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十八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学校、公共场所等管理单位,应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第十九条 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按照规定重新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重新分拣的,管理责任人应当报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收集、运输的责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管理责任人,要求其按照规定重新分拣;管理责任人不重新分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报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
公共机构以及企业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按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要求重新分拣;经教育指导仍未准确分类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在接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交付的生活垃圾时,发现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按照规定重新分拣;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不重新分拣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报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医疗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工业垃圾等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应当包括收集容器的类别、规格、标志色、标识以及设置要求等。
第二十二条 不同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设置:
(一)居住区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收集厢房或者桶站;
(二)单位区域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箱房,有集中供餐的单位餐厅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饮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四)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五)一般区域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二十三条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在分类投放后及时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备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
(二)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别运至相应处理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三)保持收集车辆密闭、功能完好和外观整洁;
(四)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基本情况,并向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报告;
(六)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可回收物由环卫服务单位或者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运输。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要求运至规范处理场所。
第二十六条 从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经过转运站转运的生活垃圾,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急预案,报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备案;
(三)按照要求设置车载在线监测系统,并将信息传输至环卫信息系统。
第二十七条 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方式分类处置:
(一) 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回收、分拣、再利用;
(二) 厨余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三) 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要求无害化处理;
(四)其他垃圾应当采取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八条 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贮存。运输、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委托专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十九条 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理设施、设备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建立处理台账,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基本情况;
(三)按照规定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四)制定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信息传输至环卫管理信息系统;
(六)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或者高于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所采用的技术、设备、材料,应当符合或者高于国家标准。
第五章 减量措施
第三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
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鼓励果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果皮菜叶就地资源化处理。
第三十二条 市商务、旅游、市场监督、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的措施。
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
第三十三条 各类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回收。
鼓励采用以旧换新、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押金返还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第三十四条 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制定措施鼓励企业对玻璃、织物、皮革等低价值可回收物以及大件垃圾进行回收处理。
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商场、超市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内设立便民回收点。
第三十五条 市、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向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的分类意识,培养分类习惯,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公众开放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通过兑换积分、现金等方式引导奖励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第三十七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点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设置;逾期未设置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17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小金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技改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公告显示,该技改工程拟更新小金县生活垃圾焚烧厂设备,2x30t/d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生产线进行更换,采用炉排炉处理方式,提升改造焚烧烟气净化设备,完善配套相关设施。项目招标单位为小金县住房和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设施项目意向投资单位的公告。为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绿化市容局”)计划在崇明区港沿镇北端固废园区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设施。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1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邀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崔柏,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总监、运输与物流管理处处长李丽,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二级调研员滕文亮出席,介绍《海南低碳岛
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长株潭地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60%、洞庭湖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5%。到20
7月15日,河南零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SCR脱硝系统催化剂采购(二次)谈判采购评审公示。第一成交候选人:启源(西安)大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军联大荣(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康宁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7月15日,陕西省西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该项目总占地约40.45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0842.25平方米,新建处理规模2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座,配备1条200吨/天生活垃圾二段式焚烧线以及1台5MW汽轮发电机组等配套设施,包含垃圾接收及给料系统、垃圾焚烧炉系统、烟气净化系
为进一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杭州城管打造全市统一的生活垃圾数智治理平台,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深化生活垃圾“一件事”,实现对全市域垃圾的“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监管。起点:集置点的“数字密码”目前,全市7361个生活垃圾集置点已接入“一网统管”平台,各集置点垃圾分类数
