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共包括四方面十五条意见。
一、深化改革,简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一)缩小项目环评范围
通过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进一步减少环评审批和备案数量。《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评管理。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行业,仅将在工业建筑中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相关要求在新《名录》发布实施后执行。
(二)简化报告表编制内容
对确有一定环境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修订报告表格式,简化表格内容和填写要求,降低编制难度。研究简化报告表项目评价程序、评价内容;以引用现有数据为主,简化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对确需进行专项评价的,突出重点要素或专题;对不需开展专项评价的,无需进行模型预测,仅需按要求填写表格。
(三)探索同类项目环评简化模式
加强产业园区(含产业聚集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园区,且符合相关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简化环评内容。探索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鼓励地方探索“绿岛”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如电镀、印染、喷涂等),明确一个责任主体,依法开展共享设施的环评。依托相关设施的企业,其项目环评类别判定无需考虑依托设施内容。
(四)继续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
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现行正面清单相关规定在新《名录》发布实施前继续执行。鼓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当地小微企业实际情况,在前期改革试点成效评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要求。对已明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相关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小微企业项目,可纳入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二、提升服务,帮扶小微企业做好环评工作
(五)加强环评咨询服务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升对小微企业的主动服务意识,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公开当地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为小微企业提供环评咨询,避免小微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鼓励基层、园区广泛运用新媒体、宣传栏,采用卡通动画、短视频、“一图读懂”、宣传册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环评知识宣传,帮助小微企业准确理解环评管理要求,引导小微企业合法合规建设运营。
(六)便利择优选择环评单位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宣传、推广全国环评信用平台,定期公开有关环评单位情况,鼓励小微企业择优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指定环评单位。
(七)推进规范环评收费
环评单位应遵守明码标价规定,主动向建设单位告知环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明确环评与其他环境咨询、环保投入等工作边界,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规范环评收费的倡议行动,引导环评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八)开展政策技术帮扶
研究推进在线技术评估咨询服务,打造以国家和省级技术评估单位和相关专家为主体的服务团队,面向基层环评审批部门和小微企业开展远程指导帮扶。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可以委托省、市级技术评估单位对工艺相对复杂、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项目进行技术评估,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对小微企业项目提出合理可行的环保要求。
三、加强监管,确保小微企业环保要求不降低
(九)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鼓励各地结合区域“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其他相关要求,制定小微企业集中的特色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支持绿色、低碳小微企业发展。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依法不得办理环评手续,严禁开工建设。对化工、医药、冶炼、炼焦以及涉危涉重行业,从严审查把关。各地应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整顿力度,推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压实企业环保责任
纳入环评管理的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手续,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的项目,应严格兑现承诺事项。未纳入环评管理的小微企业项目,应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依法接受环境监管。
(十一)灵活开展环境监管
鼓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抽查,充分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的小微企业,可按照程序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次数或免于现场检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符合免予或减轻处罚条件的小微企业依法免予或减轻处罚,加强对企业环保整改的指导和帮扶。
四、强化保障,推进小微企业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十二)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园区等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和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小微企业项目环评难度和运行成本。
(十三)推进监测数据共享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推进环境例行监测、执法监测等数据公开。鼓励园区统筹安排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结合入园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别,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相关项目环评中可直接引用公开的监测数据,降低环评成本。
(十四)鼓励公众监督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重点针对小微企业项目环评违规收费、违规办理,以及环评要求不落实等行为,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做好小微企业环评工作。
(十五)强化能力建设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地方环评从业人员、技术专家和基层环评审批人员培训和指导,提升环评编制和把关能力。推进环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行“一网通办”,尽快具备“不见面”审批条件,切实提升小微企业环评改革获得感。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月10日,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公布。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6月14、15日,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1月1、2日。详情如下: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1月6日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规定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目录》实施情况及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能力,适时对《目录》开展动态评估
为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相适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月1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4年本)》,其中涉及水利等8大类共38项。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加强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详情如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2月27日发布关于发布《安徽省省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公告,其中包含水利、能源和资源开发等八大类共32项,详情如下:安徽省省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外,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贵州省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利用项目现有1台500t/d焚烧炉+1台余热锅炉+1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掺烧市政污泥及一般固体废物,详情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2月17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版)》,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
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炼化厂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HNZB2024-11-1-156)中标候选人第1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0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投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2月10日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其中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26个行业,45类具体项目。详情如下: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上饶市城投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评一次公示,本项目在厂区现有用地范围内,在不改变原项目设计1500吨日处理能力的前提下,对原有的工艺进行改动,将原有原材料中150吨生活垃圾调整为150吨一般固废,从而满足项目的日处理需求。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项目新建综合主厂房(设有1条处理规模600t/d焚烧系统、68.96t/h余热锅炉)、汽机房(设有余热利用系统、20MW凝汽式汽轮机)、新建炉渣综合利用厂房、新建全封闭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垃圾抓斗起重机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项目现建设有2台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本次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的焚烧处理,不改变焚烧炉和相应的环保措施等内容,项目建成后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的处理,在焚烧炉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重庆开州陈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项目名称:重庆开州陈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浦里工业新区长沙组团A01-07地块,新建110kV镇陈双回线位于开州区竹溪镇、长沙镇、赵家街道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益阳市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生活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益阳市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位于沅江市草尾镇和平村,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建设1台600t/d的机械炉排炉,焚烧余热通过1台余热锅炉和1台15MW凝汽式
近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浮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浮山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浮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项目名称:浮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浮山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枫华西路与四号浦路交叉口东北侧,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2月10日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其中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26个行业,45类具体项目。详情如下: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中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底线,坚持依法依规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环评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优化环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示,项目依托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调整1#垃圾焚烧炉燃料结构,将原有1#焚烧炉日处理生活垃圾420t,造纸废弃物180t,调整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20t、造纸废弃物90t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详情如下:为进一步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环综合〔20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质增效的通知,提出强化建设单位责任,加强环评机构诚信管理,提高评估机构支撑能力,强化环评审批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质增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广州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按照“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了解《意见》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措施,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问:《意见》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9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总体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督等制度衔接更加顺畅,基层审批、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显著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企业落实环评责任
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推行区域环评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并发出函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强化统筹,抓好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加强指导。云南省将通过在特定区域范围内,由实施主体对环评审查及审批过程中具有共性的评价内容组织统一调查、评价,对区域开展全面、系统的监测和调查,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2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重大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提升审批效率,强化环保监管,全力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能源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海市生态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了解《通知》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服务措施和亮点做法,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问:《通知》出台有哪些背景和意义?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原则,做好水电开发规划和项目环评。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通道等重大项目环评工作。积极服务重大储备储运基地、沿江高铁、沿
日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向驻沈各环评编制单位发出《致全市环评编制单位一封信》,要求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工作,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路边眼花缭乱的各式招牌店面,无数看似不起眼的小微商家,却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铸就了人间烟火味,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同时,小微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同时,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人员少、工艺流程简单,部分小微企业环境影响较小、环保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