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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在山东济南召开研讨会,对《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研讨。水泥错峰生产开展以来,对于减少秋冬采暖季污染物排放发挥了重要作用,文件的出台将推动错峰生产常态化,巩固好来之不易的化解过剩产能成果。
今年,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基础上,修订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管控。
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完善,水泥错峰生产的运行机制也越来越成熟。
执行错峰生产不仅是国家的环保要求,更是行业的生存需要。因此,水泥行业要坚持错峰生产不动摇,方向不改,决心不变。
随着供暖季来临,各地错峰生产相继拉开大幕。本报将一如既往做好今年错峰生产的跟踪报道。同时,本报设立新闻热线,欢迎行业内外及时提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错峰线索。
电话:(010)57811399 邮箱:zgjcbzbs@126.com
随着供暖季的到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11月5日下发了《关于2020-2021年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率先拉开了泛东北(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的赤峰、通辽、呼伦贝尔和兴安盟等地区)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大幕。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要求,2020-2021年秋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实施范围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包括利用电石渣、承担居民供暖及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废处置的水泥熟料企业),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4个月停窑错峰生产。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停窑或未达到错峰停窑期限的,必须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补齐错峰停窑时间。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在采暖季错峰生产期间如不能停窑的,由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在非错峰生产期间增加停窑时间予以置换补偿。
11月10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0年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水泥错峰生产在“十三五”期间得到全面推行,取得了明显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既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又有效缓解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业经济运行持续稳中向好。
坚持错峰生产不动摇已经成为水泥行业的共识。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工作要求。
长期以来,泛东北地区是全国水泥价格洼地,自2013年以来,该地区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就开始连年大幅下降。截至目前,行业已连续多年亏损。在泛东北地区实施水泥错峰生产成为有效化解该地区产能过剩的有力抓手。因此,该地区水泥错峰生产成为全行业关注的焦点。
错峰生产自提出以来已经实施了6个年头,在推动泛东北地区水泥行业健康发展中功不可没。内蒙古水泥集团总经理徐祥贵在接受《中国建材报》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分管领导及工信厅原材料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自9月开始,便就如何制定今年采暖季水泥错峰生产的要求进行实地走访,广泛听取了企业意见和建议。自去年开始,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就开始同传统生产线合作,没有合作的企业也主动错峰停窑。今年,我们提前谋划,应该比去年更好。
“近年来,我省一直坚持执行水泥错峰生产,且效果显著。今年虽然在错峰生产的通知里没有强制要求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生产线进行错峰,但是我省参与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企业已经自觉承诺并保证停窑,共同积极推动错峰生产地执行和落实。”黑龙江省水泥协会秘书长史延田向记者透露。
截至记者发稿前,辽宁和吉林两省还没有正式下发关于今年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但据记者了解,两省近日也在商讨今年水泥错峰生产的具体实施办法。据辽宁省水泥协会秘书长王联龙介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效压减过剩产能,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促进水泥行业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提升。当前,辽宁省主管部门正在积极商讨,广泛听取行业建议和反馈,加快制定出台今年水泥错峰生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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