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近期工程的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5年,远期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启动建设工作,远期工程的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近期工程的建设期自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完工验收之日(以最后一个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工验收日为准)止,近期工程运营维护期自建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合作期最后一日止。如近期工程/远期工程提前完成完工验收,项目可提前进入项目运营维护期,项目合作期28年保持不变。

(四)项目运作方式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以及邳州市的实际情况和本项目的建设特点(本项目包括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和存量项目),同时参照其他地区污水处理项目的运作方式,本项目整体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委托运营的PPP运作模式。

对于新建工程项目(包括东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城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异地重建或新建9座污水处理厂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对于改扩建工程(即技改及提标改造13座污水处理厂工程),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对于改扩建工程涉及的存量污水处理设施,在同类项目实践中,通常采用资产转让、经营权转让、股权转让、委托运营等方式。为减低交易成本、减少存量资产转让税费,本项目采用存量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的方式,在合作期内,按照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政策规定,在履行资产评估及相关审批工作后,将改扩建工程涉及的存量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给项目公司进行运营和维护,发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对于邳州市镇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参照改扩建工程涉及的存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作方式,采用委托运营方式,在邳州市镇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履行资产评估及相关审批工作后,纳入PPP项目合作范围,并委托项目公司进行运营和维护,发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具体为市政府授权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银杏湖水务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邳州市先行出资设立清泉水务公司,中标社会资本和银杏湖水务公司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约定对清泉水务公司共同进行增资,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将清泉水务公司改组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在改组完成后,市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约定以下内容:

(1)在建设期,项目公司负责新建工程和改扩建工程的融资、投资和建设。

(2)在运营维护期,项目公司负责包括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改扩建工程涉及的存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邳州市省级镇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设施在内的全部项目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基于绩效考核后确定的服务费,用以项目运营、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3)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将全部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五)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总投资的25%。对清泉水务公司改组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后,公司注册资本和项目资本金保持一致,暂定为19914.89万元,银杏湖水务公司和社会资本股东方均以现金出资,本项目的存量设施、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等不作为银杏湖水务公司的出资。清泉水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由银杏湖水务公司出资),待确定中标社会资本且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后,银杏湖水务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对清泉水务公司进行增资,其中,银杏湖水务公司增资暂定497.45万元(累计出资暂定597.45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股权,中标社会资本增资暂定19317.44万元,持有项目公司97%股权,银杏湖水务公司和社会资本需要进行的增资金额最终以评估值为准。在建设期内,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5%,银杏湖水务公司和社会资本的出资比例不变。

(六)城区污水处理项目和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具备一定的收益能力,即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的付费一部分来源于自来水水费中的污水处理费,以“收支两条线”的方式用于污水处理费的支付。该项收费很难覆盖整体投资,即存在“缺口”。因此,本项目整体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投融资和建设运营管理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均可对本采购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仅允许由运营方和施工方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方。

(2)项目公司中政府出资方的所占股权比例为3%,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所占股权总比例为97%,联合体各成员所占股权不低于2%,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应高于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

(3)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各成员方单位名称、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企业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社会资本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二)特定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符合本条件。

2、申请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银行资信、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的金融机构授信合同或授信协议,且授信额度不低于8亿元(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按联合体各成员的累计金额计算)。

4、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一个单座规模不低于4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项目业绩。

(三)特别说明

1、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2、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此条款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要求,本项目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后期招标文件中将对申请人施工能力、财务能力等进行具体考评。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9月21日14:00-14:30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14:30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人:乔秀善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有关信息

资格审查日期:2020年9月21日14:30至资格预审结束。

请各申请人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展开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以及本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另包含电子版壹份,用U盘拷贝)

七、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乔秀善 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30 83668519

采购人:邳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王志国 联系电话:0516-67680772

采购人联系地址:邳州市运平路57号

对项目资格预审阶段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2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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