7月15日,四川巴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设备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对一期工程二号线配置的1条300t/d垃圾焚烧线+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进行提标改造,其中改造部分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汽轮机、发电机及相关公辅设备维修利旧;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包含
7月2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持续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推动乡村基础设施补齐短板。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农村用电可靠性、安全性。原文如下: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持续在推进乡村振兴
战鼓催征,大干正酣。日前,泸州市国资国企各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呈现火热态势,抢工期、赶进度、抓质量,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以实干实绩实效冲刺三季度,跑好下半程。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是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泸州市重点工程,由兴泸投资集团旗下泸州市兴泸
7月11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047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上海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编制“一厂一策”方案,明确飞灰回炉工艺监管要求,制定固体废物“填埋白名单”,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推动协同利用处置。全文如下: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
为进一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杭州城管打造全市统一的生活垃圾数智治理平台,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深化生活垃圾“一件事”,实现对全市域垃圾的“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监管。起点:集置点的“数字密码”目前,全市7361个生活垃圾集置点已接入“一网统管”平台,各集置点垃圾分类数
7月1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积极稳妥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布局海洋新能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海域集中开发海上风电,加快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即墨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谋划储备远海漂浮式光伏项目,力争2030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统筹本地电网结构优化和互联输电通道建设,推进琅琊、寨里等500千伏骨干电网工程。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
7月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35号建议“关于加强城市有机固废再利用进一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文件指出,积极支持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结合河北省风电、光伏产业实际,率先开展我省退役
据国润瀚海环境消息,7月2日上午,昆明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奠基仪式在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隆重举行。本次奠基仪式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南侧,总投资3.1亿元,总用地面积为4万平方米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月1日发布《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5年6月13日,公司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
时间:2026年4月23-25日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指导支持: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办单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北京市公园绿地协会协办单位:河北省市容环境卫生协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江西省城市建设协会环卫
6月27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人居环境生态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6月27日,四川省武胜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名:重庆大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603737.00元;第二名:重庆中遂安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758770.00元;第三名:重庆八面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594337.05。招标公告显示,武胜县城镇生活垃圾
6月26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近年来成都“无废城市”建设的“成绩单”——建成21类1458个“无废城市细胞”,多个场景入选2024年度国家级“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建成10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4个固定消纳场、16个临时消纳场。据悉,聚焦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成都已有
日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安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底,安阳市“无废城市”制度、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基本完善,主要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显;安阳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营,实现五大领域固体废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鼓励企业主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符合条件的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制造、民族手工、高原数字产业类企业给予高原特色产业电费补贴。深入实施中小
“双碳”时代,水电如何发挥出最大作用?20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普遍进入后大坝时代。世界反坝运动兴盛一时,却恰逢中国迎来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水能资源开发。移民安置、生态保护等问题一度将中国水电推入舆论旋涡,“让河流自由流淌”的反对声浪甚嚣尘上。(来源:能源新媒文/郑威廉)2011
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介绍,“十四五”时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进展超过预期。“十四五”规划把创新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加上大型LNG运输船全球领先;全球第一座第四代核电站石岛湾基地投入商业运行。“用能”更
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介绍,“十四五”时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进展超过预期。“十四五”规划把创新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加上大型LNG运输船全球领先;全球第一座第四代核电站石岛湾基地投入商业运行。“用能”更
北极星储能获悉,2025年7月9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发言中指出,2024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3.46万亿千瓦时,约为“十三五”末的1.6倍;高速公路充电桩数量4年翻了两番多,覆盖了98.4%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大减
2025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核准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下简称“藏粤直流工程”),标志着该工程由可研阶段正式转入实施阶段,为全国电力互联互通按下“启动键”。藏粤直流工程起点藏东南地区,落点粤港澳大湾区,电压等级±800千伏,额定输送容量1000万千瓦,线路途经西
6月25日,在发生火灾近三周后,汽车运输船“MorningMidas”号最终在当地时间6月23日16:35左右,沉没于水深约5000米的太平洋水域。经打捞运营商ResolveMarine表示,“恶劣天气和海水逐渐渗入船体,加剧了最初火灾造成的损害,最终导致该船沉没。”本月初,一艘载有3000多辆汽车的轮船在太平洋起火,当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东西人才帮扶的工作部署,应国网西藏电力邀请,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网部组织由电科院、技培中心以及部分地市供电公司组成的专家团队,赴国网拉萨供电公司举办配电自动化专项培训,连接着江苏与西藏的电力发展之路,为提升西藏配电自动化水平、促进区域协同发
5月28日,在10千伏育香线·路4环2.40号杆上,西藏拉萨供电公司完成西藏地区首次三类复杂不停电作业。此次作业技术难度高,作业环境复杂多变,对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在国网西藏电力设备部的指导下,拉萨供电公司组建了一支由9名技术骨干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此次作业采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0日,内蒙古阿里地区公布2024年清洁能源保供项目[阿里地区普兰县风电+储能项目(风电二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单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根据竞配公告,本次建设规模为50MW,本保障性并网风电+储能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配置20%全容量、时长4小时构网型储
5月20日,拉萨市风电+储能项目(二次)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示。根据公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子公司),得分为103.43分。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藏自治区拉萨市。风电200MW,配置20%全容量、时长4小时构网型储能。共1个标段,按照“整体竞配、统筹实施”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